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預算 行政院提12點「豈有前例」
20250215
1. 豈有前例第一項『刪減總數未宣讀』:立法院未宣讀刪減總數,依所列數字加總為2,076億元,但主計總處計算僅刪減1,439億元,是史無前例的混亂。
2. 豈有前例第二項『部分刪減提案竟超出預算數』:如外交部「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被刪到近「負三千萬元」,是史無前例的超刪。
3. 豈有前例第三項『刪減總數史上最高』:依立法院宣讀內容加總,總預算案刪減數是2,076億元,是史無前例的超高。
4. 豈有前例第四項『要求政院自行大量調整刪減數』:立法院放棄審議權,要行政院自行調整刪減達636億元,是史無前例的違反責任政治原則。
5. 豈有前例第五項『凍結數史上最高』:主計總處核算凍結數高達1,381億元,史無前例的暴增。
6. 豈有前例第六項『多案解凍條件困難』:多項凍結案的解凍條件難以達成,將造成機關運作無法延續,是史無前例的障礙。
7. 豈有前例第七項『特定機關業務費被針對』:包括總統府(刪13.18%、凍61.07%)、監察院(刪96.5%、凍12.87%)、行政院(刪45.44%、凍38.19%) 、黨產會(刪63.7%、凍12.87%)等,嚴重影響機關基本運作,是史無前例的癱瘓。
8. 豈有前例第八項『特定項目被集中刪減』:大陸地區旅費統刪80%、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統刪60%、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刪減60%、特別費刪減60%,是史無前例的針對性。
9. 豈有前例第九項『政策宣導標案被迫脫離現實』:政策宣導單一廠商得標金額不得超過5%,史無前例的與現實脫節。
10. 豈有前例第十項『一般事務費通刪10%』:數額達往年2至3倍之多,完全沒有考慮各機關實際業務差異及辦理必要性,史無前例的通盤均刪。
11. 豈有前例第十一項『原民會凍結案違憲』:原民會部分凍結提案,解凍條件違反大法官釋字第391號,史無前例的違憲。
12. 豈有前例第十二項『部分通刪不得流用』: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國內旅費、特別費,都設有不得流用的限制,且指定刪減項目未授權科目自行調整,史無前例的影響業務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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