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24-06-20

參謀總長梅家樹下週赴立法院報告漢光40號演習 太報 20240620

【雙魚之論】英文拷到 G / D 找中文翻譯
釋字第 461 參謀總長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負責國防之重要事項,包括預算之擬編及執行,與立法院之權限密切相關,自屬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所指政府人員,除非因執行關係國家安全之軍事業務而有正當理由外,不得拒絕應邀到會備詢,惟詢問內容涉及重要國防機密事項者,免予答覆。」就是立法院通過的國會改革44條條文的內容,且是行政院聲請立法院覆議的理由。
我們看看事情會如何發展~

史上第二位! 參謀總長梅家樹下週赴立法院報告漢光40號演習    太報 20240620

日前傳出,國防部將在7月下旬舉行的漢光40號演習實兵操演中,取消「紅軍」假想敵也就是「攻擊軍」部隊的設置,引起討論,由於國防部長顧立雄表示這是總長梅家樹的決定,因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馬文君排定,在下週三(6/26)邀請總長梅家樹赴立法院報告「漢光40號演習」規劃情況並備質詢,由於這是繼唐飛之後,史上第二位參謀總長到立法院報告備詢,因此格外引人矚目,當年為了總長應不應到立院備詢,還動用大法官釋憲,才解決爭議。
今年的國軍年度三軍聯合防衛作戰演習--「漢光40號」演習,將於722日到26日舉行實兵演練。過去幾年都會由海軍陸戰隊、陸軍特戰指揮部等單位扮演「攻擊軍」、也就是俗稱的「紅軍」,作為與防衛軍對抗的假想敵。但日前卻傳出國防部下令取消「攻擊軍」。
根據國防部6/17回應記者詢問為何取消「紅軍」(攻擊軍)時做兩點表示:第一、實兵演練採實兵、實裝操演方式,驗證各級部隊執行聯合作戰計畫之能力,並全面檢視國軍全戰力備戰成效。第二、實兵演練期間依統裁部設計仿真戰場想定及狀況,誘導防衛軍執行各項演練。
國防部長顧立雄18日上午在立法院被記者問到時則表示,這是參謀總長梅家樹決定的,目的是要以真實模擬想定來進行之前電腦兵推所希望驗證的事項,無須透過所謂的對抗模式來推演,而是要以真實想定進行驗證,如此做法會較為適切。
有記者問顧立雄,此次取消「紅軍」是不是希望降低軍事對峙的敏感情形?顧立雄否認,他回應,與敏感問題無關,主要是希望在實兵驗證項目,統裁部能發出真實模擬想定,才可讓旅級單位驗證出參謀本部想達到的需要。
不過,不少立委對於國防部的說法還是有些不解,因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輪值召委馬文君決定邀請參謀總長梅家樹親自到立法院向立委們報告說明「漢光40號」演習,為何要取消「紅軍」(「攻擊軍」)的設置
由於梅家樹下週到立法院備詢,也將是繼前參謀總長唐飛在1998930日,赴立法院報告備詢後,再度有現職的參謀總長以國防部長的幕僚長身份,到立法院報告並備詢,特別引人關注。
當年唐飛到立法院報告備詢之前,曾引起朝野軒然大波,並聲請釋憲,最後在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1998724日對憲法做出釋字第 461 號解釋文,才確立「
參謀總長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負責國防之重要事項,包括預算之擬編及執行,與立法院之權限密切相關,自屬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所指政府人員,除非因執行關係國家安全之軍事業務而有正當理由外,不得拒絕應邀到會備詢,惟詢問內容涉及重要國防機密事項者,免予答覆。

 

釋字第461

中華民國 870724

解釋爭點:參謀總長應受立委質詢?得拒絕至各委員會備詢?

解釋文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布施行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此為憲法基於民意政治及責任政治之原理所為制度性之設計。國防部主管全國國防事務,立法委員就行政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關於國防事務方面,自得向行政院院長及國防部部長質詢之。至參謀總長在行政系統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直接對國防部部長負責,自非憲法規定之部會首長,無上開條文之適用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有議決法律、預算等議案及國家重要事項之權。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上開職權,得依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設各種委員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鑑諸行政院應依憲法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故凡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公務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人員外,於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到會備詢時,有應邀說明之義務。參謀總長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負責國防之重要事項,包括預算之擬編及執行,與立法院之權限密切相關,自屬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所指政府人員,除非因執行關係國家安全之軍事業務而有正當理由外,不得拒絕應邀到會備詢,惟詢問內容涉及重要國防機密事項者,免予答覆。至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三院所屬非獨立行使職權而負行政職務之人員,於其提出之法律案及有關預算案涉及之事項,亦有上開憲法規定之適用。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請網友務必留下一致且可辨識的稱謂
顧及閱讀舒適性,段與段間請空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