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縛雞之論】英文拷到 G / D 找中文翻譯
偽君子、偽娘子:你們自己每個人都有做,還攻擊別人?
台灣長期是行政權獨大的國家,國會很可憐,除了暫居高中校地,所以違建處處之外,委員待遇也是一級差,遑論助理。公費助理的薪水,是預算定額統給的,沒有規定薪資,辦公費幾乎沒有。只能靠一些非法律規定的方式來維持。立委辦公室的咖啡機?沒有。茶包、咖啡豆等每月固定兩包吧,根本與行政機關不能比。助理加班是常態,定額加班費根本不夠報。這點也與行政機關不同。
所以,助理平均工作年資3年,比委員任期還短。選舉期間三個月,委員每月發助理五千、最後一個月加一萬的大有人在,區區數額合理嗎?委員的錢哪裡來?有政黨注意過嗎?有政治人物注意過身邊助理的待遇嗎?為何還要當助理?為了寫論文、為了在政界發展、為了先取得工作資歷等,不一而足。
立委助理 表面風光
夾縫求生 陸裕麟(前國會助理)@聯合 20221115
近日某立委深陷詐領助理費與侵害助理勞動權益爭議,與其視其為選舉攻防,不妨趁此時好好檢視公費助理在委員辦公室的角色與勞動權益。委員辦公室制定各種光怪陸離內規的情況屢見不鮮,心態八九不離十是委員自認平時待助理不薄,包括無形的口頭訓勉或比較沒事時讓員工提早下班,價值應該都超過助理們上繳的公積金。
委員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的氛圍常年存在台灣中小企業,包括輪流倒垃圾、掃廁所,利用下班或休假參與交際或團康等,這些莫名被歸類在人力銀行用語中的「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勞動行為,如沒規範在勞務契約中,就算不違法也有道德瑕疵,更不要說替委員家人處理家務,無非是情緒勒索讓助理做事。
不少初來乍到立法院的年輕助理,都經歷過薪水結構是底薪加加班費的給薪方式,法定加班費已經在面試談薪時被定額,都還沒上班怎麼知道會加多少班?難道每個月加班時數會一樣?這種作法可能會讓委員、助理都身陷詐領爭議。
過去不少高舉勞動權益旗幟的立委,連自家助理的勞權都刻意忽視,還時常一口氣違反好幾項。諸如要國會助理常態去地方服務處支援黨內初選活動,但通勤費用無從核銷,如果太晚回到台北沒捷運搭還要自己負擔計程車費用,如此算不算另類「上繳」?都是苛待助理,只是沒有大家先繳公積金支出通勤費用,要助理直接吞下去。
當初國會辦公室的助理在國會面試、任用,就算要擴大解釋支援選區選舉活動是工作的一環,也應該撥用合理的差旅費用。競選活動結束後,凌晨兩三點還在寫質詢稿是日常,幾小時後還要替甲級動員的委員去議場卡位;超時工作的工資用紅包饋贈的形式交付助理,換算工時遠不足額,曲解成助理受委員恩澤感動自願加班幫忙,都曾在立委辦公室真實上演。
目前的選戰,仍有委員將自身的公費助理「借將」到縣市長候選人的競選總部,如此有沒有適法性問題?相當有爭議。
事實上,不同委員辦公室的助理多少都有受過不平等待遇,跑過立院的記者前輩們多少也都知悉,但大家都是出外打工,縱有打抱不平之心也難以激起漣漪,大家就這樣和稀泥,一日復一日。
立委助理表面風光,多數忙得暈頭轉向,怎麼會寫得出高品質法案、質詢稿?立委如連辦公室都管理不好,恣意侵害助理勞動權,如何期待為全民把關預算,監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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