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縛雞之見】英文請拷到 Google / DeepL 找中文翻譯
As a second generation of Chinese
refugees to Taiwan in 1949, Huang Nian intertwined western democracy and
Chinese tradition. This kind of people easily mixes up the Chinese tradition
with the Communist propaganda.
Just as I commented in the Emerging of the Middle Kingdom, the third “historical resolution”
is nothing but a revival of the Chinese tradition of monarchism. The so-called
“common prosperity” that Chairperson Xi fulfills does not mean to achieve the
communist goal; instead, he is implementing an Authoritarian policy, or even
worse, the Totalitarianism movement.
評述中共三次歷史決議(上)
黃年@聯合 20211114
中共即將發表《關於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新華社稱此為百年黨史收官的「豹尾」,亦是習近平新時代的「龍頭」。
這將是中共第三次發表歷史決議。第一次是一九四五年的《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第二次是一九八一年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
這三次決議固然皆由權力鬥爭與路線鬥爭交織而成,但就各別的背景、路線與效果言,仍有巨大的區別。略作比較:
先說第一次決議。
①就背景言:中共自一九二一年建黨起,歷經艱險,因抗戰而得到喘息及發展。至一九四五年,抗戰已近尾聲,預見即將面對戰後與國民黨的激烈鬥爭,中共內部也有整理隊伍的現實需求。整個黨的處境是在危機與轉機的交匯處,因此有鞏固領導與統一路線的期待。
②就路線言:一九三五年的遵義會議,史稱鞏固了毛澤東的領導地位。但王明、博古等人「國際派」的問題並未解決。中共究竟是一個可以自主決策、獨立行動的政黨,或是共產國際下的附隨組織,成為路線鬥爭,當然也是權力鬥爭。這場鬥爭至四二年營造成延安的整風運動,整頓三風,學風、黨風、文風,以「國際派/自主派」的鬥爭包裹了黨內整肅,最後凝結成四五年六屆七中全會的《歷史決議》。
③就效果論:國際派落敗,毛澤東的地位確立。此一形勢,對中共後來的發展與內戰獲勝應有重要關聯。毛澤東最大的成就即是領導中共武裝贏得政權,但當歷史再向前延伸,毛澤東最後卻將中共及中國帶到幾乎亡黨亡國的境地,這應是四五年的《一次決議》始料未及。
續談第二次決議。
①就背景言:經過文革十年浩劫,已瀕亡黨亡國。毛死時,大家關門吃螃蟹解心頭恨。所以,八一年鄧小平一輩救亡圖存的二次決議,否定了文革並打折了毛澤東,它不像一次決議只是黨內的鬥爭,而可謂是全黨全民的共識。
②就路線言:一次決議是鞏固毛澤東,二次決議則是批判毛澤東。一次決議是黨內派系權力與路線鬥爭,二次決議則在實質上已是一場「政變」。
懷仁堂事件逮捕四人幫就是不折不扣的暴力「政變」。否定了文革、兩個凡是、以階級鬥爭為綱、繼續革命論,改稱「不論姓資姓社/不論黑貓白貓」,主張「摸著石頭過河」、「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廢止國家領導人終身制」,這些更可稱是路線上的「政變」,無疑。
③就效果論:這場「政變」的成效有目共睹,可謂震古鑠今。四○年代的整風,死了逾萬人。但改革開放「平反」了數千萬人。
二○一○年,中國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二○一二年習近平繼承了第二次歷史決議的豐碩成果。
再談此次第三次決議。
①就背景言:此次六中全會開閘歌頌習近平的「這九年」,第三次決議是為他在二十大連任鋪墊。第一次及第二次決議皆生於危難,但習面對的卻是大國崛起之時,他可以帶著改革開放創造的豐裕資源,仔細思考如何繼往開來。
習近平必須斟酌的是兩樣東西:方法與方向。
②就路線言:以目下所見的「公報」來看,習近平的思考是「毛鄧辯證/習集大成」。三次決議的主體架構可謂就是:欲以毛澤東式的權力模式,主導鄧小平式的修正治理。
習近平說:「改革開放是決定當代中國前途命運的關鍵一招」,可見他的基本操作仍然離不開鄧小平。君不見他將鄧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加註為「習近平/新時代」。
然而,習近平同時也離開了鄧小平。關鍵動作是他修憲取消國家領導人任期限制,建立個人崇拜,這形同否決了鄧在中共體制與體質改革上所定的最重要的天條。試想,習近平任期可以不受限制,他的繼任者也可以嗎?隱患留給未來。
這就是說,應不應該斟酌「方法」?另如,「厲害了,我的國」,較諸鄧小平一輩的「韜光養晦」,也是兩種「方法」的比較。
③就效果論:「突襲式修憲」取消任期限制的動作,已解構了鄧小平一輩建立的遊戲規則與政治生態,其實也可以說就是一場「政變」。
尤其引人矚目的是「方向」。鄧小平一輩無疑否定了毛澤東與馬克思,形同「把毛澤東與馬克思關進籠子裡」。但是,習卻欲藉「回復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以復辟毛澤東。這就是「方向」上的差異。
習近平儼然有「兼毛鄧而集大成」的用心。唯毛的權力觀,與鄧的改革觀,在短中期或能相輔相成,但恐非可大可久。
目前公布的六中「公報」,大幅鋪陳毛時代的功勳,尚未見如何批評。倘若《決議》的正本也是此一走向,即不啻是塗銷了第二次決議中鄧小平等「把毛澤東關進籠子裡」的政治判斷,形同復辟毛澤東,亦可視為一場「政變」。
因此,中共究竟是繼續走鄧小平的路?還是回到馬毛路線?就不免會出現方法與方向的矛盾。其間存有「失之毫釐/謬以千里」的可能性。
三次決議的主要差異有二:
一、前兩次決議,是在強大甚至嚴峻的現實壓力下促成,勝利方因此取得了權力及路線的正當性。此次則出現在相對承平期間,權力因素明顯大於路線因素。可謂其實不是現實壓力自然促成,而是出自人為加工的情境。可說是一個DIY(自己動手做)的事件。
二、鄧小平一輩發動的二次決議雖是「政變」,但彼等取得的權力及贏得的路線,至今仍受認可,也應能獲得永世的肯定。但毛澤東雖在第一次決議贏得了權力及路線而受肯定,卻在時移境遷後,至二次決議,他的權力及路線搞到幾乎亡黨亡國,因而被打折及否定。至於這第三次決議所建立的權力及路線,也有「政變」的性質,把毛澤東與馬克思從籠子裡放了出來,成敗得失現在都不好說,也許仍待下一次決議的評說。
百年中共迄今尚在摸著石頭過河。毛的後段誠是不幸,鄧的掙扎血噴淚湧,現在則寄望於習。主要原因是始終陷於教條及教主的泥沼中,而阻擋了中共及中國尚有超越政治教條及政治教主的可能性。
倘若能相信「自由是人性的本質/民主是文明的方向」,就不至於不斷在這些翻滾的「歷史決議」中找尋自我了。
習近平說得對,這是一次「新的進京趕考」,攤在眼前的是一張未完成的答卷。(下周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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