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21-01-11

川普被封殺: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指涉範圍嗎?

【縛雞之見】
FBTwitter等,封殺川普的帳號,是違反言論自由嗎?
言論自由,對象是政府(或國家),但,當科技因素與壟斷因素加進來,私人企業也會具有公共性。
當具有公共性的私人企業,運用非原先講好的簡單的契約內容而停止服務,這樣的私人企業,當然是與(有公權力的)政府具有一樣的地位,並應該加以規範。
此事不單純是政府或民間的問題而已。以下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前言

美國憲法的草創人沒有在憲法中擬定一項權利法案。此一缺漏的原因並非由於他們不關心基本人權,而是因為他們覺得,憲法既沒有特別授權管理出版或集會自由之類的事務,當然也就不需要特別陳明不存在這種權力。這一立場從邏輯上講是正確的,但從心理上講則不然;美國人民普遍希望憲法中明文規定他們的權利。第一屆國會集會後不久,詹姆斯.麥迪遜提出一項很長的權利法案,作為憲法的修正案。國會一共通過了十二條修正案。但是,只有十條為各州所批准,並於一七九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正式成為憲法的一部分。這些修正案被稱為權利法案。法案中大部分是對政府施加限制——規定聯邦政府所不能做的事。結果,在一般情形下,這項法案也被解釋為適用於州玟府。既然幾乎各州都有一項權利法案,或作為州憲法的一部分,或作為州憲法的修正案,因而可以正確地說,所有美國人在全國各處均享受此類權利法案的保護,不受任何地方、州與聯邦政府的侵犯。

第一條修正案

Amendment I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國會不得制定有關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一種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權利。

美國在台協會 - 權利法案 (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至第十條) (ait.org.tw)

2 則留言:

  1. 只要Dominion投票機存在, 憲法也只是有時限的歷史文件.

    喬治亞州補選已經證明驢黨並不打算停止作弊(敗燈曲線重現),那怕該州是己方內應在執政.
    那兩位可憐的象黨參議員,選前支持度都已經過半了; 結果被他們的同僚州長和州務卿所出賣.

    快的話2024年後賀錦麗參選的時候, 慢的話2026年後的期中選舉, 驢黨將可以在兩院取得修憲多數.
    到時候憲法要怎麼修就怎麼修, 反正共和黨只是花瓶一個.

    言論自由,持槍權,媒體權,三權分立,最高法院,總統任期,隨便驢黨修到自己滿意為止.
    然後再加上
    "驢黨為唯一永久執政黨"
    "馬列教條入憲"
    "迎歐黑馬繼續其第五任期,第三個正式任期"(中間有兩個任期是以代理人方式進行)

    美國人如果不打算砸掉Dominion投票機,那早晚會被驢黨剝奪大半的政治權力,全世界可沒人幫的了他們.
    票也不用去投了,反正投票機早就內定好誰要吃下選區了,投了也是被洗給指定的候選人.

    回覆刪除
    回覆
    1. 這次美國選舉,讓我們大開眼界。
      慶確認,有些事物(特別是投票與開票,兩件分開卻相關的事物)不是最新的便是最好,不能一味的求新。

      兄能確信:誰能活到什麼年紀?

      .

      刪除

請網友務必留下一致且可辨識的稱謂
顧及閱讀舒適性,段與段間請空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