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魚之論】英文拷到 G / D 找中文翻譯
Is it proportional to permanently
deprive someone of their political rights just because of money laundering (not
corruption or violence)? This is clearly not in line with 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Laws that do not conform to 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are certainly not
just laws.
Compared to the average sentence of 19 years for spies in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 Taiwan only imposes an average sentence of 1.5 years for spies who pose
a great threat to national security. Is the ruling party DPP making a big deal
out of small matters? Is the focus on national security misplaced? Or is it possible that there is infiltration of spies at
the higher levels of the ruling party DPP?
因為洗錢(不是貪污,也不是暴力),就要終身剝奪一個人的參政權?實在不合乎比例原則。不合乎比例原則的法律,當然不是正義的法律。
相對於歐美對於間諜平均判刑19年,台灣對於危害國安甚大的共諜只平均判刑1.5年,執政黨會不會抓小放大?國家安全劃錯重點?或者,執政黨高層根本有共諜滲透?
中國反間諜法升級 台人赴中被抓風險激增 自由 20230503
共諜案判太輕 台灣平均判1.5年 遠低歐美19年 自由 202305036
前總統陳水扁陳情 矢板明夫俱樂部 Yaita
Akio 20230502
前總統陳水扁今天下午,拄著拐杖來到凱達格蘭大道,向總統府、行政院,以及立法院4大黨團遞交了生平第一次的請願。不是為他自己,而是為了他的兒子、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陳致中。
陳致中因涉入洗錢案,日前遭判刑1年定讞,11日下午就將入監服刑。並將被取消去年剛剛當選的市議員身份。陳水扁的女婿趙建銘,因涉內線交易,被判刑3年8個月,日前才剛剛假釋出獄,而如今兒子陳致中又將入獄。陳水扁在臉書表示「哀莫大於心死」。
今天在現場,有二、三十個陳水扁的支持者高舉著「司法迫害」、「政治迫害」等標語,聲援陳水扁。
陳水扁來請願的目的,並不是希望讓陳致中可以不必入獄。而且針對立法院正在審議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修正草案,其中有關曾犯《洗錢防制法》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參選的內容。倘若最終通過,陳致中將終身無法再參與選舉,被外界評為「陳致中條款」。
陳水扁的請願,是否能夠被接受,當然是由立法委員們來做判斷。我作為一個一直關注扁案的外國媒體人,只想談一下個人的感想。
第一,陳致中的冼錢案已經吵了十六、七年了,消耗了大量的社會資源。對這種最終判決1年的相對輕微的犯罪,是不是可以考慮提高司法效率?如果當時案發後幾年內就能夠確定刑期,被告可能在10年前就已經出獄了。
第二,立法委員傅崐萁可以保留立法委員的身分入獄,為什麼陳致中要被剝奪市議員的身分?台灣的司法,很多地方的確讓人看不懂。
第三,「立法剝奪別人終身的被選舉權」這一作法是否妥當?因洗錢等犯罪判決確定者,即使服刑完畢,也終身不能參與選舉,按照今天國際社會的價值標準來看,可以說是「對基本人權的嚴重侵犯」。如果某個政黨為了強調該黨對犯罪零容忍的態度,或許可以用黨章規定不提名有前科者。
今天,陳前總統為兒子的前途,以遞交請願的方式再次走入總統府,讓人感慨。在過去台灣走向民主的過程中、陳水扁曾經發揮了重要作用。雖然也做了一些對不起台灣社會的事情,但他坐牢多年、已經受到了社會上和法律上的制裁。韓國以「赦免前總統」的方式解決遺留的司法問題,或許台灣可以借鑒。畢竟,民選前總統的尊嚴,也是一個國家的尊嚴。
另外,很多朋友一直關心我寫的陳水扁傳的進度。這本書遲遲沒有出來,是因為,在總統大選之前台灣社會嚴重撕裂的背景下,我的書有可能被某些政治勢力所利用,那並不是我的本意。所以決定暫緩出版。在此向大家致歉,也感謝大家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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