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談:自決是權利或是權力?——1/3
時間:2021.11.22 地點:私設的元宇宙 metaverse客廳
參與者:椰子樹、黑大、KING、IKE、雲大
【縛雞之見】
報紙連續出現兩篇文章:〈於是,台灣被賦予自決權力(長)〉與〈台灣自決的進程 歐瑋群@自由 20211121〉,於是鼎談的人又出現了,這次有五位,從鼎變成麻將桌,再成為五眼了。
開場:
椰子樹:對於前面文章,有網友有不同看法了。要不要掀起筆戰,隨你!筆戰會讓議題熱化起來,但增加相互不爽的心情。不過若心智成熟的人,筆戰應該無妨!但炳炎老大給一個鍋蓋!畢竟老薑還是辣的!
黑大:完全同意。但事實是:又不是我們幾個吵一吵,白宮就會同意換招牌。從而,我寧願約會打電動。我們自己網內互打沒意思啦,要打也是打車輪跟共匪。
不過炳炎老大引經據典,從二戰美國方面對台灣的安排開始,簡單幾條法條解讀就把網友說的自決權是應然論,是天賦人權的一種的說法給駁回去了!
雲:網友說:「制憲當然是最單純的,但目前的局勢很難發生,修憲是求其次,但其實也很難,自決公投看來是更容易一點,但其實也充滿不確定性,尤其在中國威脅下,推自決公投很可能產生適得其反的結果。從目前的條件來看,台灣大概只能走英國模式,也就是產生足夠多的憲法慣例,把原有憲法架空,進而達成不成文獨立的台灣國。但具體的做法也還是很困難,最終恐怕必須依賴全世界所有的人(包括中國人)遺忘歷史的能力。」
雲:基教派沒有人想過「授權」,這個在合法化的程序中最開始,也是最基本的概念。
只要想到這個,一切都清楚了。此時,該要等,也只能等,就對了。但,在等待的時候,要不停充實自己。
雲:另外一件事情就是,理性常常夾雜情緒——理性判斷A,情緒會出來干擾:不是A,而是B!
理性不認為是A,情緒會出來說:我不相信,怎麼可能是A?
若事情如理性預測那樣,狂爆的情緒會出來搶戲,假使事情的發展為負向。一個負向的情緒,反而會幫忙敵人咒罵受苦的同胞而不自知。這是最幽微的情緒----理性透過情緒轉介,將壞事視為好事。
意思就是成天講台灣自決的人(台灣人有此權利),看到美國總統也附和台灣自決(權利)時,反而不高興,從而「否認美國賦予台灣自決的權力」??非要說,這是我本來有的,你不可以給我?
我在此發現一件事:
自決權利=政治權利,國民可以主張,而自決權力=法律權力,當局可以實施。
這個區別,很細微,所以:美國總統給台灣的是自決權利,還是自決權力??
權利,是爭出來的~~聽起來很有道理。那權力呢?說不定黑大可以思考一下,向我們說明一下?
椰子樹:網友說,自決權是原本就有。
黑大:由這一段話就知道,部分網友對憲法學理解有誤差。
成文憲法的國家,不可能忽視條文的規定,從而自己創設法律原則去架空文本。
我看過一篇憲政的文章〈由台灣憲政運作看新生國度〉,文中有提到,台灣憲法是由眾多大法官解釋建構而成,但是憲政的基礎點還是原本那部憲法。文中說明為何台灣人用了一部中國廢棄的憲法的問題及來由。並非因此可說,我們就可以完全忽視憲法文本的存在。
以台灣的案例來講,固然大法官解釋帶動了憲政運作的實務及解決了人民代表性的問題,但各號解釋還是要回歸到文本的條文去闡釋,不可能丟棄這些條文,自己創設學說去建構憲法秩序。
若真的如此,那已經是「法官造法」,從而超越了權力分立的根本原則。三權分立的國家,司法是被動性的,不可能主動去建構什麼憲政秩序,因為那已經違反了「國民主權原則」下的立法權。至於權力的來源,究竟是爭取來的,或者是天賦人權?要從歷史背景去著手才有辦法明瞭,並沒有一套統一的標準。
黑大:以英國來講,人民的權力自然是爭取來的——藉由革命成功逼迫王讓出原本屬於他的權力。當然若要更往上推,王的權力來自何方?當然就是君權神授的概念,這也就是為何有教宗的存在跟國教派的爭端,因為大家都在追求「權力的第一因」,也就是來自於天或上帝的權力。
至於「天賦人權」概念,歷史非常短,那只是法國大革命推翻了王,為了建構自己權力的合法性,從而以「哲學解釋」的方式帶入自然法的概念。
不過自然法強調的是人類的習慣法,也就是演化的過程產生的遊戲規則,並沒有提到「最高的源頭」是什麼?
因此天賦人權說學者就往上,上綱到那是「與生俱來的」權利,因此任何人都不可剝奪。後來這套理論就被美國所引用了。
黑大:不過這些國家在殖民的過程,卻也一再自打嘴巴不用相同的標準去對待被殖民的人民,所以後來才演變成因為不文明,所以尚無資格享受權力的鬼扯蛋論說。
所以說真的,真要談權力,事實上就是回到人類出現在地球之後,如何生存的遊戲規則。說穿了就是實力原則——因為有實力所以產生王,所以王有權力去建構自己的統治世界,一旦被統治的人有了實力要求分享權力,王只能授予,最終演變成以訂契約的方式讓渡權力,而會有這種結果主要還是王的實力已經大不如前。所以必須藉由讓渡權力以確保自己的存在。而這個契約就是最早的憲法文本。這是君主立憲國家。
黑大:另外一個方式是,王希望藉由契約建構自己的權力運作世界,比如德、日。所以,透過公開文本的方式寫成文書,而這就比較是契約的性質,以公告書的手段去建構憲法。這種模式在古時代的劉邦約法三章,12銅表法也同意出現過。最後一種就是,革命方式取的權力,既然是武力手段取得,那就必須大家坐下來談寫協議書以作為糾紛處理的手段,比如像美國,法國。而這就是我們台灣人熟悉的成文憲法模式。
黑大:當然還有變形的就是,殖民地從母國獨立的模式,不一定經過革命,但除了大家坐下來談寫協議書,更需要母國的參與,我們叫做「授權」。大家寫的協議書若母國不同意,那權力移轉就會有問題,所以這份協議書一定要母國參與才有執行力,以及合法性。這也就是我現在在談的,台灣自決。
黑大:所以憲法權力的來源非常多元,絕對不是部分網友理解的只有單一面向。
天賦人權那種東西,在學生時代唸一唸可以,但千萬不要當作聖經天條來看待,以為那就是真理就是絕對,那最後自己會陷入不知道如何解釋權力運作的狀態。
黑大:法律上,我們簽契約跟打官司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未來有執行、實現的可能性嗎?如果不具執行力(可行性)的文件或判決,就算贏了官司,也輸了全世界。這是許多法律人實務操作必須學的第一課。
放在憲法學上也是如此。台灣主權跟權力如何運作?這些必須具有國際認可及運作可行性才行。所以,我們才會談到盟國或美國的因素。
因為沒有他們的參與(或授權),台灣人的自決,充其量只是自己玩爽的。就像官司打勝了卻拿不到錢一樣,每天只能拿那張債權憑證自我安慰。
鼎談:自決是權利或是權力?——2/3
鼎談:自決是權利或是權力?——3/3
鼎談:自決是權利或是權力?——1/3
昨天在臉書貼上「橄欖球亂集團徵球術—菲利浦中尉原子彈」
回覆刪除椰子樹老大說「但炳炎老大給一個鍋蓋!」那是錯誤,那是菲利浦中尉給我們法理學派預埋的原子彈。在這原子彈下,我們法理學派完全沒路用。
請先看 菲利浦中尉原子彈。
讀陳翠蓮《重構二二八:戰後美中體制、中國統治模式與臺灣》筆記1
此書45頁有:由菲利浦中尉所提出的備忘錄「對台灣提出見解:
1. 在國際法上,任何國家的領土主權宣稱並無法自行完成主權之合法化,國際間政治承諾之變更僅負道德上的義務,戰爭結束後的和平條約方能夠完成最終處置。
2.一戰後的《凡爾賽條約》第五條,確立尊重住民自決的原則,但伊索匹亞.. 台灣等處,是由落後於西方的邊陲之民所支配之地,應該採取國際法的「戰時占領」,而不需遵循住民自決 自我統治原則。
3. ...台灣不能立即歸還中國,而需作為大規模軍事行動占領之用。
4.為了遠東政治情勢之不確定性,必須延遲主權移轉,從法律、軍事、政策觀點而言,均無法在占領後立即落實開羅宣言。」
「戰時占領」又稱「軍事占領」...在國際法中,軍事占領基於敵對領土的事實控制而具有暫時法律權,占領國的地位只是過渡性質的軍政府,依據1907年海牙陸戰法,為了維護公共秩序或為了保護駐軍安全,...頒布治理占領區所必需之法令,....軍事占領並不能變更或轉移占領區的主權,不得改變人民之國籍,也不得要求當地人民對占領國宣誓效忠。45 46
備忘錄也提醒「應逐步改變日治以來既有體系與法律,而非以另外的體系全盤取代之。」
北投埔
最近在思考「軍事占領」與228事件及白色恐怖之轉型正義問題,所以看了陳翠蓮《重構二二八:戰後美中體制、中國統治模式與臺灣》。由於雲大有對此書說,「還早」。
回覆刪除由於228事件及白色恐怖是發生在「軍事占領」期,武力鎮壓屠殺是應該的,蛋統治集團卻是先欺騙是光復,卻變成武力鎮壓屠殺,在國際法上如何追求正義?
我又回到雲大所提出敗戰國要面對「敗戰債」及「敗戰罪」。個人認為「軍事占領」就是「敗戰罪」的一部分。菲利浦中尉的備忘錄其實要回到歐洲文戶中「懲罰與規訓」這架構來看。
成功大學外文系 賴俊雄 傅柯的《規訓與懲罰》,傅柯那書很難讀,賴的文字簡明易懂 ,就是治理術與懲罰與規訓,也就是「軍事占領」。
我們是否懲罰完成?
北投埔
北投埔
回覆刪除一種理論架構無法解決問題,那是沒有用的。
菲利浦中尉的備忘錄已拆解我們的法理架構。
還是要回到原點,檢討面對「敗戰債」及「敗戰罪」。
債要還,罪要心甘情願地受。
我終於可以參加爭球。
新竹的海軍六燃,有了令人興奮的消息。
刪除感佩前輩長年的努力。
前輩誤會了
佔領這議題,非常廣大與深遠,並非單一學門或視角可以涵蓋完整。
假使以單一學門或視角來研究,當然就是掛一漏萬,不是過度樂觀,就是過度悲觀。
二戰以前,較為粗魯,後遺症很多。
二戰之後,以一種委婉的面貌問世,時間當然拉得長。
這我們不是不知道,而是佔領的第一階段,即所謂的「敵意佔領」,都還很多人不願意面對
(當然現在比10年前或5年前好多了),
那就更別說「友善佔領」了。
這還是政治重建的面向,加上前輩曾指點的經濟復甦面向,即一般理解的美援等,那就更複雜了。
戰爭動員資源非常大,因此,戰後處理也是以此為經緯:回復(成本)與懲罰(紅利)。
這部份,好幾年前就已經分戰前與戰後,透過兩場研討會發表過兩次長文章。
似乎並無(經濟)學者表達過興趣。
很遺憾,因為這是好議題,值得努力終生。
''好幾年前就已經分戰前與戰後,透過兩場研討會發表過兩次長文章。''請問在那兩塲研討會?
刪除北投埔
一場是台灣近代戰爭史協會主辦,第幾屆忘記了,約5年前吧?
刪除一場是台教會主辦,約前一場的次一年
總之,這是對前輩的美援研究的致敬(補充佔領研究中一項非常重要的部份:戰爭經濟的循環)
感謝前輩的研究的啟蒙
.
台教會主辦,這場我有你的論文及簡報檔案
回覆刪除但台灣近代戰爭史協會主辦的論文, 很難找到, 能否拜通你送我?
最近在思考「軍事占領」與228事件及白色恐怖之轉型正義問題,所以看了陳翠蓮《重構二二八:戰後美中體制、中國統治模式與臺灣》。由於雲大有對此書說,「還早」。因此我想我要如何才能走出第一步?????
這問題沒弄好, 我會變成反台灣, 這是我害怕的地方, 如何鄭去認識這主題, 對我以及很多人想從 「軍事占領」與228事件及白色恐怖之轉型正義問題去思考,是非常重要的
北投埔
昨天用手機無法留言。今天用電腦版試試看。
回覆刪除~~~~
舊金山和約,以美國為首,若以當時的簽約國來看,現在歐洲一個個國家透過「議會」表決通過「挺台決議」(實質內容是?)。
這是在「聯合國」外開啟的,另一種舊金山和約的「原始股東」意願書嗎?
如果超過半數的原始股東通過「挺台決議」,台灣會用什麼「名稱」「CIS旗幟」參與國際組織?
我是堅決反對跟 China 有關的衍生詞與旗幟,如「Chinese Taipei 」、車輪旗等。
——維基百科——
出席條約簽署的49個國家為:阿根廷、澳大利亞、比利時、玻利維亞、巴西、高棉、加拿大、錫蘭(斯里蘭卡)、智利、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古巴、多明尼加、厄瓜多、埃及、薩爾瓦多、衣索比亞、法國、希臘、瓜地馬拉、海地、宏都拉斯、印尼、伊朗、伊拉克、寮國、黎巴嫩、賴比瑞亞、盧森堡、墨西哥、荷蘭、紐西蘭、尼加拉瓜、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馬、巴拉圭、秘魯、菲律賓、沙烏地阿拉伯、敘利亞、土耳其、南非、英國、美國、烏拉圭、委內瑞拉、越南、日本。
蘇聯、波蘭及捷克斯洛伐克反對條約內容,因此拒絕在和約上簽字。印度、緬甸及南斯拉夫則是受邀沒有出席,哥倫比亞、印尼及盧森堡代表參加後雖然簽署了和約,但沒有批准該和約使之生效。部分國家則依該和約第26條自行與日本簽署雙邊和約。因此只有46個國家簽署並批准了《舊金山和約》。
法國議會也通過了,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決議案(2021.11.29)。
回覆刪除轉貼自FB~法國的十萬個為什麼(2021.12.1發文)~
前天又一次有幸親眼見證歷史。
法國國民議會以壓倒性票數通過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決議案,39票贊成、3票棄權、2票反對。
沒錯,那兩票就是不屈法國的梅蘭雄和他的同僚。老實說,沒料到可以看到大名鼎鼎梅蘭雄,御駕親征!
然後,下一幕就是法國議會跟台灣一樣,吵成一團(當然是還沒有內臟進場啦),上下互嘴,導致主席一直出來維持秩序。
梅蘭雄一上台,就說讓台灣參與國際,就等於認同台灣是一個國家。台下有議員馬上反駁:「身為觀察員啊,親愛的同事」。
他說,從1964年起,台灣就是中國的一省,這是戴高樂的傳承,也是法國的外交方針。依照他的謬論,美國就是要藉著台灣,和中國進行冷戰;我們支持台灣,就是等於被美國帶著走,進入冷戰的節奏。
台下議員譁然,大聲喊道:「這兩者沒有關係啊。」#JLM真是謬論之王
對於其他議員都讚揚的台灣防疫措施,梅蘭雄卻說,台灣是警察制度,所有確診者每天都會被追蹤、被監視等等,講到大家都在台下狂翻白眼,很多人也大聲駁斥。
「這是『中國人』之間的事,法國不必攪這渾水」,他說。
最後,他結論:「你們就是不喜翻中華人民共和國啦,沒什麼原因,就是因為他有『人民』(populaire),還有因為中國成為世界第一大國,取代美國龍頭地位!」
這番小朋友論述頓時使得議會呈現菜市場狀態,鬧哄哄。梅先生隨後氣沖沖下台,全場只有他同事孤單地為他鼓掌。
我看到簡直興奮到爆棚,只差手上沒有爆米花可以配,這場辯論也太激烈了吧!!
代表政府的官員最後上台,重申台灣參與國際是回應國際社會客觀利益,因此法國將繼續支持台灣加入。
最後,本來沒有參與提案連署且我抱定會投反對票的共產黨,竟然棄權,可能是覺得反對的論述實在太薄弱吧。
以下是我個人觀察:
法國政府挺台參與國際的決心堅定,因為國民議會是人民直選,馬克宏執政黨也擁有多數。換言之,挺台參與國際組織的確是執政黨的意思。
同時,挺台議員們仍守著底線,就是不改變現狀。他們挺台參與國際的前提,是國際組織允許非主權國家的政治實體參與。
但這樣看來,中國越生氣反對,就越好像中國不同意台灣是非主權國家的政治實體,這只讓他們的立場更加可笑。
之前看到中時有篇投稿,說法國議會挺台只是拿來向歐中協議施壓的籌碼。我覺得會這樣說的,可能是忽略了外交現實主義。所有的外交行動,絕對都以國家利益為優先準則,這是一定的。
就是因為台灣參與國際對國際社會有客觀利益,再加上支持台灣又能給予法國民主人權道德高地,何樂而不為?
眼下歐中衝突戰場何其多,歐中協議已不是歐盟的當務之急,又何須以此來作為推動協議的籌碼?
台灣現在要做的,就是讓自己的表現與行動,確實有利於國際社會,同時坐穩亞洲民主人權燈塔,這自然就給予了國際社會必須與台灣站在同一陣線的好理由。
當晚議員Frédérique Dumas在台上發言時,最後一句高喊:Je suis Taïwan,令人感動。
#JeSuisTaïwan
Nous vous remercions du fond du coeur!
台灣熬了很多年
刪除所幸熬到中國做過頭,各國覺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