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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無法開創新的經濟成果,特別是非民主政體,就會轉向對自己人橫徵暴斂,以維持體制的運作。中共近年的以「共同富裕」為名義的「割韭菜」行為就是例子。
臺灣海陸兩會示警 中方"異地執法"令臺商陷入風險 RFA 20241202
中國經濟下滑,各地方政府爲解決財政喫緊,濫用非法的"異地執法"手段變相勒索企業,中國總理李強都指示要制止和改正。臺灣主管兩岸事務的政府機關大陸委員會、半官方單位海峽交流基金會相繼示警,呼籲臺商自保和避險。
習近平推動所謂“共同富裕”,過去要求企業“不樂之捐”,據彭博社報道,如今政府再擴大鎖定富豪海外投資收益,傳出將課徵最高20%的投資收益稅。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透過公安跨省、縣市“異地執法”,索取罰金、查扣企業資產,填補財務虧損,傳出近萬民間企業受害,不少企業一夕間倒閉、上萬人失業。
陸委會提醒臺商“遠洋捕撈”現象 國臺辦辯稱抹黑
臺灣的大陸委員會日前透過臉書發文示警,“異地執法”以詐騙等理由凍結企業資金或罰款,這種巧立名目對其他省市私營企業強取豪奪的手段,如同漁民“遠洋捕撈”。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批評是無中生有、抹黑伎倆。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則援引中國官媒報道發改委官員鄭柵潔說要嚴格禁止“異地執法”,反駁並非陸委會抹黑。
臺灣的海基會副祕書長黎寶文2日投書台媒“上報”示警,此一異地執法亂象,將臺商置於險地。文中引述陸媒報道,此亂象引起中國中央政府注意與禁止,11月1日,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市場監管執法行爲規範”,提出“八個嚴禁、十個不得”,杜絕隨意執法、釣魚執法。
海基會:李強都已下令制止異地執法
黎寶文2日接受自由亞洲電臺採訪指出,中國企業受害嚴重,尤其知名高科技、網路產業民企,是常見目標,連中國總理李強,都在內部會議下令制止、改正。目前海基會尚未接獲臺商被“異地執法”的相關陳情,但已有不少臺商提出擔憂。
黎寶文舉例:“珠三角地區是很多內地省份異地執法好發城市,大部份民營企業往往因爲非常小的案子,比方几千塊詐騙案子,卻被外地、內地、省份,做整個集團、企業的扣押,讓集團、企業陷於癱瘓。”
大陸爲找財源向沿海企業下手 珠三角成受害熱區
黎寶文還說,不少內陸省份縣市公安,跨境到沿海城市企業去“執法”。“重慶公安局有人報案買了一個東西,覺得無效,可能涉及詐騙,直接到杭州抓捕,把那公司直接扣押,金額高達兩億多。扣押一個公司可以直接獲得地方財政蠻大補助。涉案金額和扣押工廠金額是不成比例。”
曾遭中國入罪關押的臺商李孟居接受自由亞洲電臺採訪指出,異地執法由來以久。過去對象是中國公民,因爲策略上要留住臺商和外資,但未來可能朝他們動手。中國地方隱形債務據說已達十五兆美元。
臺商:北京公安跑到新疆抓人
李孟居提到,一名已歸化英國籍的中國人,回中國探視住在新疆的父母,頭一兩天坐飛機、高鐵,感到背後有人跟蹤,到了新疆就被抓。他是市場調研產業分析師,寫了一篇報道中國收購高通失敗的消息,北京有商務部合作伙伴傳到國內發表,北京那人先被抓,隨後他也被抓。
李孟居說:“抓他的是北京國安部的人,長臂管轄到英國寫的市場調研報告。爲何他知高通收購破局,因國外媒體早就報道,他只是複製貼上,最後居然變成他泄露祕密,還在新疆被抓。這現象一直擴大到臺商、外資。中國成了做生意高風險的地方,難怪外資一直離開。疫情後臺股美股都漲,中國經濟反其道而行,中港澳都在跌。”
李孟居提到,賺錢企業在中國政府眼中如待宰肥羊,他會找些莫名其妙的理由如查逃漏稅、衛生部門檢查,連門口修馬路,都可以跟你要錢。中央給各地訂GDP目標,地方發現達不到就找企業開刀。聽說華中一些省份會找理由把不聽話的企業主關進看守所,關二年再問你要不要付錢,或隨便開個庭找個罪名判個幾年,企業主當然願意付。
政府缺錢找臺商“割韭菜” 是中國經商最大風險
李孟居說:“對臺商而言,割韭菜是經商最大風險。做生意有賺有賠,但賺錢被割韭菜就不行。政府本是協助臺商外資擴展財源,建立商業模式,卻變成最大風險來源,這就完全不健全了。”
李孟居透露,異地執法擴及到個人,臺灣有知名企業員工因爲七年前的案子,被質疑出貨帳目跟金額對不上,最近出差到上海在飛機上被帶走,關押一、二天後限制出境,被留在中國當人質勒索。
李孟居提到,中國社會不允許人民聚集,愈來愈多“張獻忠”案,都是孤鳥式報復,成爲不定時炸彈。
黎寶文指出,中國官方發現執法人員對“異地執法”出現:濫用職權及裁量、隨意選擇執法、以罰代收、趨利執法、過罰不當、訓斥威脅等粗暴執法、誘導欺騙、故設圈套、釣魚執法等亂象。還經常以辦案名義干擾企業,如私自留置、被扣押財物等,收受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
“案款提留制” 可對企業凍結帳戶 部份再轉爲政府收入
黎寶文在文中表示,“案款提留制”成了“異地執法”有利可圖的誘因,也就是在異地對企業執法後可凍結帳戶、沒收財產等。這類非稅財政收入一部分成爲地方政府收入,地方政府又可將一部分作爲“異地執法”獎勵,形成“趨利性執法”。今年前三季度全國非稅收入成長13.5%,意味着企業支付行政罰款和補稅罰款比以往更多。
黎寶文透露,扣押企業資產後還有更細緻內部操作:“比方扣押公司帳戶,目的要企業跟內陸的地方政府談判,要交錢放人?還是繳納罰款?後續政府獲多少利益看談判結果,顯示這法律是以執法爲目的?或提供政府涉嫌敲詐、勒索、訛詐企業的機會?”
黎寶文呼籲,臺商應考慮是否移轉到其他地方投資以自保、避險。
中國大陸「異地執法」亂象將台商置於險地 黎寶文@上報 20241202
陸委會日前示警,中國部分地方政府為解決財政吃緊問題,透過公安機關跨省市「異地執法」,甚至以羅織罪嫌等方式,凍結企業資金或罰款,對私營企業強取豪奪,在中國新聞媒體及社交媒體中,將此種做法稱為「遠洋捕撈」,顯然已破壞中國大陸營商環境,台商應提高風險意識。
「異地執法」亂象也引起中國中央政府注意與禁止。據中國大陸媒體報導,11月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市場監管執法行為規範」,特別提出「八個嚴禁、十個不得」,杜絕隨意執法、釣魚執法。
中國官方發現,執法人員對於「異地執法」出現:濫用職權及裁量、隨意選擇執法、徇私舞弊、以罰代收,趨利執法、過罰不當、以罰代管、只罰不管、態度惡劣訓斥威脅等粗暴執法、誘導欺騙故設圈套等釣魚執法等諸多亂象。
此外,中國執法人員「異地執法」經常以辦案名義隨意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包括:私自留置、處理、佔用被罰沒或被扣押財物;違規洩露案件當事人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舉報人資訊、私下與案件當事人或相關利益人接觸、利用執法權力謀取私利,為家人或他人提供便利條件、接受當事人安排吃請、旅遊、娛樂、休閒等活動,甚至索要或收受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其他支付憑證或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異地執法」的亂象橫生,凸顯中國相關制度不合理。其中,「案款提留制」更成「異地執法」有利可圖的誘因。
「案款提留制」即於異地對企業執法後,可凍結帳戶、沒收財產等。這類非稅財政收入一部分成為地方政府收入,而地方政府又可將一部分作為「異地執法」獎勵,形成「趨利性執法」。
此外,「寬泛的管轄權規定」的不合理制度,更是提供「異地執法」便利條件。2022年「關於辦理資訊網路犯罪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式若干問題的意見」,把實施犯罪、網路設備、被害人等之所在地,均解釋為犯罪地,導致犯罪地之界定已被無限突破,管轄權隨時可被濫用,無疑「趨利性執法」提供更大空間。
中國地方政府皆面臨債務增加、稅收減少以及開拓新收入來源的壓力,今年前三季度,中國稅收收入下降5.3%。許多地方政府無力支付債務利息,無法提供公共服務,公務員減薪減員屢見不鮮。
地方政府使用強硬手段壓榨異地企業,尤其是,今年前三季度全國非稅收入成長13.5%,意謂著企業支付行政罰款和補稅罰款比以往多更多。「異地執法」顯然成為中國地方政府增進收入的途徑,「趨利性執法」衍生的亂象,中國中央政府也看不下去。
「異地執法」同時也出現「厚彼薄此」的現象。地方政府通常會努力保護當地私營企業,卻放手執法人員針對異地企業執法,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常有輕案重辦的現象,引發亂象與恐慌。
目前中國整體經濟不容樂觀,中國中央政府仍未對於「案款提留制」及「寬泛的管轄權規定」有明確的解決之道,台商在中國更應該審慎評估相關營商環境,以趨吉避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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