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58號決議文的脈絡背後
美國跨黨派眾議員本月19日提出「台灣國際團結法案」(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據傳,法案先對1971年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作出澄清,即該決議並未處理台灣與台灣人民聯合國或周邊組織代表權的問題。
回顧2007年3月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正式信件中說「2758號決議已經確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便引起美加英與許多歐洲國家的抗議,不止美國提出〈對台灣之立場說帖〉U.S.
Non-Paper on the Status of Taiwan的「九點聲明」,連日本都跑出來確指謫潘基文誤導視聽。8月3日白宮記者會更表達:「台灣,或中華民國,在此時並非國際社會的國家」。
這讓我們確認:大國完全清楚台灣地位未定,且台灣不屬於中國;令人不解的反而是,為何多年來大國任憑中國以片面之詞左右國際認知?
所幸,近年中國恣意挑戰國際秩序,才使得各國提防中國認知作戰的陰狠,開始反制。但另一方面,台灣人對〈2758號決議〉的認知也不十分完全,正可藉此法案一併澄清。
決議案關鍵字並非「驅逐」;關鍵字是「蔣介石的代表」、「非法佔據」,且PRC是「中國…唯一合法代表」。意即,聯合國不再有中國代表權爭議,蔣介石當局不僅不可聲稱代表全中國,甚也非「某個中國政府」。因此,決議文跳過中華民國、蔣介石的中華民國等用語,直接稱它「蔣介石的代表」。
決議文「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代表聯合國回溯承認從1949年10月1日起的PRC,這意味「蔣介石代表」的權利是「自始無效」的撤銷,而不是「此後無效」的解除,所以決議文以「非法佔據的席位(place)」來敘述這段期間「蔣介石代表」的出席性質。
〈決議〉一出,不管國民黨如何自稱「中華民國從1912年存續至今,並期望有朝一日能重返」,都是自欺欺人。〈聯合國憲章〉上的中華民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如〈憲章〉的蘇聯指涉的是俄羅斯聯邦,國際社可不會混淆彼此。
1949年後「中華民國」不存在一事,容易理解;但它明明不存在卻還在運作中的矛盾,該如何理解?
這是「台灣治理當局」(實)假借「中華民國」(名)在台灣新生的過程。我們不能僅從中國內戰或兩岸觀點,而須以「佔領與流亡」架構—盟國軍事佔領、民政治理、政治重建等因素為主深入探討,才得以領會這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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