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魚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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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日前發生:某大學機電系畢業典禮,其中同系兩位畢業班學生先前發生性別平等事件。兩位被校方判定為不適合在同一空間中,但處理過程對外保密,幾乎沒有學生知道。畢業典禮中,受害方發現加害方參加,遂抗議加害方違反決議,主張不得參典禮。而加加害方認為身為畢業生有權參加典禮。 幾小時候,系方處理是暫緩畢業典禮,擇期舉行。 但畢業生來自全台灣各地與外國,此舉會影響家長權益,學生也可能要上班或服役。作為系方(主辦方)或校方,應如何處理才符合法規、畢業生、家長的參加權益?
Grok:針對此案例,涉及校園性別平等事件、畢業典禮的權益衝突以及法規遵循,系方或校方需在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及相關法規的前提下,平衡受害方與加害方的權益,同時顧及畢業生、家長的參與權益及典禮的順利進行。以下提出處理原則、具體建議及法規依據,力求兼顧公平性與實際可行性。
一、處理原則
- 保護受害方權益:性平法強調保護受害方的安全與心理健康,校方應確保受害方在典禮中免受不當接觸或壓力。
- 保障畢業生基本權利:畢業典禮是學生的重要人生階段,加害方若未被剝奪畢業資格,原則上擁有參與權,但需在不違反性平決議的前提下。
- 兼顧家長與其他畢業生權益:典禮延期可能影響家長行程及學生後續計畫,校方應盡量避免全面延期,改以替代方案降低影響。
- 透明與保密平衡:依性平法第22條,當事人身分及事件細節應保密,但校方需適度向其他畢業生說明處理方式,以維持信任。
二、具體處理建議
校方或系方應立即採取以下步驟,確保典禮順利進行並符合法規:
1. 緊急協調與溝通
- 召開緊急會議:由系方或校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性平會)負責人、典禮籌備小組及相關行政人員,立即評估現況,確認先前性平決議的具體內容(例如「不得在同一空間」的範圍是否包含公開場合如典禮)。
- 與雙方當事人溝通:
- 受害方:傾聽其抗議內容,確認其需求(如要求加害方離場或隔離措施),並提供心理支持或輔導資源。
- 加害方:告知其參與典禮的條件(如遵守隔離措施),並提醒違反性平決議的後果(如移送懲處)。
- 通知其他畢業生:以不洩漏當事人身分的原則,透過公告或現場說明,告知典禮可能調整安排,爭取理解。
2. 調整典禮安排
為避免延期典禮,以下為可行方案:
- 空間隔離:
- 將典禮會場分區,安排受害方與加害方在不同區域就座,確保無視線或物理接觸。例如,指定不同入口、座位區,並由工作人員監控。
- 若典禮包含上台領證,安排不同時段或順序,避免同時在台前出現。
- 線上與實體混合模式:
- 為受害方或加害方提供線上參與選項(如直播典禮、線上領證),確保其權益不受損。
- 若技術可行,可為其他畢業生開放線上觀禮,降低家長因延期造成的行程影響。
- 分場次舉行:
- 若空間隔離不可行,可將典禮分為兩場(如上午、下午),分別讓受害方與加害方參加,確保不違反「不同空間」決議。
- 為減輕家長負擔,校方可補助交通或住宿費用,或提供線上觀禮選項。
3. 強化現場管理
- 增派人員:安排性平會成員、輔導人員及安保人員在典禮現場,確保隔離措施有效執行,並即時處理突發狀況。
- 心理支持:為受害方提供現場心理輔導員,確保其在典禮中的安全感。
- 緊急應變計畫:若現場發生衝突,立即將當事人帶離現場,必要時暫停典禮部分環節,但避免全面取消。
4. 後續跟進
- 檢討性平決議執行:調查為何加害方得以參加典禮,是否因決議內容不明或執行疏失。必要時修訂決議或補充說明。
- 懲處與輔導:
- 若加害方違反性平決議,依性平法第25條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9條,移送權責單位懲處(如申誡、記過或移送司法)。
- 依性平法第25條,安排加害方接受心理輔導或性平教育課程。
- 回應家長與學生:典禮後舉辦說明會或發公告,解釋處理方式,緩解不滿情緒。
5. 預防未來問題
- 完善典禮規範:未來典禮籌備應納入性平事件考量,預先與性平會確認限制名單或隔離需求。
- 性平教育推廣:依性平法第17條,加強師生對性別平等的認知,降低類似事件發生。
- 建立申訴管道:確保畢業生及家長可透過性平法第28條向校方或主管機關申訴,保障權益。
三、法規依據
- 《性別平等教育法》:
- 第22條:調查處理應公正、專業,避免重複詢問,保護當事人權益。
- 第25條:調查屬實後,應依相關法規懲處,並得要求行為人接受心理輔導。
- 第28條:受害人可向主管機關申請調查,確保學校處理合法。
- 第34條:對申復結果不服可提起救濟。
-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
- 第29條:教師涉性別事件,應給予書面陳述機會,並依程序懲處。
- 第30條:情節輕微者,可採心理輔導等處置。
- 《教師法》:
- 第22條:教師涉性別事件,可暫時停聘並調查,確保程序正義。
- 教育部指引:
四、對畢業生與家長權益的保障
- 避免延期:延期典禮將增加家長交通、住宿成本,並影響學生後續工作或服役計畫。優先採空間隔離或混合模式,確保典禮如期舉行。
- 補償措施:若無法避免延期,校方應提供補償,如補助家長旅費、安排線上典禮直播,或為無法參加者補發紀念品。
- 公開透明:以不違反保密原則為前提,向畢業生與家長說明調整原因,爭取諒解,避免誤解或爭議擴大。
五、結論
系方或校方應以空間隔離或線上參與為首要方案,避免延期典禮,同時確保符合性平法規定的公正性與保密性。具體作法包括分區座位、不同時段上台、增派監控人員,並為受害方提供心理支持。若加害方違反決議,應依法懲處並安排輔導。透過事前溝通、現場管理及事後檢討,校方可兼顧受害方安全、加害方基本權利,以及其他畢業生與家長的參與權益。
若需進一步分析或模擬方案,請提供更多細節(如典禮規模或性平決議內容)。
Q:校方聲明(提出性平準則第26條)
Grok:根據校方聲明援引《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6條,校方在處理此案例時,應以保障當事人(特別是受害方)的受教權、心理安全及校園環境的公平性為首要考量,並採取必要處置,同時報主管機關備查。以下針對案例情境,依據第26條逐項分析並提出具體處理建議,確保符合法規、平衡畢業生與家長權益,並避免典禮延期對其他人的影響。
一、依據《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6條的分析與建議
1. 彈性處理當事人出缺勤或成績考核(第26條第1款)
- 適用性:本款主要針對學業或工作權益的保障,例如受害方因事件影響無法正常參與課程或活動時,校方可調整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然而,畢業典禮屬於儀式性活動,非學業考核,適用性較低。
- 建議:
- 若受害方因心理壓力無法參與典禮,校方可提供替代方案,如線上參與典禮或補發證書,確保其受教權(參與畢業儀式的權利)不受損。
- 若加害方已完成學業要求,校方無權以成績考核為由禁止其參與典禮,但可依其他款項限制其參與方式。
2. 減低當事人雙方互動機會(第26條第2款)
- 適用性:本款直接適用於案例中「受害方與加害方不得在同一空間」的性平決議。校方需尊重受害方意願,採取措施減少雙方互動,並根據性平會評估,確保受害方的校園安全與受教權。
- 建議:
- 空間隔離:
- 在典禮會場安排不同座位區,確保受害方與加害方無視線或物理接觸。例如,將會場分為前後區或左右區,指定不同入口與出口,並由工作人員全程監控。
- 若典禮包含上台領證,安排受害方與加害方在不同時段上台,避免同時出現。
- 線上參與選項:
- 為受害方提供線上觀禮或領證的選項,確保其參與權益,同時完全避免與加害方互動。
- 若受害方選擇實體參與,可考慮讓加害方以線上方式參與,優先保障受害方現場參與的權利。
- 性平會評估:
- 若先前決議未明確定義「同一空間」的範圍(如是否包含公開場合),性平會應立即召開緊急會議,確認決議適用性,並依受害方意願調整安排。
- 命行為人迴避:
- 若性平會評估認為加害方參與典禮對受害方構成心理威脅,可要求加害方不得參加實體典禮,改以線上參與或事後領證。
3. 避免報復情事(第26條第3款)
- 適用性:校方需確保受害方在典禮中不會因抗議或事件曝光而遭受報復,例如加害方或其支持者的言語、行為威脅。
- 建議:
- 安排輔導人員或安保人員在典禮現場,密切監察加害方行為,防止其接近受害方或做出挑釁舉動。
- 事前告知加害方,任何報復行為將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5條移送懲處,情節嚴重者可能涉及司法責任。
- 保護受害方身分,禁止任何人在典禮現場公開討論事件細節。
4. 預防、減低行為人再度加害可能(第26條第4款)
- 適用性:校方需採取措施,確保加害方在典禮中不會對受害方或其他學生造成進一步傷害。
- 建議:
- 要求加害方簽署行為承諾書,承諾遵守典禮期間的隔離措施,違者將面臨懲處。
- 安排性平會成員或教師在典禮現場監督加害方,確保其行為符合決議。
- 典禮後安排加害方接受性平教育課程或心理輔導(如《性平法》第25條規定),降低未來風險。
5. 其他性平會認為必要之處置(第26條第5款)
- 適用性:本款賦予性平會靈活處置權,可針對案例具體情況制定措施。
- 建議:
- 若空間隔離或線上參與均不可行,考慮分場次舉行典禮(如上午、下午各一場),讓受害方與加害方分開參加。
- 提供受害方專屬心理輔導員,隨時在典禮現場提供支持。
- 若典禮因衝突暫停,立即啟動應急計畫(如轉為線上直播),並向其他畢業生與家長說明,爭取理解。
6. 通知當事人所屬學校(第26條第2項)
- 適用性:若加害方或受害方非本校學生(如交換生或外籍生),校方需通知其所屬學校,依第26條處理。
- 建議:確認雙方當事人是否為本校學生,若涉及外校人員,立即聯繫對方學校,協調處理方式。
7. 性平會決議(第26條第3項)
- 適用性:任何處置均需經性平會決議通過,確保程序正義。
- 建議:若先前性平決議未明確涵蓋典禮情境,性平會應立即召開會議,根據受害方意願與事件影響,制定具體隔離或限制措施,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二、平衡畢業生與家長權益的建議
為避免典禮延期對其他畢業生及家長(特別是外地或外國家長)的影響,校方可採以下措施:
- 優先避免延期:
- 採用空間隔離或線上參與方案,確保典禮如期舉行。
- 若分場次舉行,安排緊湊時程(如同日不同時段),減少家長行程調整負擔。
- 補償措施:
- 若延期不可避免,校方應補助家長交通或住宿費用,並為無法參加的學生提供線上直播或補發紀念品。
- 為受影響的畢業生提供彈性領證安排(如郵寄證書或另行領取)。
- 透明溝通:
- 以不違反保密原則為前提,向畢業生及家長說明調整原因(如「因應性平事件處理,調整典禮安排」),避免誤解。
- 設立諮詢管道,讓家長或學生反映問題,確保權益受保障。
三、具體行動方案
結合第26條及案例情境,校方可採以下步驟:
- 立即行動:
- 暫停典禮爭議環節(如領證),召開性平會緊急會議,確認決議範圍。
- 與受害方私下溝通,確認其意願(如要求加害方離場或接受隔離措施)。
- 與加害方溝通,說明其參與權受限於性平決議,違反將面臨懲處。
- 典禮調整:
- 優先採空間隔離:分區座位、不同入口、不同領證時段。
- 備案為線上參與:為受害方或加害方提供直播選項。
- 若上述方案不可行,分場次舉行典禮。
- 現場管理:
- 增派安保與性平會人員,監控雙方當事人,防止互動或衝突。
- 為受害方提供現場心理輔導支持。
- 事後處理:
- 檢討性平決議執行漏洞,修訂未來典禮規範。
- 若加害方違反決議,依《性平法》第25條懲處,並安排輔導。
- 向主管機關報備處置結果,確保合規。
四、結論
校方應依《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6條,優先採取空間隔離或線上參與方案,確保受害方安全與受教權,同時避免典禮延期對其他畢業生及家長的影響。若加害方違反決議,應依法懲處並報主管機關備查。透過性平會決議、緊急溝通與現場管理,校方可兼顧法規遵循、受害方保護及典禮公平性。
若需更詳細的模擬方案或法規解釋,請提供進一步資訊(如典禮規模或決議細節)。
Q:因畢業典禮的事出突然與緊急,無法即時召開性平會決議。 若代之以主辦方在輔以性平會規定下,以具有管理秩序、排除騷擾的權威,做隔離處理。至於性平規定的「開會處理」則以追認方式處理,是否可以顧及當日典禮的急迫性?
Grok:在畢業典禮發生突發狀況,且因時間緊急無法即時召開性平會的情況下,依據《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6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精神,主辦方(系方或校方)以其管理秩序與排除騷擾的權威,輔以性平會規定進行臨時隔離處置,並事後追認性平會決議,是可行的做法,且能有效顧及當日典禮的急迫性。以下分析其合法性、可行性及具體建議,確保符合法規並兼顧受害方、其他畢業生及家長的權益。
一、合法性與可行性分析
- 合法性依據:
-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6條:授權學校在必要時採取措施(如減低當事人互動、避免報復、預防再度加害)以保障當事人受教權及校園安全。雖然第26條第3項要求處置需經性平會決議,但緊急情況下,主辦方可依據既有性平決議(如「不得在同一空間」)及管理權限,採取臨時措施,事後報性平會追認。
-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2條:強調處理性別事件應以保護當事人(特別是受害方)為優先,校方有責任採取即時行動避免二度傷害。
- 學校行政權限:主辦方作為典禮管理者,擁有維護現場秩序、排除騷擾的權威(參考《大學法》第4條及各校學則),可對影響典禮進行的事件進行緊急處置。
- 追認程序的正當性:性平會可於事後召開會議,審查主辦方的臨時處置是否符合性平法規,並追認或修正決議。此做法在行政程序中具備正當性,特別是在緊急情況下,類似案例在校園管理中並非無先例。
- 可行性:
- 典禮的急迫性(來自全台及外國的畢業生與家長、學生後續工作或服役計畫)要求即時決策,延期典禮將對多數人造成顯著不便。
- 主辦方可依據先前性平決議(如「不得在同一空間」)及第26條規定,快速採取隔離措施,無需立即召開性平會即可執行。
- 事後追認能補足程序正義,確保符合性平法規,且不影響典禮進行。
- 風險考量:
- 若臨時處置未充分保護受害方,可能被視為違反性平法第22條,導致受害方申訴或法律爭議。
- 若加害方對臨時處置提出異議,性平會追認程序可作為補救,確保程序正義。
- 為降低爭議,主辦方需確保處置透明、公正,並記錄決策過程以供性平會審查。
二、具體處理建議
為顧及典禮急迫性,主辦方可採以下步驟,依據性平會規定進行緊急處置,並以追認方式補足程序:
1. 緊急處置(當日執行)
- 確認既有性平決議:
- 快速檢視先前性平會決議(如「不得在同一空間」),確認其適用範圍是否涵蓋典禮。
- 若決議不明確,以第26條第2款(減低當事人互動)為依據,優先保護受害方。
- 隔離措施:
- 空間隔離:
- 立即調整座位安排,將受害方與加害方分至不同區域(如會場前後區或不同樓層),確保無視線或物理接觸。
- 指定不同入口、出口及休息區,由工作人員或安保人員監控。
- 若典禮涉及上台領證,安排不同時段(如按學號分段),避免雙方同時在台前。
- 線上參與選項:
- 若空間隔離不可行,詢問受害方意願,提供線上參與典禮或領證的選項,優先保障其安全感。
- 必要時要求加害方以線上方式參與,確保符合「不得在同一空間」決議。
- 移除加害方:
- 若受害方明確要求且性平決議支持,可要求加害方離開典禮現場,改以事後領證或線上參與,確保受害方權益。
- 現場管理:
- 增派安保人員、輔導員或行政人員,監控雙方當事人,防止互動或衝突。
- 為受害方提供現場心理支持(如指派輔導員陪同)。
- 若現場發生爭議,立即將當事人帶離至獨立空間,暫停爭議環節,確保典禮繼續進行。
- 透明溝通:
- 以不違反保密原則為前提,向其他畢業生及家長簡要說明調整原因(如「因應突發狀況調整座位安排」),避免誤解或恐慌。
2. 記錄與備查
- 主辦方應詳細記錄臨時處置的決策過程,包括:
- 依據的性平決議內容。
- 與受害方及加害方的溝通記錄。
- 採取的隔離措施及現場管理細節。
- 將記錄提交性平會,作為事後追認的依據,並依第26條報主管機關備查。
3. 事後追認
- 召開性平會:
- 在典禮後盡速(建議72小時內)召開性平會,審查主辦方的臨時處置是否符合第26條及先前決議。
- 若處置適當,性平會通過追認決議;若有疏失,補充修正措施(如對加害方追加懲處或輔導)。
- 回應當事人:
- 向受害方說明處置結果,確保其權益受保障,並提供後續心理支持。
- 若加害方違反決議(如擅自接近受害方),依《性平法》第25條移送懲處,並安排性平教育或心理輔導。
- 報備主管機關:
- 依第26條,將臨時處置及性平會追認結果報教育主管機關備查,確保程序合法。
4. 保障其他畢業生及家長權益
- 避免延期:透過空間隔離或線上參與,確保典禮如期舉行,減少對外地或外國家長的影響。
- 補償措施:
- 若部分環節受影響(如暫停領證),提供線上直播或補發紀念品。
- 若家長因調整產生額外費用(如行程變更),校方可酌情補助。
- 公開說明:
- 典禮後發公告或舉辦說明會,解釋調整原因,爭取畢業生及家長理解,降低不滿情緒。
三、潛在風險與因應
- 風險:
- 受害方不滿:若隔離措施不足,受害方可能認為校方未充分保護其權益。
- 因應:事前與受害方充分溝通,確認其意願,並優先採納其提出的安全需求。
- 加害方異議:加害方可能主張其參與典禮的權利受損。
- 因應:明確告知其參與權受性平決議限制,違反將面臨懲處;性平會追認可補足程序正義。
- 其他學生與家長反彈:若調整措施影響典禮體驗,可能引發不滿。
- 因應:透過透明溝通與補償措施,降低影響並爭取諒解。
- 預防措施:
- 事前準備緊急應變計畫,明確主辦方在突發狀況下的權限與程序。
- 未來典禮籌備時,預先與性平會確認潛在風險(如限制名單),避免類似問題。
四、結論
在典禮緊急情況下,主辦方以管理秩序與排除騷擾的權威,依據《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6條及既有性平決議,採取空間隔離或線上參與等臨時處置,並事後由性平會追認,是合法且可行的做法。此方式能快速回應典禮急迫性,保障受害方安全,同時避免延期對其他畢業生及家長的影響。關鍵在於確保處置過程透明、記錄完整,並與受害方充分溝通,以符合性平法規及程序正義。
若需進一步模擬緊急處置細節或後續追認程序,請提供更多資訊(如典禮規模、會場配置或決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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