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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台灣政治的新的潮流 安全檢查的單位不是滅火的單位?

【雙魚之論】英文拷到 G / D 找中文翻譯
縣政府亂講話:是不是危險物品工廠,與消防安檢查不查得到違法儲存、超量儲存是兩回事。定期消防安檢的執行者不是有事要滅火的人?有這種事嗎?有這種制度嗎?
執行消防安檢時,檢查人員除審核資料外,還會實地勘查,否則怎知是否違法或有改進之處?
當然,這時候需要中央機關出面背黑鍋了

難道,這是台灣政治的新的潮流??A事的責任由B來揹,一如雞蛋?

經濟部完美切割 屏縣府有口難言    中時 20230926

屏東縣政府25日對明揚屏東廠爆炸案開罰,縣府查出,廠區放置逾管制量30倍的過氧化物,但因明揚非列為危險物品工廠,消防局只能檢查消防安全設備,因此之前無法查到違法儲放,對此,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則稱,「跟誰申請,就誰做查核」;經濟部前天也說,廠區消防法規由地方轄管,等於先做了「完美切割」。

屏東縣長周春米指出,明揚屏東廠依申請規定只能儲存100公斤過氧化物,但依事證顯示,廠內竟儲存3000公斤超過管制數量,且從全部員工排為3班制研判,明揚違法儲放一事其來有自,但因明揚被列為一般工廠,屏東消防局只能依一般工廠的例行性消防安全設備檢查,所以先前未查出有違規儲放。

周春米強調,對於明揚所儲存的危險物品數量、是否符合其原來申請建照及使用的情況,要求由明揚廠房建照核准與管理機關,即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屏東管理分處做進一步釐清。

然而,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副處長劉繼傳反駁,「跟誰申請,誰就要做查核」,他說,縣府既按照《消防法》裁罰,也就是說明儲放化學物質一事受《消防法》約束,同時也表示當初明揚可能有向縣府申請儲放公共危險品,所以縣府有權執行稽查

加工出口區內廠商存放危險物品的管理權責歸屬?高雄楠梓科技產業園區指出,園區發生火警由地方消防局來執行相關法規,加工處所掌握的各項圖資與檢查資訊,也於事故發生救災時,分別提供消防單位及毒災應變隊使用。

台中市消防局、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分處都以潭子科技產業園區(原潭子加工出口區)為例表示,加工出口區是特定區,因此存放公共危險物品屬經濟部權責。

經濟部昨重申,科技產業園區屏東園區的消防業務由地方政府管理,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負責執行建管及勞檢,且屏東縣府已就明揚存放過多公共危險物品開罰,雙方並沒有互推責任。

經濟部強調,日前提及明揚所存放的化學物質擺放位置並非環境部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所管理的列管項目,而部長王美花已指派次長林全能與屏東縣府聯繫,建構聯繫平台,督促廠商善後與賠償工作。

對於存放危險物品儲放量,消防署指出,加工出口區的使用執照核發、消防安全檢查,是由經濟部依「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規定辦理;屏東加工出口區消防管理業務的交接,則是由經濟部及屏東縣政府雙方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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