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魚之論】英文拷到 G / D 找中文翻譯
Only those who have continuously resided in China for more than six
months and have sworn an oath of allegiance are eligible for household
registration, ID cards, residency permits, and passports of PRC and CCP. If a
public servant applies for these, it signifies renouncing allegiance to the
Republic of China. Dismissal from their posts is nothing more than a rightful
consequence!
在中國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並且宣誓效忠,才具有設籍、申請身分證、定居證、護照的資格。公務人員若申請,表示放棄對中華民國效忠。撤職才是剛好而已!
依法宣導並清查公職人員不得具有中國大陸身分與證件,係執行法律規定,公職人員有配合執行之責任與義務
陸委會 20250228
大陸委員會今(28)日表示,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之情形,即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兩岸條例自93年起已規定國人具有中國大陸身分者,將註銷台灣人民身分,亦因此喪失擔任公職人員之資格。由於現任公職人員中確實存在領有中共身分證之案例,政府自即日起要求現職人員具結未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身分證、定居證及護照,係加強宣導現行法律規定。公務人員擬任時本就必須對諸多事項具結;自即日起增加具結並宣導兩岸條例自93年起已有之規定,政府相關主管機關依法行政乃職責所在,並無任何不妥,亦不存在違法情事。
陸委會說明,國人如向中共申領上述證件,必須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宣誓效忠,已違背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的「忠誠義務」。政府要求現職人員具結沒有違反忠誠義務之「具體情形」,是政府對全體公職人員行政管理的內部要求與權限,不涉及對公職人員的權利侵害。
陸委會強調,依照中共法規申領「居住證」,必須在中國大陸居住6個月以上。我國公職人員依國家現行人事管理規範,不可能存在符合中共申領要件之情形。相關人員如確實領有「居住證」,所屬機關即有必要釐清當事人取得證件,是否有違反人事差勤或赴陸管理規範之情事,否則即是中共為推動統戰及融台策略,不惜違反自身法令招攬國人赴陸申辦之鐵證。陸委會重申,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不僅應遵守法令,更應積極考量國家整體利益,採取一切有利於國家之行為與決策,政府禁止現職公職人員領用中共居住證,係政府政策,也是政府對全體公職人員的管理權限,全體公職人員均有遵守義務。
遭要求簽「無陸籍、居住證」具結書 嘉大教授批:霸凌公務員
TVBS 20250305
日前陸委會發函全國各機關,要公務員填寫具結未領有大陸身分證和設籍等條件的具結書,而教育部也向各個公立學校要求,有部分教職人員覺得不合理,其中嘉義大學應用歷史學系教授吳昆財,首位站出來開槍,痛批政府霸凌公務員,還說司法國家走退路變成警察國家,而陸委會回應,政府對於現職教育人員進行宣導及清查,是依法行政。
記者徐郁惇:「教育部日前要求各級公立學校人員要簽署未在大陸設籍,以及未領身分證等條件的具結書,同時要求各校在14日前回報,但有部分教職人員認為不太合理。」
嘉義大學應用歷史學系教授吳昆財:「低階而且是霸凌公務員的公文,此例一開,是不是我政府有這個需要,他要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沒有一個當代的政府敢做這樣的事。」
痛批要求公務員簽署具結書是惡例,日前,陸委會發函全國各機關,要公務員填寫具結書,雖然不具強制性,但校方仍被要求,沒有簽署的教師,要列冊回報教育部,嘉義大學應用歷史學系教授吳昆財,拒填具結書,開了第一槍。
嘉義大學應用歷史學系教授吳昆財:「從法從理從情來講,都沒有說讓你這個政府為所欲為說,我要你簽你就簽,我們是司法國家,不要再把我們台灣再搞回去,退回到你們反對的威權時代的警察國家了。」
痛批政府為所欲為,根本在走「倒退路」,還反虧公文只限制在「公立學校」,難道私立學校教師,就不用「忠誠」嗎?同時吳昆財還擔心,日後和大陸的學術交流恐怕受到影響。
嘉義大學應用歷史學系教授吳昆財:「當然有影響啊,像有些老師有休假,他被受聘到大陸去,學者講學、講習一個月,講學一個月你要不要居住證?」
吳昆財說,身邊有不少教職人員,同樣不願簽署具結書,但卻受到逼迫,或是不敢出聲,就擔心沉默螺旋效應,吳昆財挺身而出呼籲,他只希望能有越來越多人表達意見,不要讓人權自由被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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