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魚之論】
高市早苗在日本眾議院回答立憲民主黨(前外相)岡田克也針對質詢時,根據的是2015年修訂的《和平安全法制完善法案》(平和安全法制整備法案)以及《國際和平支援法案》(国際平和支援法案)的總稱。現在爭議的是某具體情況是否歸屬「和平安全法制有關二法案」(平和安全法制関連2法案)的某一層級,從而授權政府動用何種權力。
此法制在2015年已經確立,中國早心知肚明之外,也必定做過各種情報蒐集與情況推演。北京會藉由立憲民主黨前外相岡田克也的個案質詢(不是嗎?,然後不斷擴大施壓。此手法很像2000年對新上任的小布希總統就P-3C事件的施壓。
此次,中共對剛上任不久日本歷史上首位女首相施壓,即是給顏色瞧瞧。只能作如是觀。
至於岡田克的質詢也不斷在文字上與立場上繞圈圈,咬文嚼字與顛倒因果,效果上終究在妨礙的法制的建立與實施,過去被認為是日本的軟骨頭、戰敗陰影,經過這場幾乎都使用中共的宣傳語言的質詢,現在我們更加清楚了日本政府、國會與媒體長年被中共滲透的程度不會比台灣來得輕。難怪日本面對中共總是不斷自虐,而台灣也是步日本的後塵自虐再自虐。
20251107高市早苗的「存立危機事態」答詢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是在2025年11月7日,於日本眾議院預算委員會的答辯中,明確表示「台灣有事」可能構成日本的「存立危機事態」。
「台灣有事」發言詳情
時間與地點
- 時間: 2025年11月7日。
- 地點: 日本眾議院預算委員會(國會)。
- 背景: 當時是回應立憲民主黨前外相岡田克也的質詢。
完整原文(日文)及釋義
高市早苗的發言重點在於,將「台灣有事」與日本《和平安全法制》中的特定事態連結,為行使集體自衛權提供法理基礎。
她的核心發言大致為:
日文原文 (核心部分):
「(台湾有事が)戦艦などを使い、武力行使を伴うということであれば、これは存立危機事態に該当し得る事例であると、私は考えております。」
中文釋義:
「(台灣有事)如果涉及使用戰艦等,並伴隨武力行使,我認為這毫無疑問是可能構成存立危機事態的案例。」
她強調,是否符合該條件,仍需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來判斷,但原則上認為可能符合。
日本的「事態」分類
根據日本的《和平安全法制》(新安保法),涉及日本安全保障的事態主要分為以下三種,級別由低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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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態類別 |
說明 |
應對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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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影響事態 |
可能會對日本和平與安全產生重要影響的外國境內或周邊事態。 |
日本可向美軍等他國軍隊提供後勤支援(非戰鬥地區),但不能直接行使武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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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立危機事態 |
與日本有密切關係的他國遭受武力攻擊,且日本的存立受到明顯威脅、國民生命與自由面臨危險的事態。 |
可動用集體自衛權,日本自衛隊可有限度地行使武力進行應對。高市早苗的發言即將「台灣有事」納入此類可能性。 |
|
武力攻擊事態 |
日本直接遭受武力攻擊,或武力攻擊已迫在眉睫的事態。 |
可行使個別自衛權,自衛隊可對敵方行使武力進行全面防衛。 |
但「防衛出動」的武力行使上仍必須滿足三個條件(一般簡稱為「新三要件」):
(1) 對與日本有緊密關係的他國發生武力攻擊時,
(2) 因而威脅我國生存危機,甚至嚴重威脅國民的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權利等明確危險的事態,
(3) 必要最小限度的規模,
(📣這篇是進次郎答覆立憲民主黨的完整經過,會比短影音更容易了解始末。)https://www.threads.com/@kkohara2008/post/DQ5pSHGEyRV
日本眾議院預算委員會10日再度圍繞「台灣有事」爆發激烈攻防。
小泉進次郎防衛大臣在會中反擊立憲民主黨的質疑,表示:「我不太明白你們究竟想要求的是什麼。」
事情起於7日,高市早苗首相在預算委員會答覆立民黨岡田克也的提問時指出:若台灣情勢惡化到「中國軍艦以武力行使」的程度,這有可能構成『存立危機事態』,也就是日本可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情況。
立民要求首相「撤回說法」,被拒後改攻防衛大臣。
在10日預算委員會,立民黨大串博志再次要求首相撤回並修正此說法。首相明確拒絕後,大串把矛頭轉向小泉進次郎防衛相:「首相不撤回,這樣的立場,作為防衛相的你能接受嗎?」
小泉反擊表示,岡田在批評自己的發言時,是引用去年總裁選期間的電視節目內容,而那個脈絡本來就是「列出特定案例、要求候選人表態立場」的節目設計。因此把過去節目中的討論片段抽出來指責他,「並不妥當」。他也強調:「首相的意思並不是逐一列舉具體案例,而是政府最終會在掌握所有資訊後,做出綜合判斷。重點即在於此。」
大串:這代表日本可能進入戰爭
小泉:立民到底想要表達什麼?
大串強調,一旦被認定為存立危機事態,就會防衛出動,也就是說「日本將進入戰爭」。歷屆內閣對此判斷都極度謹慎,但小泉卻「輕易跨越界線」,因此他認為應撤回相關發言。
小泉回應:「立憲民主黨究竟想要什麼,我真的不清楚。是要求政府訂出更詳細的判定標準?還是主張『不應輕率發言』?到底是哪一個?」
小泉並再次強調:「從安全保障的現實觀點出發,在緊急狀況下,充分運用並綜合所有資訊來做最終判斷,這本來就是政府理所當然的責任。」什麼是「存立危機事態」?日本的「存立危機事態」不是普通的「危機」。在日本安保法制中,只要日本認為自身「生存受到根本威脅」,即使敵人不是直接攻擊日本本土,日本也能「行使集體自衛權」、「與盟友共同作戰」、或是在「部分情況下採取武力行動」。
換句話說,它是日本可實際參與武力行使的門檻。
因此,當高市首相提到「中國軍艦武力行使」可能落入這個範圍時,立憲民主黨才會強烈要求「撤回」。因為一旦被認定,日本就可能事實上被捲入戰爭。這也是這兩天日本政治圈激烈攻防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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