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縛雞之論】
講他人論文的瑕疵,不能證明自己論文沒有抄襲。總要正面證明自己的論文是自己寫的。
雖尚不知道誰抄誰,但「台大有發生抄襲事件就是一個醜聞」。
【獨家專訪余正煌律師3】提四大關鍵論證駁抄襲 余正煌主動簽字授權台大學倫會調閱信箱紀錄 上報
20220730
台大「論文門」風暴炎上!沈寂20多天後,此案關鍵人物之一的國發所博士生、調查員余正煌,終於在27日親自出席社科院召集的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說明,事後並透過律師發出公開聲明,嚴正駁斥抄襲等不實指控、影射,重擊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及其指導教授、國安局長陳明通說詞。不僅如此,還原當天台大學倫會秘密會議內幕,余正煌除了提出「四大關鍵論證」逐一清楚說明當初自己是如何完成論文的細節外,更在現場主動簽字授權學倫會調閱其校友信箱的內部信件、通信紀錄等檔案資料證據。
林智堅深陷論文涉抄襲爭議,目前全案已進入台大社科院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調查階段,而余正煌本人於27日親自到場說明及會後委由律師發表聲明等舉動,更被外界視為是重大關鍵轉折。對此,民進黨方面也緊急展開危機處理,在蔡英文總統等黨內高層定調「全黨救一人」下,林智堅競選陣營態度丕變轉趨強硬,不但大動作開記者會反擊,直指余正煌論文內容有三大突兀或矛盾之處,桃園市長鄭文燦昨更隔空酸余「前面感謝、後面拆橋」,林智堅本人則嘆「好心被雷親」,再度點燃「論文門」激烈戰火。
駁寫作邏輯問題:不盡善完美,但就是余正煌本人寫的
此次被網友形容「嗆爆」林智堅的余正煌委任律師之一張祐齊,原本就與余熟識,兩人在事發後經過多次討論,直到台大學倫會約見前一周、即本月20日,余才決定委託好友幫忙挺身捍衛清白。面對林智堅陣營回擊,指控余的論文有三大寫作邏輯問題,藉此辯駁抄襲質疑,張祐齊昨午接受《上報》專訪時反嗆,余正煌論文可能寫得不盡善完美,但這就是他本人寫的,「你(指林智堅)不用找裡面幾個瑕疵,就來含沙射影指控,這是沒有意義的,你應該正面回應自己的論文有沒有問題」,如果按照林智堅陣營說法,那麼林的論文問題更大,「余正煌論文了不起是『程度』問題,但你的論文是整個都是抄襲!」
張祐齊說,前天的記者會其實他們已經很「客氣」了,只指出一頁林智堅與余正煌兩本論文在引註來源出處上的差異,但實際上若把兩本論文翻完,「只要後面有括弧的統統都沒有」。例如,余正煌的論文第11頁「所以選擇教育程度變數」一段,後面有用括號清楚標註來源為「陳光輝、洪昭明,2013:379-386);「所以選擇職業變數」該段則引註出自「林宗弘、胡克威,2011:111-128」。但相同文字敘述在林智堅的論文第9頁中,卻完全沒有標註來源。
若再往前翻頁,張祐齊指出,余正煌論文第10頁「所以選擇性別變數」該段,後面標註出自「楊婉瑩、劉嘉薇,2006:122-123;胡幼偉、林政谷、林佩霓,2010:36-39」;「所以選擇年齡變數」該段則引用「廖益興,2011:33-34」「胡佛、游盈隆,1984:25-26」。但在林智堅論文第8頁中同樣也沒有標註來源。
「如果說余正煌是抄襲林智堅的,余正煌怎麼知道這些段落內容是來自哪裡?」張祐齊說,余正煌若是抄襲,不可能會知道這些來源出自於誰,只要余正煌論文內有括弧的,林智堅的論文都沒有,初步比對至少有幾十個地方,林智堅自己應該要解釋為何這麼多出處都沒有標註,「這就是違反學術倫理啊!」他並不以為然地指著林智堅的論文強調,林智堅的說法沒有意義,只是無聊的言詞,重點應該是要直接面對論文,林說自己是「原創者」,那麼就自己去台大說明,老是在外面放話並無意義,「這句話就不是你原創的,這本書只要後面括弧的都不是你原創,你如何原創?」
還原學倫會審定現場:余正煌清楚回答「為什麼這麼寫」
還原27日台大學倫會當天秘密會議說明狀況,張祐齊透露,學倫會講得很清楚,那就是審定委員們不審查論文的好壞,而是只審查「論文是不是你(指林、余兩本論文)寫的」。因此,余正煌及陪同律師在學倫會中主動提出四點理由說明,除了上述論文引註問題外,另包括為何將前新竹市長許明財的學歷寫成「多明尼克肯大學」,余表示當時是因為看了國民黨官網資料這樣寫;針對「准碩士」用詞,余正煌則坦言,除了是因為當時自己並不知道林智堅擁有中華大學碩士學位,只知「學弟」林智堅正在唸國發所碩專班外,以前也一直以為「准」是這樣寫,不知其實是錯字。
2人論文摘要相似:林當時論文未寫完如何讓余抄襲
最後,余正煌及律師更點出關鍵,即「摘要」部分只有論文寫完才有辦法做出來,那麼林智堅與余正煌兩本論文摘要怎麼會這麼相似?林當時論文都還沒寫完,又要如何提供摘要給余正煌抄襲?
「每一個地方余正煌都能清楚回答審定委員,我為什麼這樣寫!」張祐齊表示,其他像是論文內的統計數據是怎麼跑出來的、使用了什麼統計軟體、為何要作卡方檢定、什麼是「二元勝算模型」等研究細節,則都是由余正煌本人親自向審定委員會作答辯解釋,「我只坐在旁邊一句話都沒說」。雖然就像是作了第二次論文口試,但余正煌都講得非常清楚、侃侃而談,如果余不是自己實質參與,根本是回答不出來的。
提供論文檔案及研究數據:坦蕩蕩接受學倫會調查
問及余正煌稱從頭到尾都沒看、也懶得看林智堅的論文,那麼是否有觀看林智堅這幾次公開記者會?張祐齊說,余正煌都沒有看林的記者會;至於論文部分,他日前的轉述有誤,余在畢業後到發生論文案這件事之前,確實都沒有去看過林智堅的論文,直到接到台大通知要到學倫會答辯說明的前幾天,余和律師有一起把林的論文翻閱了一下,也把整個檔案及相關資料統統都已經提供給台大學倫會審查,包括什麼時間點寫了什麼東西、檔案的順序、統計軟體SPSS跑出來的數據原始檔等。
針對林智堅陣營一再強調公證資料及林智堅本人聲稱,受限幾年前個人電腦曾經更換以至於部分論文寫作資料遺失、就學時期使用的台大電子信箱內容已被台大計算機中心刪除等說法,張祐齊則說,余正煌不需要做公證,就直接把原始檔統統都提供給台大,而余的台大電子信箱,因為余後來就讀博士班有換過帳號,當天要離開審定委員會前,余正煌在現場主動簽字同意,授權台大去調閱其碩士時期的學校信箱內部資料,一切都坦蕩蕩地接受學倫會進行調查。
如何看待林智堅陣營批判擔任台大學倫會召集人的社科院長蘇宏達「醜聞」一說是「未審先判」,要求蘇宏達本人迴避等程序問題?張祐齊直批:「這是有權有勢在討論的問題,又不是在選陪審團」,他強調,對余正煌來說,學校通知他們去就去說明,今天就算是親綠的人當審定委員,他相信也沒有辦法改變論文就是余正煌寫的事實,因為論文沒有分藍綠,不管是藍的也好、綠的也好,都不可能會有人認為論文不用引註。余完全不會在乎誰擔任召集人或審定委員,對程序上面也不會有太多意見,因為余的態度及立場就是「誰來我都會積極面對及捍衛,因為這就是我寫的東西!」
張祐齊並舉例,這就像是一位曾經寫過支持死刑文章的法官,難道法官有如此主張、觀點,嫌犯及律師就可以說不要給該位法官審理?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每天都可以推翻掉法院,「作為一個政治人物,如果體制都不尊重的話,對國家是一個非常重大的傷害,這是我們要追求的價值嗎?不抄襲是基本的東西,有什麼好去討論的」,他不相信就算是一個偏綠的台大教授也會認為論文不用引註,學術有其客觀標準,而不是主觀臆測。更何況,不管是誰抄誰都是醜聞,「台大有發生抄襲事件就是一個醜聞啊」。
至於是否將對林智堅陣營影射抄襲提告?張祐齊強調,之前講的就算了,但從27日下午2點余正煌委由律師發出三點聲明後,只要有不實指控、造謠抹黑或惡意中傷,他們絕對會提告,目前正在蒐集相關資料,蒐集完是一定會提告的,因為這已經有點離譜,此事件對余正煌真的是「無妄之災」,「好好地寫完論文,你現在這樣搞我,今天跟我說過河拆橋、好心被雷親,他(指余)才真的倒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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