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報橘》的解釋是錯誤的(有主管機關,不表示是官方組織,但有授權者是半官方組織)。
這個海貿會,早就成立。
16日晚上(又是晚上)揭牌的是「台北辦事處」。
有人認為是「中聯辦」,有可能,只要北京有授權變可即刻變身。
我看問題在時間:
16日下午接見AIT梅健華。晚間立即揭牌。17日上午洪秀柱受訪中表示拒絕訪美。
這是連續打臉。不能晚一兩天嗎?
總統府馬的行程,並無揭牌。
104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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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活動行程
09:00 出席「紀念抗戰勝利70週年、慶祝黃埔建軍91週年暨三軍五校院聯合畢業典禮
16:00 接見「美國在臺協會」臺北辦事處新任處長梅健華(Kin W. Moy)等一行 |
以前馬是傾中不反美,現在是加上反美!
實質統一已悄悄在進行:中國辦事處已低調掛牌、免簽卡式台胞證施行○報橘(2015.06.17)
在任期內推動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一直是總統馬英九的兩岸主張之一。在昨(16)日晚間,總統馬英九的主張終實現,中國商務部所屬的「非營利機構」– 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台北辦事處,正式舉行揭牌儀式。
但據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官網顯示,該組織是直接受中國政府管轄,非民間組織,並且該協會的成立宗旨,即為「秉持促進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 、推動兩岸直接通商、實現祖國和平統一大業為宗旨」。
同時,前幾日中國官方正式宣佈實施台胞證免簽證、卡式台胞證,雖然此政策可減去許多繁瑣簽證程序,但有質疑聲浪表示,是否免簽並非重要,卡式通行證代表是中國特區公民(如同港澳地區),也就是實質統一,若台灣政府此時沒有反應,就是默許、同意。
今年年初,陸委會副主委林祖嘉還曾表示,對於兩岸互設辦事機構議題,陸委會「不會輕易讓步」,未來將積極與大陸溝通,希望早日達成。而馬英九在今年就職七週年記者會也反覆提及「互設辦事機構已經談得很接近完成,但大陸仍有憂慮,擔心台灣有政治企圖,或擔心駐台機構變成學運聚集地」、「也許去年學運把他們(中國)嚇到了。」
但想不到在 6 月 16 日就已在台北悄悄掛牌、啟用海貿會辦事處。並且據《民報》報導指出,海貿會的理事組成則包括產官學研各界,包括國台辦經濟局、公安部港澳台辦、商務部所屬單位、海關及地方政府單位等,具有一定比例的官方色彩。
同時,中國方面也在前幾日主動釋出友好政策,希望兩岸交流更加頻繁,於是推出台胞證免簽、卡式台胞證的政策,據《BBC
中文網》指出,台胞證型式將如同中國 2004 年起全面換發的第二代居民身分證,港澳人士來往中國原本也是紙本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1999 年起也全面換發為卡式證。
《自由時報》報導,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說往後若實施免簽注卡式台胞證,確實較便利,但這種改變無疑是將將台灣香港化形同,香港的返鄉卡、返鄉證,根本是中國公民化。台灣護照有一百多個國家免簽,若中國要讓台灣更平等,應該要拿雙方護照往來才可更便利,也避免台灣遭到矮化,而馬政府若要強調「一中各表」,也應要求相互承認彼此的護照,才是對等地位。
馬英九的動作頻頻,兩岸互設辦事處、更曾表示希望能吸取兩德統一的經驗,再加上近期以來國民黨黨主席朱立倫赴中拜訪習近平、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洪秀柱提出兩岸和平協定,無疑正是在宣告國際社會,台灣希望統一的訊息,而卡式台胞證施行與否,陸委會主委夏立言則表示會再評估、了解用意後,再討論是否施行。
海贸会简介(2011.01.22)
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简称“海贸会”)于2004年1月6日正式成立,是由商务部主管,在民政部登记注册,具有社团法人地位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由全国经贸界有代表性的、从事和热心于海峡两岸经贸交流的企业、社团、研究机构和个人等组成。海贸会自成立以来,作为祖国大陆与宝岛台湾经贸往来的一个重要平台,秉持促进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岸直接通商、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为宗旨,在促进两岸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两岸经贸人员交往,维护两岸工商企业及人员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海贸会在两岸经贸领域影响力日益扩大,已成为两岸颇具影响力的经贸促进机构。
【主要任务】
(一)与台湾有关民间机构、工商团体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通过组织洽谈会,研讨会和专业性、技术性对口磋商等活动,推动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研究两岸经贸交流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两岸贸易投资正常化、便利化;
(二)协助处理两岸贸易、投资和劳务合作中出现的纠纷,维护两岸工商企业及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研究两岸经贸交流过程中衍生的各种技术问题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为从事两岸经贸交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咨询服务;
(五)组织两岸间的展览、展示和培训活动;
(六)编辑出版相关刊物和书籍;
(七)承办政府主管部门授权或授意的其他工作以及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务。
【会员构成】 从事和热心于海峡两岸经贸交流的企业、社团、研究机构和个人。
【下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部、会展部、会员部、调研部。
(一)与台湾有关民间机构、工商团体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通过组织洽谈会,研讨会和专业性、技术性对口磋商等活动,推动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研究两岸经贸交流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两岸贸易投资正常化、便利化;
(二)协助处理两岸贸易、投资和劳务合作中出现的纠纷,维护两岸工商企业及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研究两岸经贸交流过程中衍生的各种技术问题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为从事两岸经贸交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咨询服务;
(五)组织两岸间的展览、展示和培训活动;
(六)编辑出版相关刊物和书籍;
(七)承办政府主管部门授权或授意的其他工作以及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务。
【会员构成】 从事和热心于海峡两岸经贸交流的企业、社团、研究机构和个人。
【下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部、会展部、会员部、调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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