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魚之論】英文拷到 G / D 找中文翻譯
駕駛人這幾年應該很痛苦,常常接到罰單,開車已經產生心裡障礙,特別針對後車是否為檢舉人產生心裡障礙。而我們的駕駛人總是被誤導:除了怪自己的違規與運氣不佳。
實際上,不會察覺整件事情哪裡怪怪的?
奇怪的地方在:既然檢舉人沒有獎金?,怎麼會有那樣多人會檢舉,而且是非常專業的檢舉(人士時地物俱全)?有時甚至就是檢舉人在路旁守株待兔,完全不是因為義憤填膺而檢舉?
又,為何明明是微罪(如行人主動禮讓,甚至於是道路規劃不良等),為何警察仍會接受檢舉而開罰?
檢舉人的動機在哪裡?警察接受檢舉的動機在哪裡?我自有判斷:懷疑這檢舉人與開單警察根本同一生活圈,此外無法解釋。
警察接受檢舉,一舉三得:可以閃掉巡邏的勤務壓力,開單分局也可能有一定的獎金,同時也可避掉交通規則矛盾或偏離實際、政府無法提供合乎水準的道路服務(如停車位不足、路邊停滿車輛而看不見行人等)的責任。
《帝王條款》正炎上!路口驚現行人「站斑馬線聊天」 駕駛無助苦等1分鐘
FTNN 20231216
《帝王條款》畫作爭議仍在延燒,一位駕駛14日行經新北市永和區文化路時,看到有兩名行人在斑馬線上,趕緊停車,可行人號誌顯示紅燈,兩人便站在斑馬線尾端邊聊邊等,駕駛因擔心被檢舉開罰,無助地在原地苦等1分鐘,影片上傳後引起各方爭論,有人認為駕駛可憐,有人則認為他矯枉過正。
針對《帝王條款》畫作爭議,網紅Cheap昨(15)日發文道歉,強調自己僅是希望政府機關做到「不歧視行人」,希望老師、學校與評審負責任,並非針對學生。在台灣的另一角,原PO昨日在臉書「爆怨公社」貼出影片,從畫面中能看到,他14日下午1時許開車行經新北市永和區文化路口,看見有兩名行人站在斑馬線尾端等紅燈,立即停車禮讓,行人疑似以為燈號轉綠,試探性走了兩步,隨即注意到燈號後停下,再次站在斑馬線尾端談天。
「讓與不讓之間!」因為兩位行人腳踏在斑馬線上,原PO實在不敢通過,甚至馬路交通轉綠,原PO後方的機車都繞道通過,他仍在原地等待,「補充一下,我是職業駕駛,我要靠駕照吃飯,有任何問題就不是6000元可以打發的!」
對此,有類似經驗與想法的人紛紛留言,「在台灣,不管紅燈還是綠燈,路人只要站在斑馬線上外側不要動,就能輕易的玩死汽機車駕駛了,然後拍拍屁股走人」、「在斑馬線上,本來就要讓行人,沒什麼問題!但是政府應該也要針對這種故意找碴的行人,一樣也開罰6000」、「所以那些說可以不讓行人、直接通過的各方勇士,如果接下來接到罰單,你會幫他(我)繳嗎?」。
不過,部分人認為這是少數,且原PO的行為過度誇張,「開始了開始了,拿少數當通例,很會帶風向喔^^」、「個人覺得這駕駛矯往過正」、「看來後面的騎士都比較聰明」、「行人紅燈,所以他們本來要過然後發現是紅燈所以沒過(我是這樣認為)結論,不用讓」、「我只想知道,你在車上有沒有按個喇叭讓他注意到你,然後揮手叫他過?」。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所述,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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