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魚之論】
法庭直播是件大事,一方面當事人的隱私是否適合無保留的公開?法庭會不會成為譁眾取寵的實境秀?法官、檢察官、律師會不會著重在爭取鏡頭外不確定觀眾的意見,從而改變體制對於法官不語的傳統被動角色的期待?反過來說,在資訊公開的潮流下,法院雖要保持專業與獨立,卻也很難不面對社會情緒。
就個案而言,周軒的FB問「迷因台式民主」:「台北地院2名承審法官的照片,拍攝地點在法庭,法官還身著法袍看著電腦,應該是在開庭時被偷拍。由於這2張照片從來沒有在網路上公開過,這些照從何而來,戴男又是如何取得,是否有人提供、提供者為何,是否在法庭上偷拍?此外,這些照片真的如戴男所說,都是他一人蒐集而來?還是另有其人?」網民用法庭拍攝的照片等不尋常的方法威脅了體制(不只個人),直播的話還得了?這顯然是國安層級的問題。
這是一件拷問級的大哉問,沒有全好、全壞的的答案。答案在全好、全壞的中間某一點上。作為國民,無須太早下結論。將政治攻守雙方交鋒的內容,作為補足自己不足之處就好。而執政者,能否藉此事件作為契機改革司法弊端?這是很難,但手腳要很隱晦的大事。
美國法庭直播意見兩極 強尼戴普案遭諷大型實境秀
中央社 20250704
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庭直播新制,後續效應引關注;美國法院依層級與各州規定不同,影星強尼戴普誹謗案3年前直播,吸引百萬觀眾,掀網路熱潮,但也有正反意見交鋒。
2022年強尼戴普(Johnny Depp)控告前妻安柏赫德(Amber Heard)誹謗,法庭允許全程直播,讓這起民事訴訟成為全球注目的話題,甚至被媒體形容為一場百萬人觀看的「法庭實境秀」。
當時庭審內容透過YouTube直播外,精華片段也被網友迅速製成各種短影音,在TikTok、Instagram等平台瘋傳,從當事人表情到證人答辯片段,搭配字幕與音樂,變成各種網路迷因。
美國是否開放庭審直播,依法院層級與州別而異。聯邦法院長期禁止錄影與轉播,各州法院則由法官裁量,規定較為彈性。強尼戴普案即在維吉尼亞州法院審理,獲准全程直播,反映美國司法對法庭直播的實務差異。
在強尼戴普的案例中,對法庭直播的正反看法皆有。部份學者與人權團體對法庭直播持保留態度,認為社群媒體時代,法庭直播可能陷入聲量競賽,讓法律攻防失焦;同時過度曝光可能對當事人造成二度傷害,影響審判公正。
史丹佛大學法律系教授道貝爾(Michele Dauber)指出,審判變成一場「網路鬧劇」。她認為,關於親密關係暴力、性暴力的案件,法庭直播讓當事人「同時在法庭與網路接受雙重審判」。公審氣氛下,可能使弱勢一方選擇噤聲。
她批評,直播讓嚴肅的法律程序變質,淪為一場聲量競賽和戲劇化演出。
例如安柏赫德在庭審過程中即成為社群攻擊對象,影片被剪輯、轉傳,廣泛流傳於TikTok與YouTube,引發「輿論審判」疑慮。部份評論指出,陪審團做出裁決前,輿論已經定調,對陪審團形成潛在壓力。
支持者認為,直播提升司法透明度,讓民眾第一手觀看庭審全貌,不必透過媒體二手轉述,有助建立公眾對審判公正性的信心。
法官阿茲卡瑞特(Penney Azcarate)當時主持案件,曾表示:「我看不出有什麼充分理由不讓這場庭審公開給社會大眾。」她認為相較於媒體濃縮報導,直播能降低誤解。
部分法律學者指出,公開機制具法律教育價值。法律背景的網紅貝克(Emily D. Baker)在YouTube開直播,同步講解庭審,吸引大量觀眾。她認為:「讓大家實際看到法庭運作,比任何教科書都來得真實。」
美國並非首次出現法庭直播引發爭議。1995年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O.
在辛普森案中,已經出現審判過程戲劇化,淪為媒體娛樂素材的問題;儘管陪審團被隔離,但龐大的媒體篇幅仍可能影響判斷;此外當事人與證人面臨隱私與安全壓力,部份證人選擇噤聲。
辛普森案促使美國司法界反思,為了權衡庭審公開與審判公正的平衡,日後聯邦法院對直播的態度更趨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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