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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9

用港英法律打「反送中」 香港「緊急法」從哪裏來 BBC 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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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說,〈環球時報〉社評反映北京不希望看到香港實施「緊急法」。
看起來,是挖一個坑給林鄭月娥跳:香港被教訓,北京當好人。



俗稱「反送中」的香港反《逃犯條例》修訂案示威處於無解狀態。在警民暴力衝突持續,雙方武力升級,示威者堅持要政府回應正式撤回修法等五大訴求,北京警告示威出現「恐怖主義」苗頭之際,一家香港媒體拋出動用「緊急法」來制止示威的呼籲,引起又一輪辯論。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星期二(827)主持行政會議之前例常會見記者,被問及「是否正在考慮引用緊急法去訂立任何政府想立的法例」。林鄭月娥說,「到今天為此,特區政府仍然有信心我們可以自己處理這個延續了兩個多月的社會紛爭」,但除此之外,「也得看看現行法律有沒有一些法律手段能夠處理得到」。

所謂香港「緊急法」實際上是英治時代訂立的法律,如今卻被提出來應對北京口中牽涉「外部勢力」的「顏色革命」。民主派隨即警告此舉將帶來比出動中國解放軍更嚴重的災難性後果,親建制陣營則認為特首應當考慮一切可行辦法。

香港時事評論員程翔對BBC中文記者指出,林鄭月娥沒有及時回應示威者的訴求已經是個錯誤,引用「緊急法」處理示威浪潮是「更加嚴重的錯誤」,她應當正式宣佈從立法會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案。

程翔說:「這麼一個簡單、又完全沒有代價的事情不去做,反而去想一些愚蠢100倍、危險1000倍的事情來嘗試解決紛爭,我覺得這完全不是一個正常人的思路。」

是誰建議使用「緊急法」?
香港《星島日報》一個專欄最先於星期二發表文章稱:「有消息指特區政府覺得讓局面惡化下去,最終可能導致警員或示威者出現嚴重傷亡,甚至搞出人命,有需要以緊急立法形式,加強在法理上對局面控制的根據。」

文章續稱:「有消息指,港府經過研判,認為透過現行法例第241章《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進行緊急立法是可行方法。相關法例規定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權力相當廣泛。」

《星島日報》本由祖籍福建的緬甸華人富商胡文虎於1938年創刊,與東南亞多份「星」字為首的華文報紙關係密切。2001,同屬福建籍貫的「煙草大王」何英傑長孫,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常務委員何柱國收購香港星島集團。香港輿論認為《星島日報》從當時開始成為親北京媒體

引用消息人士交代政府政策並非罕見事情,但香港記者協會過去10年多次批評特區政府的閉門吹風會泛濫,這類吹風會不允許記者作任何形式記錄,只許以「消息人士」、「消息來源」等名目報道,一旦報道發表後民意反彈,記者反而得承受遭指責發表假消息的風險

然而,《星島日報》近年除了有發表此類「消息人士」報道外,還在某些特別重大事件上得以率先發表官方說法。例如2015年末曝光的銅鑼灣書店事件,該報最先報道失蹤股東李波與妻子獲安排會面之消息,以及李波宣佈將放棄英國國籍、專訪桂敏海(桂民海)女友聲稱被騙等。較近期的有獨家披露中國前總理李鵬出殯細節。

不過,何柱國本人被認為是前香港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的支持者2012年梁振英與唐英年競選香港特首時,《星島日報》被梁振英本人指控專門發表針對他的報道。今年3月,林鄭月娥出席《星島日報》80週年晚宴時,何柱國公開表達對《逃犯條例》修訂案之不滿

何柱國在宴會上致辭時說:「(商界朋友)這次來了(《星島》的晚宴),下次都不知道有沒有機會來,可能都被拉進去坐牢也說不定,你們都知道,我們在大陸(經商)總會踩過界、踩地雷,不然哪混到飯吃。」

「從前人民說在大陸做生意,一回到香港就渾身輕鬆,如沐春風。希望他們將來還可以繼續這樣,回到香港就如沐春風。

香港的「緊急法」有什麼內容?
所謂香港「緊急法」,其實是1922年《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英屬香港政府當年訂立此法之背景,是香港海員要求英資海運公司加薪不果,演變成海員大罷工。時任香港總督司徒拔爵士(Sir Edward Stubbs)認定非常大總統孫中山為首之中國(廣州)政府受布爾什維克思想影響,於幕後策劃罷工。

這條法律經過修改後,1997年政權移交後繼續適用。特區行政長官可會同行政會議,根據此條例制定各種緊急法律,且由特首與行政會議決定何時中止適用該等法律。緊急法律可規管之事情包括通訊、出版、入出境、貨物進出口、逮捕、羈押、驅逐出境等。除不得採用死刑,對這些臨時緊急立法所規定之罪行,可規定最高判處終身監禁(無期徒刑)。

香港最近一次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是在1967年暴動,當時親北京團體仿效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策動其所稱之「反英抗暴」鬥爭,試圖推翻總督戴麟趾爵士(Sir David Trench)及其政府。多家媒體引用資深政治記者張家偉撰寫的《六七暴動——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一書指出,港英政府當時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跳過立法局(今立法會)頒布了多條緊急法令,當中包括禁止遊行集會和示威抗議、禁止「非法廣播」、嚴禁張貼「煽動性傳單」,凡三個人以上聚集即可檢控「非法集會」罪。

司徒拔政府還根據這些緊急法令查封幾家親北京報館,並將報社社長等判罪判囚,引發中國向英國提出外交抗議,並最終演變成1967822日晚於北京發生的火燒英國代辦處事件。

曾擔任中共駐港機關報章《文匯報》高層的程翔向BBC中文記者指出,他認為,林鄭月娥現在提出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與港英政府動用同一部法律來處理六七暴動不可相提並論,但令人吃驚的是她捨易從難。

「問題本身在69日百萬人示威後,她就應該平息,但她不是,反而堅持,引發200萬人示威,她仍然不願意撤回。之後出現警民衝突,越演越烈,仍然無法解決問題,她就想用一個更嚴重的錯誤蓋過她之前的錯誤。這是一個非常極端不負責任的做法。

香港輿論如何理解「緊急法」?
在林鄭月娥作出回應後,《星島日報》同一個專欄星期三(28日)稱:「特首對於引用《緊急法》言而未盡,卻已如震聾啟聵」,又稱「反對陣營更加大為緊張,齊聲喝止寶劍出鞘」。

該專欄文章說,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資深大律師形容「立《緊急法》好過戒嚴」,又稱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直言其威力好大」,且露出「滴汗」(惶恐冒汗)之表情,《基本法》當中不乏辣招,「相比之下,引用香港法例,在心理和實際上的衝擊都較少」。

《明報》社評明確警告說:「引用《緊急法》應對亂局,是非同小可舉措,必須先就政治、經濟、社會等各個領域的影響,以及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作用,全面評估,並審視香港引用《緊急法》的承受力,切勿頭腦發熱,冒進行事。」

社評說:「半世紀前的『六七暴動』,多數市民傾向支持政府平亂,反觀刻下民情卻是很多人同情示威者,不信任政府和警方。政府引用《緊急法》立法,即使盡量『輕手』克制、避免限制和平示威,都有可能惹來打壓基本自由人權的質疑;倘若政府出手太重,更有可能導致民情強烈反彈,局勢更難收拾。」

時事評論員陶傑指出,六七暴動時每次遊行示威,參與人數都遠低於近期之「反佔中」示威,兩者背景也有諸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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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網絡評論人士與網民警告林鄭月娥一旦動用「緊急法」,將與示威者「攬炒」(同歸於盡)

貓老大
@loki_tham
 唔滿足五大訴求,三大都得掛:即刻出老解、即刻斷水斷電、即刻實施緊急法。我建議攪百萬人遊行支持上述三大訴求呀~

下午6:22 - 2019828
回覆給 @DavidCh60244667 @lihkg_forum
多講無謂,立即試一次就知道這緊急法只會催生民怨,令眾人更團結抗爭。

我們這些人反正沒有甚麼再可以輸,但我是很有興趣了解各大家族對政府利用他們的千億資產將隨著國際社會對香港的信心消失而要顯著減值作注碼有何取態。

上午11:04 - 2019828
@LogoYuen
 若真實施'緊急法',只為透過更嚴厲的懲罰,更快的審判和更高監禁期及定罪率,增加犯罪者成本,藉此鎮壓示威者,迫使港人(順從)(不作為).但也造成港禍民殃之濫觴,邱吉爾說過:我支持民主,不是因它有多好,而是因沒有它事情會更糟。即便'反送中'平淡,可見將來不會'平息',香港亦會在政治上,生活上進入漂泊空間.

上午10:02 - 2019828
結尾 Twitter 帖子 用戶名 @LogoYuen

中國大陸輿論對「緊急法」建議有何反應?
在接連發表聲援北京立場的文章後,官方中共《人民日報》旗下《環球時報》星期三的社評卻提出,香港實施「一國一制」不符合中國的國家利益,但當中完全沒有提及在香港實施「緊急法」的建議

社評說:「香港高度自治是必須保持的,這是一種政治上的實事求是,也是唯一可行的原則。不搞『一國兩制』,不堅持香港的高度自治和港人治港,能有別的選項嗎?『一國一制』在當前是完全不現實的,中國內地沒有直接治理香港的政治和法律資源如果取消香港高度自治,香港的整個社會運行邏輯都需改寫。那將意味著巨大的治理風險,包括香港很可能失去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而這些風險不符合中國的國家利益。」

「內地民意的基本面貌是希望看到香港保持自己在資本主義制度基礎上形成的原有社會風貌的。中國的土地上有一座"西方城市",這多好,幹嘛要把它"中式化"呢?

「必須實事求是地說,香港和內地是高度的利益共同體。兩個社會的價值體系有交叉,也有不同,但中國內地社會是最真心希望香港好的社會,如果香港因為動蕩而走向衰落,最痛心的是內地社會,最不希望看到這種風險成為現實的也是內地社會。

此外,《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同日在微博與Twitter上發表自己抵達香港的消息,並讚許香港國泰航空之服務,有別於該報此前指控國泰職員參加「激進示威」,稱其「將飛行安全和高質量服務都當成公司內部『政治激情』的供品」的態度

《環球時報》社評相比於《人民日報》報系之各類評論有多大分量一直存在爭議,但香港Now新聞台引述中國問題評論人士馬鐵穎說,社評反映北京不希望看到香港實施「緊急法」,「因為要是真的弄一個『緊急法』,可能會讓外國更有口實把香港問題國際化之餘,也有可能引起美國國會關注香港目前情況。」

馬鐵穎說:「整篇社評最主要是想強調北京不想摧毀香港的『一國兩制』,不想香港失去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因為這樣是對中國國家利益無任何好處。」

中國網民對香港該否引用緊急法也眾說紛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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