華盛頓紀念碑中文碑文
【雙魚之論】
文字的來源是美國華盛頓紀念碑(Washington Monument)內部牆上的中文石碑。
【雙魚之論】
〈美印尼主要防衛合作夥伴關係(MDCP)成立聯合聲明〉
赫格塞斯與印尼方面宣佈建立國防合作夥伴關係 戰爭部 20260415
美國印尼「主要防衛合作夥伴關係」的地緣戰略影響 Geostrategic
Implications of the U.S.–Indonesia “Major Defense Cooperation Partnership”
美印尼主要防衛合作夥伴關係(MDCP)成立聯合聲明
2026年4月13日
美國戰爭部長與印尼國防部長宣布,美利堅合眾國與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正式建立「主要防衛合作夥伴關係」(Major Defense Cooperation Partnership,簡稱 MDCP)。此宣布凸顯印尼在促進區域穩定方面的重要角色,並強調兩國雙邊防衛關係的堅實基礎與巨大潛力。
財政管理、預算透明及反貪腐
第7031條
(a)對政府對政府直接援助之限制。
(1) 要件。本法所撥付之經費,僅於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得用於政府對政府之直接援助:
(A) 《2019年國務院、對外行動及相關計畫撥款法》(公共法第116–6號,F分編)第7031(a)(1)(A)至(E)款所列要件已完全符合;且
(B) 受援國政府正採取措施以減少貪腐。
1941年丹麥駐美公使致函國務卿 Henrik
Kauffmann / Taimocracy翻譯 1941.04.13
美國對外關係外交文件,1941年,歐洲,第二卷
859B.7962/123
丹麥公使(考夫曼)
J.No.3.M.½
華盛頓,1941年4月13日。
主席先生:你和我在本月九日簽署的有關格陵蘭島國防的協議序言中的第四點如下:
「雖然丹麥對格陵蘭島的主權得到充分承認,但目前的情況阻止丹麥政府對格陵蘭島行使其權力…」17a
考慮到這種情況並根據我們的理解,我直到4月10日中午公佈該協議後才向丹麥政府通報了該協議。
我在給哥本哈根外交部的電報中提到了這一點,該電報在延遲了一段時間後於4月11日送達。
我表明我已簽署協議
「......17a代表丹麥國王陛下以格陵蘭主權者的身份行事,格陵蘭當局已同意本協議,......」17a
並解釋了我採取行動的原因,並補充說
19400721〈哈瓦那公約〉
【雙魚之論】
有關格陵蘭 19400721哈瓦那會議
有關格陵蘭 19400721〈哈瓦那公約〉Taimocracy翻譯 20260110
20090612〈格陵蘭自治法〉/Taimocracy 翻譯20250316
Act of Habana Concerning the Provisional Administration of European Colonies and Possessions in the Americas 〈哈瓦那公約〉 關於在美洲歐洲殖民地及屬地之臨時行政當局之哈瓦那決議 Taimocracy翻譯
判決主文
1. 中華民國114年1月23日修正公布之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項規定:「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所定人數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第30條第2項規定:「前項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第3項規定:「參與人數未達前項規定,無法進行評議時,得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為不受理之裁定。」第4項規定:「前2項參與人數與同意人數之規定,於憲法法庭依第43條為暫時處分之裁定、依第75條宣告彈劾成立、依第80條宣告政黨解散時,適用之。」第5項規定:「依本法第12條迴避之大法官人數超過7人以上時,未迴避之大法官應全體參與評議,經四分之三同意始得作成判決或裁定;第2項之規定不適用之。」第6項規定:「前項未迴避之大法官人數低於7人時,不得審理案件。」及第95條規定:「113年12月20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牴觸憲法,應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失其效力。
2. 中華民國114年1月23日修正公布前之憲法訴訟法第95條規定,於該規定本次修正公布後繼續適用。
3. 本件暫時處分之聲請駁回。
IV. The Strategy 戰略
1. Principles 原則
President Trump’s foreign policy is pragmatic without being “pragmatist,” realistic without being “realist,” principled without being “idealistic,” muscular without being “hawkish,” and restrained without being “dovish.” It is not grounded in traditional, political ideology. It is motivated above all by what works for America—or, in two words, “America First.” 川普總統的外交政策是務實的,但並非「實用主義」;是現實的,但並非「現實主義」;是有原則的,但並非「理想主義」;是強硬的,但並非「鷹派」;是克制的,但並非「鴿派」。它並非建立在傳統的政治意識形態之上,而是以對美國有用的事物為最高動機——用兩個字來概括,就是「美國優先」。
國會法案 HJ Res 133 和 HR 1512 已簽署成為法律 白宮 20251202
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總統簽署了以下法律:
HJ Res 133號決議,請求內政部長授權在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5日期間,在國家廣場和華盛頓紀念碑進行一次性的特殊展覽安排;
HR 1512,即《台灣保證實施法案》,永久延長了現有國務院審查和報告其對行政部門機構和辦公室關於與台灣關係的指導意見的要求。
H.R. 1512, the “Taiwan Assurance Implementation Act,” which permanently extends existing requirements for
the Department of State to review and report on its guidance to Executive
Branch agencies and offices on relations with Taiwan.
主辦人美國外交顧問杜勒斯在舊金山和會開議演講中對和約的明確說明:
「條約確認同盟國得以接收在其管轄權下的日本財產」、"In addition to this source of future reparation, the treaty validates the taking by Allied Powers of Japanese property within their jurisdictions."
19510905杜勒斯在舊金山和會的說明
【雙魚之論】
稱為〈舊金山和平條約〉(SFPT)的〈對日和平條約〉(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 SFPT)不僅對日本,對台灣地位非常重要。制訂時的各種考慮,甚至於台灣發生的種種怪現象,包括黨產,都可以從「舊金山會議」當年美國國務院顧問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的演講中獲得知悉。
整理杜勒斯演講詞時,猛然察覺我們在追尋台灣地位時所建立的「敵性反轉」(Reverse of Hostility)、半國(Half State)與其他點點滴滴的模型與概念,無意中與杜勒斯的解釋都有不謀而合之處。這並非表示自己的苦勞,而是大國極有可能就是以類似的角度與方式看待與處理台灣與遠東問題,這是國際法處理領土的傳承,也不是他們那個人或當局所自創。我們只是摸到這傳承而已。
在SFPT中,杜勒斯是最權威的詮釋者,瞭解台灣領土地位,我們不能不從杜勒斯、大國的角度知己知彼。權利與義務是成套的。2025年,中共正式否認SFPT的效力,完全無視於其已經獲得SFPT的權利或悍然拒絕對SFPT的尊重與義務。
以下的演講中文翻譯由本文於2005年翻譯並由網友SW校飾,因中共拒絕歷史真相並企圖誤導世界,所以重刊本文。
原文出處:田中彥明國際法教室データベース「世界と日本」,(Gaimusho joyaku-kyoku hokika, Heiwa joyaku no teiketsu ni kansuru chosho
VII, pp.267-284.)
重刊 1951.09.05杜勒斯於舊金山和會之演講◎Taimocracy翻譯--1/2
重刊 1951.09.05杜勒斯於舊金山和會之演講◎Taimocracy翻譯--2/2
1951.09.05杜勒斯於舊金山和會之演講◎ Taimocracy翻譯 1/2
重刊 1951.09.05杜勒斯於舊金山和會之演講◎ Taimocracy翻譯/SW校飾 2/2
日本投降時,盟國展現了卓越的人道特色:允諾日本俘虜歸國。然而,去年九月聯合國大會之前,早有證據顯示,5年前向蘇聯投降的大量日本軍人,至今尚未被遣返回國。聯合國表達其關切,並建立委員會研究此問題。為了表示盟國的承諾在完成之前都有效力,〈波茨坦投降條件〉第九條已經被整合到和平條約的第六條第二款中。我們渴盼可以完成這件事,以舒緩戰爭的痛苦。
19510905杜勒斯在舊金山和會的說明
【雙魚之論】
稱為〈舊金山和平條約〉(SFPT)的〈對日和平條約〉(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 SFPT)不僅對日本,對台灣地位非常重要。制訂時的各種考慮,甚至於台灣發生的種種怪現象,包括黨產,都可以從「舊金山會議」當年美國國務院顧問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的演講中獲得知悉。
整理杜勒斯演講詞時,猛然察覺我們在追尋台灣地位時所建立的「敵性反轉」(Reverse of Hostility)、半國(Half State)與其他點點滴滴的模型與概念,無意中與杜勒斯的解釋都有不謀而合之處。這並非表示自己的苦勞,而是大國極有可能就是以類似的角度與方式看待與處理台灣與遠東問題,這是國際法處理領土的傳承,也不是他們那個人或當局所自創。我們只是摸到這傳承而已。
在SFPT中,杜勒斯是最權威的詮釋者,瞭解台灣領土地位,我們不能不從杜勒斯、大國的角度知己知彼。權利與義務是成套的。2025年,中共正式否認SFPT的效力,完全無視於其已經獲得SFPT的權利或悍然尊重對SFPT的尊重與義務。
以下的演講中文翻譯由本文於2005年翻譯並由網友SW校飾,因中共拒絕歷史真相並企圖誤導世界,所以重刊本文。
原文出處:田中彥明國際法教室データベース「世界と日本」,(Gaimusho joyaku-kyoku hokika, Heiwa joyaku no teiketsu ni kansuru chosho
VII, pp.267-284.)
重刊 1951.09.05杜勒斯於舊金山和會之演講◎Taimocracy翻譯--1/2
重刊 1951.09.05杜勒斯於舊金山和會之演講◎Taimocracy翻譯--2/2
1951.09.05杜勒斯於舊金山和會之演講◎ Taimocracy翻譯 1/2
主席、各代表團,我們今天為了一個神聖的目標聚集在此。我們將締造和平。和平締造者有福了!但是,受到上帝最多祝福的並非在場的我們。這個和平的基礎是由那些為了信仰而獻出性命的人,其巨大的犧牲驅使了倖存的人們努力尋求和平、實踐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