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就正常國家而言,提供子彈是小兒科。
但長期以來,日本自衛隊是在和平憲法的限制下以和平、非交戰的姿態介入國際維和行動。日本開始提供子彈(武器的補充)了,國際社會逐漸允許其角色了。
1967年,日本〈武器出口三原則〉
1、共產主義陣營國家;
2、聯合國決議禁止出口武器的國家;
3、發生國際爭端的當事國。
1976年,日本〈武器出口三原則〉
1、「武器輸出三原則」所限制的地區,不得輸出武器
2、「武器輸出三原則」所限制的地區之外,要謹慎
3、與製造武器相關的設備輸出,準用武器輸出之原則
日本政府決定向維和部隊提供1萬發槍彈○共同社(2013.12.23)http://tchina.kyodonews.jp/news/2013/12/66074.html
【共同社12月23日電】日本政府23日在文件傳閱形式的內閣會議上決定,將向在南蘇丹開展聯合國維和行動的維和部隊無償提供1萬發槍彈。預計將提供給韓國軍隊。關於提供槍彈一事,內閣會議以緊急性和人道主義性質極高為由決定將此舉列為《武器出口三原則》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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