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魚之論】英文拷到 G / D 找中文翻譯
戰爭中的軍事同盟?
20240620 俄朝〈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條約〉Treaty
of DPRK-Russia Comprehensive Strategic Partnership
中國禁止高官帶公務手機到俄羅斯
朝鮮與俄羅斯的新協議是尹與美國聯盟的「鏡像」 Hamkyoreh 20240621
關於共同防禦義務的條款中的兩個緩衝和有關「雙邊談判管道」的措辭標誌著與雙方先前條約的背離
朝鮮和俄羅斯領導人週三在平壤簽署的條約制定了允許俄羅斯軍隊干預朝鮮半島危機的協議。基於同樣的原因,如果俄羅斯-烏克蘭戰爭升級為與西方的全面戰爭,該條約將使朝鮮能夠提供軍事支持,甚至介入。
條約的正式名稱為《朝俄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條約》,由序言和23條組成,反映了朝鮮領導人金正恩和俄羅斯領導人普京將兩國關係發展為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願望。戰略聯盟也將包括軍事聯盟。
問題是,該條約將不可避免地為東北亞的安全平衡以及自1990年9月30日首爾和莫斯科邦交正常化以來一直存在的韓朝俄三角關係帶來重大變化。
相當多的專家以條約中允許俄羅斯對朝鮮半島戰爭進行軍事干預的條款為由,將2024年條約視為恢復「自動軍事干預」,而「自動軍事干預」是1961年朝鮮與朝鮮之間簽訂的國防條約的一部分。不過,儘管1961 年條約規定兩國應「立即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提供軍事和其他援助」,且沒有任何附加條件,但2024年條約的第3條和第4條包含了兩個「緩衝區」。所以這兩個條約的相似之處在於,它們都為軍事干預提供了依據,但在自動干預方面卻存在著質的差異。
首先,2024年條約第4條規定,「如果兩國任何一方因武裝入侵而進入戰爭狀態[…],另一方應毫不拖延地提供其擁有的一切手段的軍事和其他援助」,但又補充說,這必須「符合《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一條以及朝鮮和俄羅斯聯邦的法律」。這與1961年條約中的自動干預條款不同。
「可以推斷,這並不意味著自動軍事干預,」韓國青瓦台一位高級官員表示。
《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一條規定,遭受「武裝攻擊」的會員國擁有「單獨或集體自衛的固有權利」。但第51條對自衛設定了一些條件,要求「立即向安理會報告」,並授權安理會「隨時採取其認為必要的行動,以維持或恢復國際和平與安全」。
實際上,第51條賦予聯合國安理會調整成員國行使自衛方式的權力。《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一條規定的自衛權得到了國際法的承認,包括北約條約第5條(涉及集體防衛)和美日相互合作與安保條約第5條。
關於「按照[…]朝鮮和俄羅斯聯邦的法律」相當於《美韓共同防禦條約》第3條中「依照其憲法程序」和《韓美共同防禦條約》第11條中「依照各自憲法程序」的措辭。北大西洋公約。
這是一項例外條款,旨在為簽署國提供國際和國內法下的選擇,以防止或避免自動軍事干預。問題在於,朝鮮和俄羅斯將如何認真地維護安全機制的精神,以防止以自衛為藉口頻繁發生的軍事衝突。
如果說2024年條約的第4條是針對戰爭突發事件,那麼第3條則是針對和平時期的危機。(這就是為什麼條約中第3條優先於第4條。)
第3條規定「如果造成武裝入侵的直接威脅[…],雙方應立即開通雙邊談判管道,調整各自的[立場.…]並討論可行的實際措施。
這讓人想起俄羅斯與朝鮮在2000年2月締結的友好條約中關於在因入侵風險或和平與安全受到威脅而需要商議和合作時立即進行接觸的規定,但2024年條約的一個決定性差異就是關於「雙邊談判管道」的規定。
2000年條約僅提到「接觸」,而新條約則採用制度化方式創建和啟動新的戰略對話框架,以期兩國在危機局勢下進行初步協調和決策。
冷戰時期,中國和蘇聯對朝鮮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製造麻煩,然後讓他們來收拾殘局感到不滿,因此要求朝鮮進行初步戰略對話。儘管中國仍然希望如此,但中國和朝鮮從未建立過初步審議機構。第4條應該在這種背景下進行審查,」一位熟悉冷戰時期朝鮮、中國和俄羅斯關係的前政府高級官員週四對《韓國民族日報》表示。
專家批評韓國總統尹錫悅的「價值觀外交」,這種外交導致俄羅斯和朝鮮在2024年條約中形成事實上的聯盟,並呼籲尹錫悅改變政策。
「由於同盟的本質是規定提供軍事互助的義務,因此將朝鮮和俄羅斯的關係視為廣義上的同盟是正確的,」朝鮮副總統金正燮表示。
「朝鮮和俄羅斯之間的條約是尹政府一直在宣揚的韓國和美國基於全面戰略價值的聯盟的鏡像。看到我們播下的種子最終危及我們自己的和平與安全,真是太可怕了。
朝鮮和俄羅斯的關係升級為全面同盟,這清楚地表明尹錫悅政府的「透過實力實現和平」的政策遠未發揮作用——事實上,它正在產生相反的效果。這要求我們從根本上重新思考我們的外交策略,」一位前高級政府官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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