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魚之論】英文拷到 G / D 找中文翻譯
臉書是祖克柏,PayPal是馬斯克。陳沖的疑問,答案會只是這樣低級?
問題可能出自商業銀行的根基:資本適足率。總之,非銀行辦理銀行業務不是問題,但動到資本適足率,那就是抄家了。
〈銀行法〉第5-1條:「本法稱收受存款,謂向不特定多數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並約定返還本金或給付相當或高於本金之行為。」
〈銀行法〉第22-1條:「為促進普惠金融及金融科技發展,不限於銀行,得依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申請辦理銀行業務創新實驗。 前項之創新實驗,於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期間及範圍內,得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主管機關應參酌第一項創新實驗之辦理情形,檢討本法及相關金融法規之妥適性。」
〈銀行法〉第29-1條:「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銀行法〉第24-1條:「1.
為促進普惠金融及金融科技發展,不限於銀行,得依〈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申請辦理銀行業務創新實驗。2.
前項之創新實驗,於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期間及範圍內,得不適用本法之規定。3.
主管機關應參酌第一項創新實驗之辦理情形,檢討本法及相關金融法規之妥適性。」
「臉書做不成,PayPal敢挑戰」穩定幣重鎊來襲 陳冲呼籲央行金管會該接招了
Yahoo 20230818
「為何臉書做不成的事,PayPal竟敢挑戰?」擁有4.3億用戶的全球支付巨頭PayPal宣布推出美元穩定幣PYUSD,為全球幣圈、金融圈投入一顆重量級的震撼彈,被視為是虛擬貨幣大規模應用的起點。比特幣今(18)早一度跳水跌破2萬6000美元水平,為兩個月來首次,低見25275美元。面對穩定幣重鎊來襲,世界央行也莫名恐懼,新加坡都立法規範,前行政院長、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今(18)日撰文呼籲,無論是中央銀行或金管會納管不要再猶疑不定了!行政院為選票考量,也應該顧慮一下新世代心理底層的感受以及數位社群交易平台媒介的自主性吧。
支付業巨擘PayPal公司在加州宣布,要攜手信託業者Paxtos發行穩定幣,取名PayPal
USD(PYUSD)。陳冲今早撰文認為,以美國市場以及PayPal所擁有4.3億客戶言,應該沒有規模或範疇的問題,之所以引發市場震撼,最令人注意的應該是,為何臉書做不成的事,PayPal竟敢挑戰?
為何臉書做不成的事,PayPal竟敢挑戰?
陳冲說,猶記2019/6臉書在經年籌畫後,推出一極具企圖心的穩定幣方案Libra,最後眾所周知在各方壓力下,狼狽收場。奇特的是,當年臉書聲勢浩大,籌組一協會擬從事發行工作,協會成員陣容堅強,囊括電子商務要角,PayPal即名列其中,但官方施壓後,PayPal卻率先退出,相信渠最了解箇中滋味,此次PayPal自行投入,應該不是魯莽草率下的決策。
當初臉書籌備期間,採取「三流合一」策略,本身挾龐大資訊流、物流(Lyft, Uber, eBay等)及金流(Visa, Master, Stripe等)的天王級會員,可說是鑽石陣容。陳冲極看好其構想,不過也因為巨星雲集,不僅美國政府側目,全球主管機關當然備感壓力,金融界更嚴陣以待」。
「比存款更具流動性」引央行恐懼
PayPal此次出招改採較低調方式,只就金流層面擴大範疇,從單純支付跨足金融,「或可說是傳統金融的新造型、新包裝」。陳冲認為,Stablecoin是數位時代公民對傳統金融反思後的反撲,在性質上接近收受存款,只是「比存款更具流動性」,世界央行對此構想有一莫名的恐懼,比表面上鑄幣權受威脅更有難言之隱。
「穩定幣有創意,又可以在應用上有變化,PayPal出手,暗潮洶湧」。陳沖也提及,美國眾議院金融委員會民主黨召集人華特(M.
Walter)8/9發表公開聲明,表達深沉關切,指責委員會7/27通過的「支付穩定幣法」考慮欠周,將有損金融體系及消費者權益,並呼籲雙方重回談判桌協商。雖然意見不一,但雙方均肯定「支付性質的穩定幣」,同意在適當法律規定下,將新產品引進消費體系。
虛擬貨幣納管銀行法或電支?陳冲:看社會成本哪個低!
陳冲說,近日台北有學者討論,虛擬貨幣是否適用銀行法第29-1條,各有高論。但穩定幣與法償貨幣1比1兌換,本質上就是收受存款(銀行法第5-1條),功能上又多變化,只是應依同法第22-1條進入沙盒練兵?或是準用電子支付機構條例辦理?還是學美國來個專法例如Clarity for
Payment Stablecoins Act?管見以為皆可,要看何者社會成本較低而定,只是中央銀行或金管會就不要再猶疑不定了!行政院為選票考量,也應該顧慮一下新世代心理底層的感受以及數位社群交易平台媒介的自主性吧!
目前截至8月初的統計,約有1250億美元等值的穩定幣於全球流通,每日約百萬個活躍錢包進行交易,這樣的用戶數已頗具規模,而專家普遍認為,PayPal 穩定幣的加入更將進一步推升使用量。
「穩定幣」來襲 放寬用途加強監管
周韻采@中時 20230819
PayPal本月初宣布將發行穩定幣(stablecoin) PayPal USD,增加支付工具之選項。同時間,暱稱「V神」的以太坊創辦人Vitalik Buterin來台,妥妥刷了一波幣圈存在感。而金管會邀集20餘家虛擬貨幣業者商討《虛擬通貨平台及業者事業指導原則》內容,預計9月出台,正式走向納管時代。
由於金管會秉持虛擬貨幣乃投資商品之認知,故指導原則僅訂定最低監管密度,業者須符合《洗錢防制法》的規範,餘待未來同業公會成立之後,發展自律規範。
乍看之下,以自律為主的低密度監理架構呼應了網路界一直以來的去管制化思維,然那是以限縮虛擬貨幣用途,不開放其他金融功能,如存放款、支付及借貸等為前提。如果要讓虛擬貨幣成為更全面應用的金融工具,就必須有更完善的監理機制。
故我們應回答的問題是:應否放寬虛擬貨幣的業務範圍,並納入合規機制?對非幣圈人士而言,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毋寧是個更熟悉的字眼,最有名的幣種包括比特幣及以太幣,也同時帶著濃濃的投資甚或投機味。但加密貨幣中的穩定幣,雖然在超過2兆美元的市值(2021年)中僅占一小部分(約3%),但在近年發展中越被重視,也被視為鏈結虛擬與實體貨幣的渠道。
穩定幣顧名思義就是針對加密貨幣去中心化、高風險的特性,而發展以其他資產為擔保,穩定其幣值的虛擬貨幣。鑒於加密貨幣幣值過去數年波動巨大,不適合用於支付、借貸,甚或影響NFT (Non-Fungible Token)商品的發行與推廣,故以穩定幣從事金融交易,可保有去中心化、隱密等原加密貨幣特性,又可降低風險,應是數位交易之金融工具首選。
識者或謂穩定幣依然問題叢生。2021年10月美國期貨委員會(CFTC)重罰發行USDT業者Tether 410萬美金,因其只提撥了相當於總資產27.6%的儲備美元。另一穩定幣TerraUSD,非提撥實體資產,而以演算法及智慧合約穩定其幣值,因失去市場信賴,於2022年5月幣值大幅滑落,終至崩盤。
上述例子證明了,穩定幣應如同實體貨幣應有適足儲備金,而不能僅與演算法勾稽;更說明了穩定幣必須要有明確的規管機制,才能穩定消費者信心,廣泛應用於金融交易。
台灣若允許以穩定幣作為支付工具,可輕易融入現行市場,一點違和感也沒有。穩定幣在實際運作面就如同電子支付,可綁定在載具中如悠遊卡、Apple Pay,或應服端如街口支付或Line Pay,而台灣推行電子票證及支付已行之有年。然眾多支付工具已充斥在商家收銀台上,在台灣推動穩定幣的意義又為何?相較於台灣支付工具多限本地使用,缺乏國際連結,穩定虛擬貨幣可允許消費者在自己帳戶裡跨越國境存提及支付,而不須承擔匯兌損失。
加密貨幣終將衝破國界藩籬,讓消費者享受單一貨幣的好處。台灣若將虛擬貨幣只限縮於投資商品,新台幣將會逐漸失去話語權。為促使新台幣跨出台灣,讓消費者得利,政府應放寬虛擬貨幣之業務範圍,但加強其監管力道,才能降低交易風險,保障雙方權益。
至於支付穩定幣之法規架構如何訂之?我贊成陳冲前行政院長所言:依《銀行法》第22-1條進入沙盒練兵?或是準用《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辦理?還是學美國以專法訂之,端看何者社會成本較低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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