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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6

網友Tim補充TC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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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網友Tim的耙梳TCUSA(注意到T字特別大,CUSA則一樣大)。



199497日美國政府公布涉台相關新政策,929日,美國國會聽證會證實改名。
1994.10.13CCNAA通知,CCNAA office in Washington, D.C. 變更為TECRO,各地代表處變更為TECO
要補充:Change in Name from CCNAA to TECRO (PDF 196 KB)Date Signed: 01-03-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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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組織規程
68223日行政院訂定發布全文9條、102118日廢止)

7條  本會在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設駐美辦事處,並得視會務需要在美國其他城市設分處,其組織另定之。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當時就是依據目前已經廢止的前開規定第7條,在華府設駐美辦事處,在美國其他城市設分處。

199497日美國政府公布涉台相關新政策後,19941010日外交部將「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美國辦事處」更名為「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其各個辦事處亦更名為「駐(地方)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並將中英文名稱改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總部」(CCNAA, Headquarters for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S.)、簡稱TECROHeadquarters)。

後來,TECRO的設立依據變更為: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101823日外交部訂定發布全文9條;並自10191日施行)

依據前開規定,第8條:  本會於中華民國與美國恢復外交關係後裁撤之;裁撤前業務由行政院指定外交部指揮監督。

可知TECRO仍為行政院的一個委員會,但由外交部指揮監督。新組織規程也沒有類似舊法規第7條設置分處的規定,換言之,其原本在美各分處(辦事處)改隸外交部,TECRO不再是這些分處的Headquarters,但是TECROHeadquarters)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時期大門銘板,沒有跟著作更換。

10866日,外交部令:修正「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第1條、第9條條文,並修正名稱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修正「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辦事細則」第1條、第9條條文,並修正名稱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辦事細則」;修正「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編制表」名稱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編制表」,自10866日施行。

2019年這時候,才更換銘牌,順便把Headquarters等字刪除,以符合事實。
以上若有錯誤,請指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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