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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6

Lin's Plagiarism 這樣一來,林智堅與教授們可能有刑責了!

【縛雞之論】英文拷到 G / D 找中文翻譯
少年得志大不幸。只能按照計劃移民去!若不再選林智堅原訂全家赴美 - Yahoo奇摩

著作權
人格權—屬於創作者,但創作者可以不行使(本案中為契約規定之「放棄行使」)
財產權屬創作者,可約定移轉他方(本案中為契約規定之創作人→中華大學→竹科

著作權法 91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92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科管局將函請中華大學釐清履約相關規定    新竹科學園區 20220706

1、竹科管理局為強化施政服務,以委託方式請學術機構進行研究,藉由研究成果進行政策研析,以期精進政策制訂。為保障本局有使用學術機構研究相關資料及成果之權利,因此與受委託機構(並非個人)簽訂的合約中皆訂有相關規範:「廠商因履行契約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之全部於著作完成之同時讓與機關,廠商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廠商保證對其人員因履行契約所完成之著作,與其人員約定以廠商為著作人,享有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
2
、為了解竹科週邊居民觀感,藉以持續改善竹科營運機制,打造與環境共榮共好的關係,本局於9612月依採購法規定與中華大學針對上述目的進行委託研究(TCSI模式評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之民眾滿意度)並完成簽約,履約起迄日期為961224日至97615日,依合約規定本案之智慧財產權亦歸屬竹科管理局。為釐清最近相關媒體報導對本案之疑義,本局將儘速函請中華大學就其是否依合約書規定辦理,提出詳細說明,作為續處之參據。

 


1 則留言:

  1. 沒有名號的留言,一律刪除

    有關翁瑞達,是化名,很可能是一群人,所以是有意圖的網軍,不是單純發表意見
    常常出現重大錯誤、東拉西扯
    因此,不予刊登

    回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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