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台灣與1912無關(全)
中華民國在1949年4月23日首都淪陷時已經滅亡,這是北京確認的歷史事實。這次淪陷與戰爭中與1937年的遷都不同。當時是完整政府進行國內遷移,政權仍具有合法性。即便如此,也發生南京與重慶兩中華民國的承認混淆,各擁有相當數量的邦交業績;而1949年,雖美名曰「分批疏散、分地辦公」,卻是不折不扣的潰亡。
要逃往哪裡?國民政府高層有過辯論。蔣經國的意見是不能離開本土,建議移往海南島。代表他們心知肚明:到台灣是海外流亡,不是國內遷徙。但蔣介石畢竟「睿智」,選擇台灣。一者他在台灣,享有盟軍合法軍事統治當局的身分保護;二來有海峽天險,可買時間整經軍武。
沒錯,忠於蔣介石的部隊,不全撤退台灣,有一部份集中泰緬寮金三角,與台灣形成牽制中共的「大犄角」。在台灣這邊,則以舟山、大陳以及後來的金馬,形成「小犄角」。加上韓國與美日安保,搭成冷戰期間,黑貓中隊與黑蝙蝠中隊的舞台。
從朝鮮半島、中南半島到中亞,是美國天才地緣戰略家Nicolas John
Spykman(1896-1943) 所稱的世界島邊沿(Rimland)。從冷戰的「圍堵」到後冷戰的「不安定弧」,各種戰略設計都不出其右。
閱讀當時美國外交電文可知:潰亡的蔣介石以剩餘美援軍武站穩腳步。美國衡量蔣介石,不只是台灣,還包括金三角等,是西太平洋重要的戰略資產,因此賦予蔣軍「中華民國」政治符號,以達成其不介入中國內戰的政治抉擇。也正因為如此,在聯合國大會的〈2758號決議〉,驅逐的是「蔣介石的代表」而不是「中華民國的代表」。
在台灣,太平洋戰爭結束,軍事佔領後必定要進行經濟復興與政治重建。此時,透過1946年1月20日GHQ指令〈SCAPIN 677〉與〈舊金山和約〉,GHQ將台灣切離日本。美國再以〈台北和約〉與〈協防條約〉,催生「中華民國台灣」,此時的中華民國僅被限定在台澎,連金馬都除外。
細查條約英文文本:戰前的Formosa與the Pescadores,在這階段整合為Taiwan,並在1979年的〈台灣關係法〉中,以「台灣的治理當局」(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一詞回溯涵蓋「在1979年1月1日前美國承認其為中華民國」。它們共同餔陳「中華民國台灣」的法律基礎。
戰後台灣,歷經敵意與友善軍事佔領階段後,在1979開啟自治過渡,到1996完成。台灣的體制與地位已完全不同。至於金三角,除一部份後撤台灣,則融入當地合法政府管轄,成為當地國的一部份。一場紛亂逐漸解決。
2019年蔡總統在國慶演講與總統勝選記者會提出的的「中華民國台灣」,要在這世界戰略的收斂下理解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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