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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2

對CO2而言,天然氣發電較煤炭發電,少一半

【縛雞之見】英文拷到 Google / DeepL 找中文翻譯
The article answers my question: why does the coal power plant emit carbon dioxide (CO2) gas, but the natural gas power plant is clean, which emits no greenhouse gas, according to the government?
The answer is that natural gas is composed of Methane, a greenhouse gas, emits CO2 as well, only less than coal power plants.
It is believed that the “Natural gas emits 50 to 60 percent less (CO2) when combusted in a new, efficient natural gas power plant compared with emissions from a typical new coal plant.”

Coal (anthracite)--228.6 pounds/thousand cubic feet
Coal (bituminous)--205.7
Coal (lignite)--215.4
Coal (sub-bituminous)--214.3
Diesel fuel and heating oil--161.3
Gasoline (without ethanol)--157.2
Propane--139.0
Natural gas--117.0

能源迷航 怎躲過氣候警報    謝英士@聯合 20210812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第六次氣候科學報告出爐,許多怵目驚心的數據,讓聯合國秘書長稱之為氣候警報。誠如紐約時報說的,未來的天氣確定更熱,但到底有多熱,取決於我們的行動。這句話,也適用於台灣。

台灣在一五年自發提交我國的「國家自定貢獻(NDC)」,宣示在二年的減碳目標,與同一年通過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下的二年目標,規畫出粗略的中、長期路徑。六年後回看,這已經是我國實質參與氣候行動最積極的時刻。

一六年蔡政府提出五十%天然氣卅%燃煤的二二五年能源配比,基本上就定調了超高碳經濟的路徑,其後不斷宣傳天然氣在改善空氣品質與減碳的好處,已是為錯誤的能源政策護航。第六次氣候報告再三強調天然氣的開採與燃燒是造成致命空氣汙染的主要來源,其成分甲烷更是超級強力的溫室氣體,而削減天然氣的使用量是減緩氣候變遷的重要行動。

此外,五月六日氣候與清潔空氣聯盟和聯合國環境規畫署聯名發布之《全球甲烷評估》報告指出,除二氧化碳外,也要關注第二多的溫室氣體甲烷(天然氣主要成分)減量,積極努力下,至二年人為甲烷排放量最多可減少四十五%,協助達成《巴黎協定》將世紀末全球增溫限制在攝氏一點五度以內的目標。

太多指鹿為馬謊言,讓台灣在因應氣候變遷的道路上完全迷路,例如學德國喊出二二五非核的口號,但沒有看到德國是在已有超過廿%再生能源的基礎上才敢做此決策,且提早廿年就開始規畫法規、技術、基礎設施的轉型。台灣卻要在再生能源五%的情況下喊出八年內非核的口號,邯鄲學步,導致現在不斷新設/重啟燃煤應急,以及不惜破壞藻礁削足適履的窘境。如同成語字面意思,這是對自然與人的健康不可恢復的傷害。

甚至為減輕高碳能源部門的減碳責任,不惜扭曲法規,包括在空汙法中設下天然氣發電汙染超標不罰的例外條款;以及在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的子法規定所有的電力部門的間接排放(供消費的電力排放),「全部」由消費電力的部門,例如工業、住商、交通等承擔,使得台電、中油等國營事業的減碳責任大幅度從六十六%減輕到十%,失去調整體質、改造組織,甚至更新設備、提升燃料品質、加速發展有效再生能源以及碳封存技術的動力。

行政院現正進行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的諮詢會議,「氣候變遷與人權」也有可能成為專章之一。在能源政策已然迷航的萬般無奈下,當務之急是以人權視野,檢視碳責任與碳作為,為台灣的能源發展找出路。必須翻轉或調整直接排放與間接排放之責任分配,加速促進電力/能源部門的碳改革,以期減少後代沉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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