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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8

反紫光記者會爆爭執 中時報系女記者淚崩○swearwin (201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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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網友報知。

電子業透過相互併購竊取智慧財產,雖是司空見慣,即便對美國而言就是國安問題,從而要嚴格審核,更何況對台灣。
以「bumbler」為化妝,「笨笨的」將台灣的生命力產業一點一滴的放棄給敵方,就是8年通敵、叛國。
「笨」恐怕不違法呢!


反紫光記者會爆爭執 中時報系女記者淚崩swearwin (2015.12.17)
這則新聞在我心底沉了好幾天,終究還是想說些話,首先就從講古開始吧!

很久很久以前,在那個網路才剛啟蒙的古早年代,有個神人叫Bob Metcalfe,在一個未來會被別人抄襲各種先進技術的研究中心 Xerox PARC 發表了一篇探討Carrier Sense Multiple Access/Collision Detection技術的文章。

不知道我上面在說三小的鄉親不要擔心,你只要知道後來Robert Metcalfe出去開了一家公司叫3Com,開始販售那個技術的完成品Ethernet(乙太網路)的設備。

Bob Metcalfe很會做生意。在當時找了後來都是超級大腿的Intel、迪吉多和全錄合作推廣,而使這項技術成為主流,甚至變成標準。3Com也成了國際級的大公司。

讓我們把時間快轉到多年以後,曾經不可一世的3com已經被CISCO(思科)幹爆。來自中國的華為也把低價的CISCO-Like(仿冒思科的廉價網路設備)市場殺成超級紅海。眼看公司就要撐不下去之時,轉機出現了。

原來思科早就看這些抄襲者不不爽了,只是看在這些廠商層次低只吃肉屑,對推廣思科成為業界標準有益,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誰知道華為不低調就算了,竟然還開始染指CISCO的營利來源-政府及大電信商骨幹採購標案!

CISCO2003年在美國告華為侵權,而華為則找上了看似已無可救藥,實際上仍擁有大量專利、市場地位和實務經驗技術的3COM,進行併購!

2003年三月,華為和3COM宣布成立合資公司,3COM 49% 華為 51%3COM的神主牌Robert Metcalfe還出庭幫華為作證華為沒有侵犯思科的智財權,於是3COM(華為)在各大標案攻城掠地,直到有人開始發覺好像哪裡怪怪的為止.....

2008年,美國國會終於通過了針對這件併購案的反對議案,然而華為早就已經把3COM吃乾抹淨,得到了專利授權並度過侵權官司危機的華為宣布放棄併購,然而回購華為股票的3COM早已成為中國研發中國製造,幹部跟實際經營權握在中方的假美國公司了。

如果你還不知道我要講什麼的話,這裡再送給各位一個小小的提示,現在叫H3C3COM,在蔡英文訪美拜會思科進行戰略布局和未來合作發展後,又從HP手上賣給了某個集團,一個叫紫光的集團,我已經懶得提紫光右手從中國政府的中國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拿錢,左手就買下願意跟台灣合作的公司或他們對手的故事有多少了。

然而最後我還是要提一個關於台灣記者跟台灣新聞的側面故事。

大概在前年、在完成了各領域的調查分析後,紫光開始進行各產業的滲透布局,台灣很多大公司的中高階主管、新創領域的名人或團隊都間接或直接的被紫光,或他們的代理人接觸。很多台灣圈內記者有在實際跑的都很清楚,然而他們從不報導

舉一個最近才上新聞的例子。Mozilla 2015 12 8 日宣布終止 Firefox OS 的開發。然而從前年開始,身為堂堂正正中國人的台灣Mozilla CEO就已經在準備開公司
去年很多核心開發成員都已經被私下招攬要"一起出去創業"

今年年初,因為不斷拖延擺爛Firefox OS進度而跟高層撕破臉的CEO,直接在謀智公司的會議室談"挖角",用豐厚的條件把原本不願意或猶豫的成員簽下。

而除了對岸跟香港的記者、以外電或自己本身社交圈的撰寫報導的新媒體編輯有報導外,以實際跑產業線自傲,鄙視新媒體的並自稱"圈內記者"的這群人,除了私下興奮的談論誰又要被中資拉走,彷彿自己是中國人終於要揚眉吐氣外,"完全不報導"

於是當我們看到這個CEO開的新公司Acadine Technologies被紫光買下,而謀智的關鍵人物Andreas Gal不知怎地又出現在這間新公司中CEO還直接跟媒體說他們願意"接手開發Firefox OS"的時候,台灣的記者還在一邊幫這個CEO按讚,一邊哭訴自己被抹紅,並將這些正在進行式的殘酷國家產業發展戰爭,掩蓋在他們深感驕傲的中國心中。

因為這些事情,你們不需要知道,或者說,你們不可以知道

深夜隨筆,如對內文有疑惑,自己上靠北工程師或問問身邊的老骨頭。除了時間可能有點出入,最後的部分因憤慨而略有誇示或臆測記者的心理內容絕對真實。

我也不怕記者抄,因為記者不會抄。我比較怕被告、被自殺、被人肉,所以本文分享轉載請自行去掉作者資訊。最後附上不自殺聲明。

本人在此特地聲明:
本人樂觀開朗,身體健康,無任何使我困擾之慢性病或心理疾病,故絕不可能做出任何看似自殺之行為。本人從無睡眠困擾,故不需服用安眠藥。

本人不酗酒亦不吸毒,也絕不會接近下列地點──
1. 開放性水域
2. 無救生員之游泳池
3. 有高壓、危險氣體,或密閉式未經抽氣處理之地下室、蓄水池、水桶等
4. 無安全護欄之任何高處
5. 任何施工地點(拆政府除外),包括製作消波塊之工地
6. 任何以上未提及但為一般人正常不會前往之地點

本人恪遵下列事項──
1. 車輛上路前會檢查煞車部件、油門線等,並會在加油前關閉車輛電源與行動電話。
2. 絕不擅搶黃燈、闖紅燈。
3. 乘坐任何軌道類交通工具一定退到警戒線後一步以上,直到車輛停妥。
4. 騎乘機車必戴安全帽;乘車必繫安全帶。
5. 絕不接近任何會放射對人體有立即危害的輻射之場所(如核電廠)或設備。
6. 颱風天不登山、不觀浪。

本人將盡可能注意電器、瓦斯、火源之使用。本人居住之房屋均使用符合法規之電路電線,絕無電線走火之可能;也絕未在家中放置過量可燃性氣體或液體。浴室中除該有之照明外,不放置任何電器用品,並在睡覺前關閉除電燈、冰箱、電扇外之所有電器開關。
本人絕不會與隨機的不明人士起衝突,並盡可能保護自我人身安全。


所以若網友在看完此聲明之後,近期或將來發現此帳號不再上線,請幫我討回公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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