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縛雞之論】
大巨蛋在安侯的財務模型評估下,台北市政府跟遠雄談好分潤(營業回饋金)。
這個是政治解決,不是法律解決。
這是麻煩事,處理大巨蛋難題有幾個面向:安全、利益。市政府如何取回原本讓步過多的利益?「兇手」(始作俑者)是馬英九,當時契約完全無回饋金的條款,隨後不尋求補救的失職是郝龍斌。
拆除不是不可以,對老一輩而言會出現暴殄天物的感情;對工程而言,會出現對周邊建築物(包括捷運)的影響;就契約而言,會有巨額賠償訴訟問題。
走法律途徑的話,北市府會輸,除非證明有賄賂等事由。因此,只能採取政治處理,多少補一點「正義」感回來。
但,要強調的還是:「兇手」(始作俑者)是馬英九。但檢調卻動不了他,似乎連起訴都沒有。同樣的,柯文哲以拆掉作為政治口號,賺取政治利益,事後證明許多事情有實際上的困難。
無端賺取超額政治利益,日後總是要還回去的—這點,對所有政治人物都是一體適用的。(搞網軍的被網軍打,就要起訴小人物來洩憤,也是遭到巨大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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