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21-07-16

買BNT疫苗來捐給政府的人,就是紅的?

若考量徐旭東在年初即表達過購買疫苗的意願,接著還有TSMC、工商團體、竹科廠商等等,郭董其實排很後面(當時,郭董卻是最大手筆)。這些人,不能簡單就全數打成紅的,別有用心。

將人打成紅的很簡單,卻不會是事實。政府也應該出面澄清,替願意做善事的人打氣。

原先說注意中國暗中會搞鬼的政府,六月中也改口說買疫苗是「商業模式」。
「商業模式」的意思是承認(或確認)疫苗採購屬於民間契約、民法關係,而非公法行為,民間買來捐贈給政府,兩段交易都屬於民法關係。
於是,讓代理商賺中介費用,很正常也應該,所謂的上海復星賺很大,是因為它在研發初期的投資與研發完成的代理,這算是企業家精神的風險貼水,即便有些人不喜歡、不接受。
加上美國管台灣地位管得緊,我不認為就契約文字而言,會導致台灣地位改變。

1992年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台灣將自己稱為「台灣地區」??咦?
1條:「國家統一前,為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
2 條「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台灣地區: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二、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即便有「國家統一前」等字樣,條例限定了人民交往與法律關係(主要為民事層次,但也牽涉相互的認證)。台灣一直承受中國的威脅是真的,但30年過了「台灣」還在,不是嗎?「台灣地區」法律文字怎會成為契約的障礙?

要改變台灣地位沒那樣容易。保證台灣地位不被片面改變的機制層層疊疊,豈止一端,包括「美日安保體制」都都能發揮保證的效果。於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法位階,是居於很下位的。想片面亂搞,連總統都會被關起來。這也是發生過的事情。

因此,我不會認為疫苗契約的文字(台灣地區)會有大的政治影響。別忘記,這是一次性買賣契約,銀貨兩訖。疫苗採購=「客戶開信用狀給原廠」+「原廠指送」+「原廠給代理商佣金」。一個再尋常不過的過程!

打了中國疫苗會不會變成中國人?目前為止還是科幻,會吸湯匙也很可疑。但安不安全(如無法生育?),反正有政府會把關,這點我們也很安心。更何況BNT不是中國疫苗,只是中國投資德國廠商BNT一小部分研發經費,而獲得代理權。

但疫苗這種醫藥品,會衍生許多責任與賠償問題。在全球,疫苗已經有假貨,見此,疫苗廠宣布只出售給政府,民間是買不到的。(無論何種理由)若政府自己買不到而民間有管道,此時由政府授權民間去買然後捐給政府(或轉售政府),這種白手套,也是正常模式,更是政府要協助民間並於第一時間主動提出。
關鍵是,政府要先授權民間,民間拿了身分去談判後,談回契約外,也會談回一張(未來的)疫苗原廠出貨證明and/or檢驗報告/品質保證書。不知道,法律專家的行政院與衛福部怎會本末倒置,要求沒有政府授權的人去原廠要一張「原廠授權書」?特別是在「賣方市場」的現在。

至於落地營業(愛奇藝、丁丁、蝦皮等),牽涉資料收集、傳遞,吸金、認同形塑,屬服務業議題,無論會切香腸或內部顛覆,都與物品買賣不同,是另外一套,無法相比。

這也是馬政權當時逆轉次序,讓服貿先,貨貿後,出現根本性錯誤的原因(應該是貨貿先,操作沒問題之後才考慮服貿)。也因為馬在「政治」上硬幹如此,所以遭到「社會」的巨大反對。

恐懼或憤怒會產生巨大力量,它來自生物本能,我們無法忽略。但召喚時要很小心,要時時以智慧去箝制、節省使用。否則變成「巨神兵」就遭了了。


13 則留言:

  1. 感覺這篇是自己紮了一個稻草人,對著它猛打,然後打累了就説,政府出來負責⋯

    回覆刪除
  2. 我對你感到失望。年初的東洋並非捐贈,和現在的模式根本不同,怎麼會得出,現在可以,卻說當初不行,所以政府說中國在搞鬼不可信,這個結論。
    希望這是我最後一次在這裡發言,既然你那麼相信吳子嘉,我也沒什麼好說。

    回覆刪除
    回覆
    1. 東洋和永齡台積電的共同點,簽約對象都是復星醫藥,項目都是德國疫苗,只不過一個是政府付錢,一個是民間贈送,不一樣在哪裡?

      嫌BNT有復星醫藥代理問題也不是不行,若莫德納,AZ或嬌生買好買滿,都不會有這些問題,但偏偏政府就只買1981萬劑。

      這攸關人命,疫苗不夠,是事實。
      不論如何,感謝日本,美國,立陶宛,斯洛伐克,永齡,台積電,感謝他們在乎台灣人民的生命,伸出這雪中送炭的援手。

      By Galant

      刪除
    2. 吳子嘉的話語可信度,直追小妹大朱學恒。我連看都懶得看。
      搞到我都懷疑雲程大的站是不是已經偷偷被花錢買走了?

      刪除
    3. Selling my blog is the last thing you should suspect.

      刪除
    4. 〈〈〈Selling my blog is the last thing you should suspect.〉〉〉

      玩這些奇奇怪怪的語彙,毫無意義。

      〉〉〉世間有一種東西叫做「價值」。
      左有左的價值,右有右的價值,可以自選站在一邊,“不去論辯”,但這並不表示沒
      掉入認知世界;老實說-這樣的討論浪費時間,很沒營養。還是乖乖的恢復原狀,
      大家劃清界線,繼續二分,砲火隆隆。

      大家來贊同你的沒有二分論,真如/神性/梵,是單純存在,故無內容、不變動;
      無形性,故遍時空;先驗,故僅存概念中,這裡也就關門大吉,吃齋唸佛去了。

      大大佛經念錯了;盡信書不如無書;當和尚是可以討老婆的。〈〈〈

      刪除
  3. FB 轉貼(Roger Li)。也算是陰謀家的言論吧。
    ~~~~~
    業內人士告知:如果不是為了等聯亞,高端早就可以過了;現在楊志良搞這個烏龍,食藥署才決定不等了,先讓高端過。

    所以 BNT 採購案,整件事情的脈絡就清楚了。

    2021 六月八日,德國博世 (Bosch) 的晶圓廠開幕,預計九月正式量產。博世是非常重要的工具機與汽車晶片的設計與供應商,在那天的外電報導中提到,歐盟希望 2030 前,歐盟地區的晶片產能可以佔全世界 20%,所以特別撥付兩億歐元,作為晶片生產計畫的啟動資金給博世。

    對博世來說,要在 2030 年達到目標,最好的方法是啥?我想,全世界的人都會說:找台積電合作啊。雖然沒有確切報導和證據,但從德國經濟部長曾經針對晶片說的話,可以算是旁證。

    對台積電來說,既然都在美國設廠了,去歐盟地區更好啊,對整個公司的未來幫助極大。於是,可以猜到,台積電和德國幾家重要的公司,甚至德國政府,已經默默地討論合作很久了。

    另一個猜測是,當初郭董用永齡基金會的名義說要捐疫苗,他很可能想的是買復星已經到貨的那批。一來,是真的現貨,最快到手,輿論上台灣人會把他當神來拜;二來,幫了郭廣昌一個大忙,復星背後那一串金主都欠他大人情了;第三,如果真的用輿論壓力逼得台灣政府接受矮化合約,郭董等於為中國立下不世大功。

    於是,蔡總統出手了,台積電公開入場。我猜,台積電加入購買疫苗行列應該非常早,只是一直沒公開。所以那天見面開會,簽下了必須買原廠的條件,會後郭董才臉色超臭,所有的算計都沒了。

    至於,中國為何沒有阻擋?因為食藥署內部有間諜啊,早就把高端的實驗數據漏出去了。(看這幾天發生的事情,食藥署的資料跑出去多少了?)

    疫苗現在是短缺沒錯,不過一旦高端開始量產,中國阻擋 BNT 交易也沒意義了,畢竟,八月之後,疫苗在台灣的政治價值恐怕趨於零。中國現在放開,至少還可以大賺一筆。郭廣昌背後可也連著一串中國紅色貴族,給他們點好處,對鞏固習的位置很有幫助。只是,目前仍然無法預測習最後的態度。習維尼最後關頭翻臉的事情不少,多這一件也不會讓我意外。所以那天新華社的新聞稿才會流出,因為新華社不敢報。萬一最後習翻臉,新華社如果之前有報導過,那麼從社長開始死一串幾乎是必然的吧?魯煒的前車之鑑並不遠。

    所以我們現在明白了,為何美、日要急急忙忙地送疫苗給疫情不但不嚴重、根本算輕微的台灣?因為他們也知道,撐過八月,台灣不但不再需要他們援助,甚至還可以反過來變成穩定全球疫情的重要力量。

    對台灣人來說,我們花了幾十年打造出的台積電,是最大的幸運;更幸運的是,我們選了蔡總統,她知道怎麼運用這份幸運。

    回覆刪除
    回覆
    1. 如同大大也知道,「算是陰謀論吧」,是說,這個文章中的推論、猜測,不少。
      這部分要有事實(或公開報導)作為依據,我們才好去相信。

      文章的第一句就是啊
      「業內人士告知:如果不是為了等聯亞,高端早就可以過了;現在楊志良搞這個烏龍,食藥署才決定不等了,先讓高端過。」
      哪個業內?
      為何楊志良的主張,會影響食藥署?
      「食藥署不等高端」,這等於指控食藥署可以操控,而不是一切照規矩來。

      BOSCH與台積電商討在德國設廠的故事,當然有可能(在美國、在日本,當然也有可能在德國)。

      早早有人建議「疫苗換晶片」,但在自由經濟體制下,政府可以幫忙,卻很難越俎代庖。
      要不然我們就變成北京政權了。

      猜測郭董要買復星「現貨」?
      要看復星真的擁有現貨(也一樣是德國廠製造分裝好的成品),或者只是「優先提貨權」。這點要先確認。
      假使,是提貨權(貨還在德國,甚尚未生產),那其餘猜測都沒有基礎了。
      曾傳聞,是中國生產,或德國原液在上海分裝 ,或儲存在中國,很多謠傳。現在都澄清了,完全是德國廠的原裝與分裝,因為復星無此設備。

      郭董被質疑後,早早宣示:會直接從德國廠出貨直送。
      而且在商言商,既然復星是代理,佣金也會給的(也不能不給,即便錢直接會給BNT,復星也會獲得代理佣金)。

      買BNT的,不止這三家。台積電可能不是最早的,何況郭董與慈濟。
      最早的,可能是遠東徐旭東。
      他自稱與德國大廠有超好交情,絕對可以買到(時間在2021年元月吧?)

      至於大賺一筆,屬於商業上的判斷。
      35 USD/dose,算正常行情,怎會大賺一筆?
      這裡還有台積電的價格確認、與上市公司的重大訊息揭露義務在監督。

      上海復星(或中國企業)與中國高層內鬥的關係,我們霧裡看花。
      此與向德國BNT購買疫苗,到底有何關係?也是看不出來的。

      「撐過八月,台灣不但不再需要他們援助,甚至還可以反過來變成穩定全球疫情的重要力量」
      這句話有條件式:
      1. 確認EUA會過(現在一家通過,但6月上根本還不知,5/28的契約也是條件式的開口合約)
      2. 量產沒問題(但次單位疫苗有量產上的限制,如何穩定全球疫情?)

      最後一句,是「所以我們要反攻大陸解救同胞」的現代版。
      真的很懷念,小學時候的作文要求與時代風格。
      以上

      刪除
    2. 通篇"可能"、"如果"、"我猜"的文章
      能不能麻煩不要再貼這種東西上來

      By Galant

      刪除
  4. >>早早有人建議「疫苗換晶片」,但在自由經濟體制下,政府可以幫忙,卻很難越俎代庖。
    要不然我們就變成北京政權了。<<

    大家都在民營企業待過,越大的企業,跟政府之間的打交道、政策的互相影響,不會是零。
    看看中國想買荷蘭商 ASML 的曝光機,美國政府是獨裁政權嗎?

    我只能謙卑地說,疫苗換晶片,這樣的概念很多人會想到、會提出;但是可不可能、又該如何做?
    說穿了,這裡沒人說得出。因為民進黨政權不是北京政權。

    >>郭董被質疑後,早早宣示:會直接從德國廠出貨直送。
    而且在商言商,既然復星是代理,佣金也會給的(也不能不給,即便錢直接會給BNT,復星也會獲得代理佣金)。<<

    郭董一開始的說法,雲程大應該沒忘記吧?既然大家都不明白當時復星手上有甚麼貨,為何您會認為疾管署要求原廠授權書是刁難而不是為台灣人民把關?

    一樣,大家在民營企業討生活過,這種有原廠、有地區代理商,郭董擺明就是搞平行輸入,一開始要求他的貨有原廠授權,不難理解吧?沒原廠授權,再退一步要求你的貨有原廠證明,剛剛好啊。

    以商逼政變形為以疫苗逼政。再加上雙北市留個爛尾。這個局到八月是否明朗,大家耐著心繼續看。

    回覆刪除
    回覆
    1. 美國的禁止SMAL的EUV,靠的是法律授權,以及專利
      大概是「瓦聖納協定」以及美國的法律禁制之類的。
      但美國不會指導企業該積極去做什麼決策(一不小心,難道要賠嗎?)。

      業務指導(私權力),與禁制(公權力),完全不同。

      「原廠授權書」,中文理解上有點奇怪。
      若持有「原廠授權書」,表示郭董代表原廠做事,變成一種「受託」身分:委託者是BNT,受託者是郭董。

      八大文件是:
      委託製藥公司提交其執行計劃、產品說明、數量和計算依據、冷藏物流計劃、交貨時間表、疫苗有效期、疫苗製造商的經銷商授權,以及免費銷售證明或更換文件
      以Taipei Times的報導來看,是
      execution plan, product instructions, quantity and calculation basis, cold storage logistics plans, delivery schedule, vaccine expiration date, dealership authorization from the vaccine manufacturer, and a free sale certificate or replacement documents.
      https://taipeitimes.com/News/front/archives/2021/06/02/2003758453

      所以,「原廠授權書」應該是「疫苗製造商的經銷商授權」(dealership authorization from the vaccine manufacturer)
      拿到這份授權書,表示為BNT的某種代表人的「身分」。
      這~~,與買疫苗行為的「交易」性質完全不同。
      不知道為何會設下這個標準?

      假使是為了「原廠貨」,就會要求C/O,或CoC
      原產地證書(英語:Certificate of Origin,簡稱CO)是證明貨物原產地和製造地的文件,同時也是各貨物進口國海關征取貨物關稅時的依據。
      CoC 全名為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主要內容為證明該批產品符合證書上所寄載之產品安全或品質標準。也有人譯為符合性證明來簡稱。
      只牽涉「物品」,而不牽涉「身分」。

      所以,誰?為了什麼理由,設下了「身分」這個標準?

      想像一下:
      我去買某物品,結果不符資格人家只賣給政府,我就回頭去找政府補資格(政府授權)。
      拿到政府授權後,身分正確了,我回頭再去買。
      這一次,有了買方授權,我夠資格了,但我要求一定要原廠,所以要求CO或COC等。
      買方也同意了,並同意匯款、交期,與延誤與瑕疵等的罰則。

      不就是這樣而已嗎?現在就是這樣走的(所以才走得通)。
      主動方是政府,是政府的授權讓買方(捐贈者)具足身分,而不是反過來。

      再問一下:誰?為何?設下其奇奇怪怪的規則。



      刪除

請網友務必留下一致且可辨識的稱謂
顧及閱讀舒適性,段與段間請空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