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縛雞之見】
20200620,中國修改〈武警法〉,將海警納入武警體系,直屬黨中央軍委會,並做為國家武力之一。20201105,傳出中國制訂〈海警法〉。
允許開火!中國人大公告海警法草案 日漁船恐成打擊目標 20201105
中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10月13日展開第二十二次會議,會議中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草案)》(以下簡稱海警法),並於4日在官網公告,其中明訂了海警機構的性質和職責,並允許海警在外國船隻侵犯中國海域,或是進行違法行動之時可以動用武力,引起國際社會關注。
據悉,《海警法》草案分為十一章,明確指出海警機構是海上武裝力量及國家行政執法的力量,其中第三章第十九條明列,若中國國家主權、權利及管轄範圍在海上正受到外國組織、個人的不法侵害或者面臨不法侵害的緊迫危險時,可以依據《海警法》和其他相關法律,使用武器在內的一切必要措施當場制止、排除危險。
中國近來不只在南海動作頻頻,更多次進入釣魚台海域(尖閣諸島海域),近日《海警法》的公告,引起中日緊張關係升溫。根據共同社報導,部分日媒針對海警法公告一事指出,將對在尖閣諸島海域作業的漁民造成威脅,不只是漁船,甚至連日本海上保安廳船隻,都有可能成為打擊目標。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加藤勝信對此表示,尖閣諸島事日本固有領土,「會堅決守護我國領土、領空、領海,將警戒與監視做到萬無一失,會隨時注意中國海警局的動向。」
中國修改《武警法》對周邊國家海上安全之意涵 王尊彥@國防研究院20200624
2020年6月20日,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以下簡稱《武警法》)修正案。該法案明定,武警在戰時執行任務由中共中央軍委會或由中央軍委授權戰區指揮(第十條),而武警部隊包含海警部隊(第九條)。[1]中國在2018年實施「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之後,海警即已從國家海洋局改隸屬武警部隊,並組成中國人民武警部隊海警總隊,而武警由中央軍委領導,調動須由中央軍委批准。《武警法》修正案則對海警在平時與戰時所受之指揮領導,以法律形式加以規定。
確立海警作為戰時武力之正當性
根據中國人大公布中國海警局職權之規定,海警之主要任務原為保護海洋環境、維護海上治安、打擊緝私等海上犯罪之執法行動。[2]而在《武警法》修正案通過之後,戰時中國海警在武裝部隊體系中的定位更形明確。換言之,海警已然成為中國第二海軍,在戰時與海軍共同作戰;而中國海軍在獲得海警部隊加入作戰之後,其戰力與資源可進一步擴充。
中央控管海上武力降低意外風險
除強化戰時海上武力之積極意義之外,前述修法恐怕也有北京進一步將海警收權的消極意義。畢竟,該修正案未見於去(2019)年底公布的立法計畫,今年卻突然被當局納入議程,其背後恐有對於海警近期在海上引發無謂緊張之質疑。
今年以來,中國周邊海域已發生數起有關中國海警船艇與他國船隻衝突或對峙之事件。僅舉其近者而言,4月2日,中國海警船在永興島附近海域撞沉越南漁船;5月8日,四艘中國海警船追逐日本漁船至釣魚台海域,甚至侵入日本領海;6月10日,中國海警船在西沙群島海域,不僅逮捕其宣稱非法捕魚之越南漁船,海警人員甚至毆打越船船長、強迫簽署轉交財產的聲明文件、搶奪漁具、漁獲與全球定位系統(GPS)。[3]
此等事件是否為中國製造的「灰色地帶衝突」或有討論空間,但不可諱言相關事件已近乎暴走,更有損中國國際形象。而且,當他國面對來自中國的海上壓力,也紛紛強化海上武力時,雙方衝突風險也隨之升高。由此看來,中國臨時修法,除為完善海警戰時定位外,或亦有回應前述平時海上事件之意,亦即藉由掌控海警減少擦槍走火風險,也減緩北京「親誠惠容」周邊外交原則淪為具文的速度。
倘海警戰術能力提升將進一步威脅他國
中國海警正式成為戰時海上武力,這除了是在法律上給予明確定位外,北京當局應會透過海軍與海警合作,提升後者的戰術能力。其實中國海警總隊首任司令員王仲才少將即出身中國海軍,此前曾經擔任解放軍東海艦隊副參謀長等海軍重要職務。據判,其解放軍海軍之背景應會影響海警之發展方向。[4]實際上,在渠就任之後,中國海警裝備已有變化,例如大量添購「海直-9」艦載直升機,強化海警部隊的艦載航空力量。[5]
除此之外,今後中國海警的戰術能力若獲得提升精進,對於東海與南海周邊國家而言恐是警訊。根據《日本放送協會(NHK)》軍事分析家津屋尚觀察,近期中國海警船在「巡航」釣魚台群島時之編隊樣態已悄然改變。同樣是由四艘編成之海警船隊,過去採取同隊共同航行,然而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卻出現各由兩艘編成之兩支船隊分開行動之模式,且海上運動路線更為複雜,而負責從旁監視的日本海上保安廳船艦為此備多力分而難於因應。[6]《產經新聞》等媒體亦析指,「若中國海警與海軍進行戰術層級的聯合訓練,釣魚台周邊的情況有可能生變」。[7]
對於各國海警力量當中、質與量均屬前緣的日本來說尚且如此,更何況對武力相對較弱的南海周邊國家而言,如何因應中國海警在質方面的可能進展,其挑戰必然更加嚴峻。未來除了海警艦艇的兵裝之外,海警所受之戰術訓練、尤其是與海軍之聯合演訓內容,亟需持續密切關注。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中國國防部,2020年6月20日,http://www.mod.gov.cn/big5/regulatory/2020-06/20/content_4867004.htm。
[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國海警局行使海上維權執法職權的決定〉,中國國防部網站,2020年6月22日,http://www.mod.gov.cn/big5/topnews/2018-06/22/content_4817507.htm。
[3] 〈中國船隻在南中國海撞沉越南漁船〉,《美國之音中文網》,2020年4月3日,https://www.voachinese.com/a/Chinese-Ship-Sinks-Vietamese-Fishing-Boat-In-Disputed-Paracel-Islands-20200403/5358583.html;〈釣魚台海域中國海警船追逐日漁船 一度緊張〉,《中央社》,2020年5月9日,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005090123.aspx;〈直直撞! 中國海警船衝撞越南漁船 搶奪漁獲、捕魚設備〉,《自由時報》,2020年6月16日,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3198817。
[4] 〈海軍少將跨軍種赴武警部隊任職〉,《中評社》,2019年2月5日,http://hk.crntt.com/doc/1053/2/7/2/105327242.html?coluid=4&kindid=21&docid=105327242&mdate=0205003654。
[5] 張國威,〈陸打造第二海軍 海警裝備海直-9〉,《中時電子報》,2020年2月29日,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0229001439-260301?chdtv。
[6] 津屋尚,〈尖閣諸島 攻勢強める中国〉,《日本放送協會(NHK)》,2020年5月20日,http://www.nhk.or.jp/kaisetsu-blog/900/429487.html。
[7] 西見由章,〈中国、海警局と海軍「融合」着々…軍指揮下で合同訓練も〉,《產經新聞》,2020年6月16日,https://www.sankei.com/world/news/200616/wor2006160033-n1.html。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請網友務必留下一致且可辨識的稱謂
顧及閱讀舒適性,段與段間請空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