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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2

伊朗高層引用〈古蘭經〉報復美國人是否如法?

【雙魚之論】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x2PBDYw

Q:伊朗最高領袖哈米尼(Ayatollah Ali Khamenei)顧問夏里亞馬達里(Hossein Shariatmadari)引用古蘭經:「你們無論在哪裡遇見他們,就殺死他們。」表達報復的意志。 此引述是真實的?似乎鼓勵殺戮,但應非宗教的原意。 說明原始經文的章節出處、文義脈絡,以免非穆斯林讀者誤解。

Grok:根據公開資訊,伊朗最高領袖哈米尼(Ayatollah Ali Khamenei)的顧問夏里亞馬達里(Hossein Shariatmadari確實曾被報導引用《古蘭經》中的一段經文:「你們無論在哪裡遇見他們,就殺死他們。」這段引述通常被認為出自《古蘭經》第2章(巴格勒章,Surah Al-Baqarah)第191節,原文為:

وَاقْتُلُوهُمْ حَيْثُ ثَقِفْتُمُوهُمْ وَأَخْرِجُوهُم مِّنْ حَيْثُ أَخْرَجُوكُمْ ۚ وَالْفِتْنَةُ أَشَدُّ مِنَ الْقَتْلِ ۚ وَلَا تُقَاتِلُوهُمْ عِندَ الْمَسْجِدِ الْحَرَامِ حَتَّىٰ يُقَاتِلُوكُمْ فِيهِ ۖ فَإِن قَاتَلُوكُمْ فَاقْتُلُوهُمْ ۗ كَذَٰلِكَ جَزَاءُ الْكَافِرِينَ

翻譯(參考 Yusuf Ali 英譯本):「你們在哪裡遇見他們,就殺死他們,並從他們驅逐你們的地方驅逐他們;因為迫害(fitnah)比殺戮更嚴重。但在禁寺(Masjid al-Haram)附近不要與他們作戰,除非他們先向你們進攻。如果他們攻擊你們,就殺死他們。這是對不信者(kafirin)的報應。

真實性分析

夏里亞馬達里是否確實引用這段經文,需參考具體報導。夏里亞馬達里作為伊朗保守派報紙《凱漢》(Kayhan)的總編輯,經常發表強硬言論,支持伊朗對以色列或其他敵對勢力的報復行動。根據一些新聞來源(例如伊朗媒體或西方報導),他可能在伊朗與以色列衝突升級的背景下(如20256月以來的空襲事件)引用這段經文,表達對以色列的強硬立場。然而,沒有直接證據顯示他公開完整引用這段經文的具体場合或上下文,因此真實性需進一步確認。

經文的脈絡與解釋

為避免誤解,需詳細分析《古蘭經》第2191節的歷史與文義脈絡:

  1. 歷史背景
    • 這段經文降示於早期伊斯蘭社群在麥地那時期(約公元622-632年),當時穆斯林面臨來自麥加古萊什部落的迫害與軍事威脅。古萊什人驅逐穆斯林出麥加,沒收財產,並多次發動戰爭(如白德爾戰役)。
    • 2190-193節是連貫的,討論戰爭的規則與限制190節強調:「為主道而戰,但不要過分,因為真主不喜愛過分者。191節則允許穆斯林在被攻擊時進行自衛,並驅逐敵人。192節進一步說明:「如果他們停止(敵對),真主是至赦的、至慈的。193節則指出戰爭的目的是消除迫害(fitnah),直到宗教自由得以保障。
  2. 文義脈絡
    • 你們在哪裡遇見他們,就殺死他們」並非無條件鼓勵殺戮,而是針對特定的敵對行動者(當時的古萊什部落或其他攻擊穆斯林的群體)。經文強調自衛與對等原則,即僅在敵方主動攻擊或驅逐穆斯林時才允許反擊。
    • 迫害(fitnah)比殺戮更嚴重」表明,宗教迫害(如禁止信仰自由)被視為比戰爭更嚴重的罪行,因此允許武力抵抗以保護社群
    • 經文中提到的「禁寺」(Masjid al-Haram,位於麥加)限制了戰鬥地點,顯示即使在戰爭中,穆斯林也需遵守特定規則,避免在聖地挑起衝突
  3. 伊斯蘭學者的解釋
    • 主流遜尼派與什葉派學者(如塔巴里、伊本·卡希爾)認為,這段經文是針對特定歷史情境下的自衛戰爭,不適用於一般情況。現代學者(如穆罕默德·阿薩德)強調,經文不得被斷章取義用於鼓勵無差別暴力
    • 什葉派學者(如伊朗的宗教領袖)可能在現代地緣政治衝突中援引此經文,作為對抗「壓迫者」(如以色列或美國)的宗教依據,但這種解釋往往帶有政治動機,與原始經文的歷史背景有所偏差

對非穆斯林讀者的澄清

  • 避免誤解:這段經文並非鼓勵無差別殺戮,而是針對特定歷史背景下的自衛戰爭。《古蘭經》多處強調和平與寬恕,如第2192節(敵方停止敵對則停止戰鬥)及第532節(殺一人如殺全人類)。斷章取義的引用可能誇大經文的暴力性,忽略其條件性與限制性。
  • 夏里亞馬達里的動機:若他確實引用此經文,可能是為了激發伊朗民眾的抗敵情緒,或為伊朗對以色列的報復行動提供宗教正當性。然而,這種引用可能忽略經文的歷史脈絡,屬於選擇性詮釋,旨在服務當前政治目的

結論

  • 夏里亞馬達里引用《古蘭經》第2191節的可能性存在,但具體真實性需進一步查證
  • 該經文出自《古蘭經》巴格勒章(第2章)191節,原始脈絡是早期穆斯林在麥地那時期為自衛與抵抗迫害而戰的指導原則,並非鼓勵無條件殺戮。
  • 非穆斯林讀者應理解經文的歷史背景與條件性,避免因斷章取義而產生誤解。夏里亞馬達里的引用若屬實,則可能帶有政治動機,與經文原意有一定偏差。

 

 

Q:可以精確引述古蘭經第2190-193節(有關連貫討論戰爭的規則與限制)文字?

Grok:以下是《古蘭經》第2章(巴格勒章,Surah Al-Baqarah)第190-193節的阿拉伯原文、音譯(羅馬拼音)、以及中文翻譯,並附上文義脈絡的簡要說明,以確保非穆斯林讀者能理解其背景與含義。

阿拉伯原文與音譯

190

  • 原文:وَقَاتِلُوا فِي سَبِيلِ اللَّهِ الَّذِينَ يُقَاتِلُونَكُمْ وَلَا تَعْتَدُوا ۚ إِنَّ اللَّهَ لَا يُحِبُّ الْمُعْتَدِينَ
  • 音譯:Wa qātilū fī sabīli Llāhi lladhīna yuqātilūnakum wa lā ta‘tadū inna Llāha lā yuibbu l-mu‘tadīn
  • 中文翻譯:為主道(真主的道路)而與那些攻擊你們的人作戰,但不要過分,因為真主不喜愛過分者。

191

  • 原文:وَاقْتُلُوهُمْ حَيْثُ ثَقِفْتُمُوهُمْ وَأَخْرِجُوهُم مِّنْ حَيْثُ أَخْرَجُوكُمْ ۚ وَالْفِتْنَةُ أَشَدُّ مِنَ الْقَتْلِ ۚ وَلَا تُقَاتِلُوهُمْ عِندَ الْمَسْجِدِ الْحَرَامِ حَتَّىٰ يُقَاتِلُوكُمْ فِيهِ ۖ فَإِن قَاتَلُوكُمْ فَاقْتُلُوهُمْ ۗ كَذَٰلِكَ جَزَاءُ الْكَافِرِينَ
  • 音譯:Wa qtulūhum aythu thaqiftumūhum wa akhrijūhum min aythu akhrajūkum wa l-fitnatu ashaddu mina l-qatl wa lā tuqātilūhum ‘inda l-masjidi l-arāmi attā yuqātilūkum fīhi fa-in qātalūkum fa-qtulūhum kadhālika jazā’u l-kāfirīn
  • 中文翻譯:你們在哪裡遇見他們,就殺死他們,並從他們驅逐你們的地方驅逐他們;因為迫害(fitnah)比殺戮更嚴重。但在禁寺(Masjid al-Haram)附近不要與他們作戰,除非他們先向你們進攻。如果他們攻擊你們,就殺死他們。這是對不信者(kafirin)的報應。

192

  • 原文:فَإِنِ انتَهَوْا فَإِنَّ اللَّهَ غَفُورٌ رَّحِيمٌ
  • 音譯:Fa-ini ntahaw fa-inna Llāha ghafūrun raīm
  • 中文翻譯:如果他們停止(敵對),那麼真主是至赦的、至慈的

193

  • 原文:وَقَاتِلُوهُمْ حَتَّىٰ لَا تَكُونَ فِتْنَةٌ وَيَكُونَ الدِّينُ لِلَّهِ ۖ فَإِنِ انتَهَوْا فَلَا عُدْوَانَ إِلَّا عَلَى الظَّالِمِينَ
  • 音譯:Wa qātilūhum attā lā takūna fitnatun wa yakūna d-dīnu li-Llāhi fa-ini ntahaw fa-lā ‘udwāna illā ‘alā -ālimīn
  • 中文翻譯:你們應與他們作戰,直到沒有迫害(fitnah),宗教(完全)歸於真主。如果他們停止(敵對),那麼除了對不義者(壓迫者)外,不得進攻

文義脈絡與解釋

這段經文(2:190-193)是《古蘭經》中關於戰爭規則的重要段落,降示於麥地那時期(約公元622-632年),當時穆斯林社群面臨麥加古萊什部落的迫害與軍事威脅。以下是脈絡與要點:

  1. 歷史背景
    • 穆斯林在麥加時期(610-622年)遭受古萊什部落的宗教迫害,包括經濟抵制、酷刑和驅逐。622年,穆斯林遷徙至麥地那,建立自治社群,但古萊什繼續發動戰爭(如白德爾戰役,624年)。
    • 這些經文首次為穆斯林社群提供了武力自衛的宗教許可,但設下嚴格限制,以確保戰爭的正當性與道德性
  2. 核心原則
    • 自衛性2:190):允許穆斯林與攻擊他們的人作戰,但明確禁止「過分」(ta‘tadū),即不得超過必要的防禦範圍。
    • 對等原則2:191):允許驅逐敵人作為回應(「從他們驅逐你們的地方驅逐他們」),並指出迫害(fitnah,指宗教壓迫或混亂)比殺戮更嚴重,強調保護信仰自由的重要性。
    • 地點限制2:191):在禁寺(麥加的克爾白)附近禁止主動開戰,除非敵方先攻擊,顯示對聖地的尊重。
    • 停止敵對2:192-193):如果敵方停止攻擊,穆斯林必須停止戰鬥,體現真主的寬恕與慈悲。戰爭的終極目標是消除迫害(fitnah),確保宗教自由,而非征服或報復。
  3. 關鍵術語
    • Fitnah:通常譯為「迫害」或「試煉」,在此指古萊什對穆斯林的宗教壓迫,如禁止禮拜、驅逐等。部分學者將其解釋為「混亂」或「異端」。
    • Kafirin(不信者):在此特指積極敵對穆斯林的古萊什部落成員,而非泛指所有非穆斯林。
    • Dīn li-Llāh(宗教歸於真主):指宗教自由的實現,即無人因信仰而受迫害。

對非穆斯林讀者的說明

  • 非鼓勵無差別暴力:這些經文明確限定於自衛情境,針對特定敵對群體(當時的古萊什部落)。它們並非鼓勵對所有非穆斯林或無辜者的攻擊,而是為受迫害的社群提供防禦權利。
  • 道德限制:經文強調不得過分(2:190)、不得在聖地挑起戰爭(2:191)、以及敵方停止敵對後必須停止戰鬥(2:192-193),反映伊斯蘭戰爭倫理的重視正義與克制。
  • 現代誤用風險:如前所述,夏里亞馬達里(Hossein Shariatmadari)引用第2191節可能將經文應用於現代地緣政治衝突(如伊朗與美國、以色列的對抗),這與經文的原始脈絡(針對宗教迫害的自衛)有所偏差,可能構成斷章取義

結論

《古蘭經》第2190-193節提供了早期穆斯林在宗教迫害下的戰爭指導原則,強調自衛、克制與和平解決衝突。這些經文旨在保護社群免受壓迫,而非鼓勵無差別暴力。夏里亞馬達里若將其用於現代政治衝突,可能忽略了歷史脈絡與教法限制,屬於選擇性詮釋

 

 

Q:這些經文,原本侷限於對受到宗教迫害,具有反擊的權利。但,美國並非意在消滅伊斯蘭信仰或穆斯林,借用基地或提供美國情報的也有如約旦、沙烏地、卡達、UAE等伊斯蘭國家。以此觀之,此事純然是國際政治(或地緣政治)的事物,夏里亞馬達里引用宗教經典作為擴張解釋,是否恰當?或者違反伊斯蘭教法?

Grok:你的問題涉及夏里亞馬達里(Hossein Shariatmadari)引用《古蘭經》第2191節的動機與正當性,以及其是否符合伊斯蘭教法(Sharia)的原則。這需要從宗教、歷史和地緣政治的角度進行分析,特別考慮到美國及部分伊斯蘭國家的角色。以下是詳細回應:

1. 經文的原始脈絡與適用範圍

如前所述,《古蘭經》第2191節(「你們在哪裡遇見他們,就殺死他們」)的背景是早期穆斯林在麥地那時期面臨古萊什部落的宗教迫害與軍事攻擊。經文的適用範圍明確限定於:

  • 自衛原則:僅針對主動攻擊或驅逐穆斯林的敵人。
  • 宗教迫害(fitnah:允許武力抵抗以保護信仰自由。
  • 限制性條件:如不在禁寺附近作戰(除非被攻擊),以及敵方停止敵對則停止戰鬥(2:192)。

因此,經文的核心是允許在特定條件下進行防禦性戰爭jihad al-difa',而非鼓勵主動攻擊或無差別暴力。

2. 美國與伊斯蘭國家的角色

你提到美國並非意在消滅伊斯蘭信仰或穆斯林,且一些伊斯蘭國家(如約旦、沙烏地阿拉伯、卡達、阿聯酋)與美國合作,提供情報或軍事基地。這表明當前伊朗與美國、以色列之間的衝突更多是地緣政治而非宗教性質的對抗。具體分析如下:

  • 美國的動機:美國在中東的政策(如支持以色列、制裁伊朗、反恐行動)主要基於地緣政治利益(能源安全、地區霸權、遏制伊朗影響力),而非針對伊斯蘭信仰本身。美國與多數伊斯蘭國家的外交與軍事合作(如沙烏地阿拉伯的軍售協議、卡達的空軍基地)進一步證明這點。
  • 伊斯蘭國家的參與:約旦、沙烏地、卡達等國與美國的合作顯示,這些國家不認為美國構成對伊斯蘭的宗教威脅。相反,它們將伊朗的地區擴張(如支持黎巴嫩真主黨、敘利亞政權、葉門胡塞武裝)視為更大挑戰,這是遜尼派與什葉派地緣政治競爭的一部分。

3. 夏里亞馬達里引用的恰當性

夏里亞馬達里作為伊朗保守派喉舌《凱漢》報的總編輯,引用《古蘭經》來為伊朗對以色列或美國的報復行動提供宗教正當性,是一種常見的政治修辭策略。然而,這種引用的恰當性在伊斯蘭教法與倫理層面存在爭議:

  • 擴張解釋的問題
    • 歷史脈絡的偏離:第2191節針對的是特定歷史背景下的自衛戰爭,而非現代地緣政治衝突。將其直接應用於當前伊朗與美國、以色列的對抗,忽略了原始經文的條件性(如敵方必須主動發起宗教迫害或攻擊)。
    • 美國的角色:美國的政策雖對伊朗構成壓力(如經濟制裁、支持以色列),但並未直接迫害伊斯蘭信仰或驅逐穆斯林。將美國等同於古萊什部落的「不信者」(kafirin)是一種過度簡化,可能不符合經文的原意。
    • 伊斯蘭國家的合作:約旦、沙烏地等國與美國的聯盟表明,這些國家不認為美國是《古蘭經》中描述的敵對「迫害者」。夏里亞馬達里的引用可能有意忽略這一現實,以強化伊朗的「抵抗軸心」(Axis of Resistance)論述
  • 政治動機:夏里亞馬達里的言論需放在伊朗國內政治地區競爭的背景下理解。伊朗政府常利用宗教修辭來動員民眾支持其對抗西方或以色列的政策。引用《古蘭經》可能旨在激發民族主義情緒,而非嚴格遵循宗教原則。這種做法在什葉派革命神學中常見,但可能與主流伊斯蘭學者的謹慎解釋相左。

4. 是否違反伊斯蘭教法?

要判斷夏里亞馬達里的引用是否違反伊斯蘭教法,需參考教法的核心原則與戰爭倫理(fiqh al-jihad):

  • 教法中的戰爭規則
    • 伊斯蘭教法允許防禦性聖戰(jihad al-difa',但要求明確的正當理由(如保護信仰或領土)。進攻性聖戰(jihad al-talab)則需更高門檻,通常由合法的宗教或政治權威(如哈里發)宣布。
    • 《古蘭經》第532節強調避免無辜傷害:「誰無故殺害一人,如殺全人類;誰救一人,如救全人類。」教法禁止針對非戰鬥人員或無直接敵對行為的對象。
    • 戰爭需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過分)必要性原則(僅在無其他手段時使用武力)
  • 可能的違反之處
    • 斷章取義:若夏里亞馬達里僅引用「殺死他們」而不提後續的限制條件(如2:192的「若他們停止,則停止」),則可能誤導聽眾,違反教法中對經文完整性的要求。
    • 政治化解釋:將地緣政治衝突(伊朗vs.美國/以色列)直接等同於宗教戰爭,可能不符合教法對聖戰的嚴格定義。主流學者(如遜尼派的尤素福·卡拉達維或什葉派的西斯塔尼)強調,聖戰需基於明確的宗教迫害,而非僅因政治分歧。
    • 分裂穆斯林社群:夏里亞馬達里的言論可能間接批評與美國合作的伊斯蘭國家(如沙烏地、卡達),這可能違反《古蘭經》第3103節「緊握真主的繩索,不要分裂」的原則,損害穆斯林團結(ummah)。
  • 伊朗什葉派視角:伊朗的什葉派神學(如霍梅尼的「領袖統治論」)允許宗教領袖在特殊情況下為國家利益詮釋教法。從這一角度,夏里亞馬達里的引用可能在伊朗國內被視為合法,但這是特定派系的解釋,不被遜尼派或部分什葉派學者普遍接受。

5. 對非穆斯林的建議

  • 地緣政治而非宗教衝突:伊朗與美國、以色列的對抗主要源於地緣政治競爭(如以色列-巴勒斯坦問題、伊朗核計畫、地區霸權),而非宗教信仰的對立。夏里亞馬達里的引用可能誇大宗教因素,以掩蓋政治動機
  • 避免刻板印象非穆斯林應避免將此類言論視為伊斯蘭教的整體立場。《古蘭經》與教法強調和平與正義,主流穆斯林學者反對將經文用於現代政治衝突的簡單類比。
  • 伊朗的修辭策略伊朗領導層常以宗教語言包裝政治目標,這是革命意識形態的一部分。夏里亞馬達里的言論應被視為伊朗對內動員與對外宣傳的工具,而非伊斯蘭教法的標準詮釋。

結論

夏里亞馬達里引用《古蘭經》第2191節來為伊朗的報復行動正當化,是一種將宗教經典應用於現代地緣政治的擴張解釋。這種做法在歷史脈絡上與經文原意有偏差,且可能違反伊斯蘭教法對戰爭的嚴格限制(特別是正當性與比例原則)。鑑於美國並非直接迫害伊斯蘭信仰,且多個伊斯蘭國家與其合作,夏里亞馬達里的引用更多服務於伊朗的政治議程,而非宗教原則。從教法角度看,這種斷章取義的做法可能被視為不當,甚至違反教法對經文完整性與穆斯林團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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