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魚之論】
戰後所謂國民政府來台接收本有人研究,但多聚焦於貪瀆等個案事件串成二二八的前因。
楊護源的研究接上GHQ與盟軍,逐漸較具全面視野的研究。他提及〈X島嶼計劃〉(台灣佔領計劃),表示國府軍隊的佔領(接收)是源自美國設於哥倫比亞大學總共訓練2000人的軍事佔領民政班,但可惜國史館的FB上僅以「訓練軍政官員以便迅速建立軍政府」帶過。
除〈X島嶼計劃〉外,戰後國府總共出現幾種佔領計劃版本:
戰前1944年:〈台灣接管計劃綱要〉,計82條
戰後1945.09.04:〈台灣省收復計劃大綱〉,計六項25條(補充前述〈接管計劃綱要〉)
戰後1945.09.25:〈台灣佔領計劃〉,計十項40條,為實際的執行計劃並翻譯為英文送SCAP。
從整體原則為「軍事佔領」靠美國,「行政接收」國府自己來,表示國府對台澎的統治權力依附在美國源自「征服權」而來的軍事佔領。
他也提及戰勝、戰敗雙方戰區歸屬調整、三軍組織不同等制度扞格對於接收的障礙,不只人謀不臧而已。當然,國府對於台澎、朝鮮(高麗)等從毫不關心到必須納入中國領土的轉折是先前就知道的史實,表示台澎並非中國固有領土。
關鍵重點是,日軍為戰爭在台囤積的軍用物資「僅糧食即可支應20萬軍隊兩年,除軍火、彈藥外之軍用物資價值超過20億美元。」蔣介石下令將這些鉅額「戰利品」全數運送中國打國共內戰,也避免了台灣反叛的可能性。1949年中央銀行運台的黃金也是又送回中國打內戰、發軍餉。這兩件事表示,台灣不欠中國,反而是中國以搜刮戰利品的角度對待台灣。
楊老師的整理功夫,讓歷史現場的畫面與脈絡更為清晰。
戰後臺灣的軍事接收
楊護源@國史館20250828
【專題講座回顧】
專題名稱:戰後臺灣的軍事接收
主講人:楊護源(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臺灣歷史文化及語言研究所副教授)
時間:2025年8月28日(四)14:00~16:00
一、二戰前後臺灣接收和軍事佔領的論述
■ 國民政府立場的轉折
在甲午戰爭後的《馬關條約》中,清政府將臺灣割讓予日本。國民政府在1937年以前始終承認該條約,對臺灣設置駐外代表,視其為日本領土。1938年開始有「恢復高(朝鮮)臺(臺灣)」的論述,但此時國民政府戰局失利,遷都武漢,僅以國防的角度將臺灣視為防範日本軍事侵略的防護圈或緩衝區。1941年12月7日日軍偷襲珍珠港,美國對日本宣戰,12月9日,國府對日宣戰,正式宣布廢止一切條約。1942年11月,外交部長宋子文在重慶表示「中國應收回東北四省、臺灣及琉球」,這是官方首次公開提出收復臺灣的目標。
■ 美國的戰略設想與國際共管構想
美國在1942年開始關注臺灣戰略地位,軍事情報單位著手蒐集情資。葛超智(George H. Kerr)進入美國國防部軍事情報處,並提交建議,主張戰後應將臺灣置於國際管制。1943年,美軍制定「鋪道計畫」(Operation Causeway),準備登陸臺灣,訓練軍政官員以便迅速建立軍政府。但因戰略考量,美國最終決定先攻菲律賓而取消。
■ 開羅會議的承諾與限制
1943年11月的開羅會議,確定戰後臺灣與澎湖歸還中國,這是中華民國外交上的重大突破。然而,會議規範戰後領土的原則中,美軍仍保有佔領臺灣的可能性。換言之,即使有盟國承諾,中國仍需仰賴美軍先行軍事佔領,之後才可能實現行政接管。
二、戰後臺灣軍事佔領接收的籌備
■ 臺灣調查委員會與《臺灣接管計劃綱要》
1944年,陳儀主持臺灣調查委員會,主要任務是蒐集臺灣資料並擬定接管方案。《臺灣接管計劃綱要》包含82條,軍事部分僅有兩條,著重於部隊進駐與軍事設施修復。這顯示國府預期由盟軍先行軍事佔領,中方則專注於行政接管。
■ 日本投降與《一般命令第一號》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8月17日,美國總統杜魯門批准《一般命令第一號》,由麥克阿瑟負責安排日本投降事宜,其中位於中國(東三省除外)、臺灣以及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之日本軍隊,向中國戰區蔣介石委員長投降。8月30日臺灣日軍不受駐華日軍管轄的問題解決之後,蔣中正隨即指派陳儀為臺灣及澎湖受降主官。
■ 《臺灣省收復計畫大綱》
《臺灣省收復計畫大綱》為中、美共同研議而成,研議時間自1945年8月17日至9月4日發佈,分為六大項25條。軍事部分規劃了佔領、兵力部署、補給、遣俘等八項內容,強調「軍領政」原則,並由行政長官兼任警備總司令。此計畫在短短半個月內制定,其補充了《臺灣接管計劃綱要》中軍事部分的不足,成為國府指導陳儀佔領接收臺灣的重要指南。
■ 《臺灣省佔領計畫》
1945年9月1日於重慶成立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作為執行軍事接收的核心機構。《臺灣省佔領計畫》由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與美軍連絡組共同研擬,以《臺灣省收復計畫大綱》為原則,但更著重於實際執行部分,細分為十項40條,包括解除日軍武裝、佔領部署、補給衛生與宣傳等。9月25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將所擬定之《臺灣省佔領計畫》翻譯送交美方,10月4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將此份列為「極機密」的計畫頒發給規劃將來臺進行軍事佔領接收的62軍與70軍遵照實施,10月7日又將佔領計畫呈送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與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備核。
三、軍事接收的執行
■ 受降儀式與初期行動
1945年10月25日,臺北公會堂舉行受降典禮,標誌著臺灣正式移交。隨後各接收組展開行動,11月1日開始接收,陸軍負責解除日軍武裝,海軍接收要塞與港口設施,空軍接管基地,憲兵接收日本憲兵隊,軍政組則統籌物資與工廠。
■ 接收過程的困難
由於部隊分批抵臺,人力不足,許多軍品僅進行簿冊清點,實際仍委由日軍代管。空軍與海軍尤為明顯,僅能派少數士兵駐守倉庫。接收範圍劃分不清,導致不同單位間爭奪資源,甚至撕毀封條強行進駐。
■ 中央與地方矛盾
中央政府重視軍需物資的移運與統計,而地方警備總部則優先解除日軍武裝與維持治安,雙方在接收優先順序上有落差,造成指令不一致。
■ 宣稱完成與實際落差
分組接收於1946年2月14日完成,2月23日軍事接收委員會召開結束會議,宣告接收「順利完成」,並刊印《臺灣警備總部接收總報告書》。然而實際上,物資點驗與集中直到7月才完成,接收仍存在大量問題。
四、軍用物資的接收與問題
■ 物資規模與價值
日軍將臺灣視為南方補給基地,戰末更囤積大量糧秣、油料、武器與原料。美軍顧問葛超智(Georgr
Keer)估計,僅糧食即可支應20萬軍隊兩年,除軍火、彈藥外之軍用物資價值超過20億美元。
■ 日軍的隱匿與破壞
投降前後,日軍將大批武器彈藥拋入海中,甚至封存於山洞倉庫。國府設立獎懲制度鼓勵檢舉,但隱匿情況仍廣泛存在。
■ 接收過程的混亂
軍政部規定需集中處理,但各軍種因運輸與人力不足,常在當地抽點後草率移交。油料帳目出現大量灌水情況,車輛與武器遭私賣。部分軍官將接收的車輛據為私產,甚至高價出售。
■ 內運中國與國共內戰
接收後的大量軍械被陸續運往中國。至1946年底,已運出步槍95,000枝、輕重機槍11,000挺、火砲500餘門,以及數千噸彈藥。1947年3月蔣中正下令,除必要囤留外,其餘物資一律運出。臺灣軍需迅速淪為國共戰爭資源。
五、軍事接收的後續發展
■ 軍隊整編與移防
1946年春,國府推行復員整軍,駐臺62軍與70軍於5–6月整併,隨後調往中國作戰。臺灣的防務改由新成立的基隆、高雄、澎湖要塞司令部承擔。
■ 軍事設施的復原與規劃
國府接收日軍留下的要塞、軍港與工廠後,部分設施因破壞而需復建。1947年2月,警備總部召開「臺灣軍事設施會議」,統一規劃整修與新建工程,象徵軍事接收由初期移交轉入復原階段,此時才算是真正的完成軍事接收。
■ 臺灣在國防體系的角色
雖然國府在臺灣進行要塞化部署,但由於大部分軍用物資被內運中國,臺灣自身的軍備能力有限。此一現象顯示,國府將臺灣視為後勤資源庫,而非戰略重鎮。
六、結論
戰後臺灣的軍事接收,表面上於四個月內完成,但實際問題叢生。首先,盟軍原先規劃美軍登陸臺灣,國府的接收計畫多偏向行政,缺乏軍事細節。其次,接收過程混亂:接收範圍劃分不清、人員不足、日軍隱匿與破壞資產,再加上國軍貪瀆與越權行為,導致大量軍品流失。第三,中央與地方在接收優先順序上存在矛盾,增加執行難度。
最關鍵的是,臺灣龐大的軍需資源在不到一年內被大量抽運中國,支援國共內戰,留下臺灣社會失望與不滿。歷史學者指出,陳儀過於專注於物資接收,而忽略民心的安撫與治理,使臺灣人民在戰後迅速感受到剝奪感,這也成為後續社會矛盾的重要背景。
總結而言,戰後臺灣的軍事接收並非如官方宣稱的「順利」,而是一個充滿矛盾與問題的過程。它不僅揭示國府治理臺灣的初始困境,也為臺灣在戰後政治與社會發展留下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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