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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7

聯合國會員國資格

聯合國會員國資格

一個國家如何成為聯合國會員國?

  《聯合國憲章》規定:“凡愛好和平的國家,接受《聯合國憲章》所載義務,經本組織認為確能履行這些義務,都可以成為聯合國會員國。”申請加入聯合國的國家須經安全理事會推薦,再由聯合國大會決定,才能獲得聯合國會員國資格。

一個新的國家或政府如何獲得聯合國的承認?

  只有其他國家或政府才擁有承認一個新的國家或政府的權力。承認與否通常表明這些國家或政府是否願意與其建立外交關係。聯合國既不是國家,也不是政府,因此無權認可一個新的國家或政府。但是,作為一個獨立國家構成的組織,聯合國可以接納一個新國家成為其會員國,或者接受一個新政府代表的全權證書。

  申請程式大致如下:

  • 申請國向秘書長提交一份申請,同時提交一封正式聲明接受《聯合國憲章》所載義務的信函。
  • 安全理事會審議申請。安理會15個理事國中至少有9個投贊成票,並且5個常任理事國(中國、法國、俄羅斯聯邦、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和美利堅合眾國)沒有任何一個投反對票,才能通過任何接納新會員的建議。
  • 如果安理會建議接納該國,則該建議將遞交聯合國大會審議。但必須有三分之二多數會員國投贊成票,聯合國大會才能接納一個新會員國。
  • 接納新會員國的決議通過之日,即為會員國資格正式生效之時。

  聯合國大會每一屆會議都會審查與會的所有會員國代表的全權證書。按照慣例,首先應審查全權證書委員會9個成員國代表的全權證書,但是對該委員會成員的審查也可以在其他時間進行。在審查期間,可以對某個特定代表是否得到當權政府授權提出質疑。這個問題最終將由聯合國大會多數票決定。需要指出的是,通過民主選舉而造成的政府正常更替不會造成對有關國家代表全權證書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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