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縛雞之見】
這位翁茂鍾,逼死銀行經理不知足,還狠向小孩求償5億元。假使無內部人奧援,辦得到嗎?內部人就是石木欽。
【獨家】【世紀司法醜聞1】逾百司法官捲入石木欽案 懲處名單出爐
【世紀司法醜聞3】銀行員之死事件 關鍵筆記本寫官場現形 鏡週刊 20210116
司法院預計週一(18日)公布石木欽案調查報告,上月28日,監察院長陳菊與主辦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彈劾案的監委王美玉巡察行政院,王針對此案中的「銀行員之死事件」,當場向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石木欽案中巴黎銀行與翁茂鍾的3億元債務官司爭議,除導致依法向翁追債的銀行經理諸慶恩壯年辭世、家破人亡,當時諸的8歲及9歲女兒還被翁提告求償5億元、巴黎銀行平白損失3億元,本案司法不公將可能影響台灣的國際聲譽及清廉指數。
蘇貞昌隨即回應,石木欽案是內行人的玩法行為,但法網恢恢,若非翁茂鍾有一本筆記本,這些違法行為就不會曝光,他要求對檢警調人員清查;法務部長蔡清祥則說對此感到「不齒」,已就全案證物全面調查,對於巴黎銀行及銀行經理諸慶恩遭受不公平的司法過程,將研究能否提再審及非常上訴。
本刊調查,台南紡織大廠佳和集團總裁翁茂鍾共有至少27冊筆記本,詳述如何籠絡司法官、警、調及公務員等方式,往來的對象竟逾200人,除了招待司法官等公務人員吃飯打球、協助石木欽等人買股大賺5千萬元,逢年過節還會送上高級特製襯衫或補品維繫情誼,誇張的是,司法官及好友的兒子當兵想占爽缺、想讀明星小學,或是警界想升官,翁茂鍾也可幫忙搞定,儼然成了「喬事中心」,專替好友處理請託案件。
此外,他與巴黎銀行的3億元刑民事官司,承辦檢察官及法官恰巧都是他頻繁飲宴的好友。其中最受爭議的是現任懲戒法院法官的洪佳濱,翁曾赴洪家討論巴黎銀行3億元欠款案。
翁茂鍾的家族事業怡華實業1995年起與巴黎銀行進行遠期外匯及選擇權等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當年翁的公司開出1千萬美元(約新台幣3億元)本票給銀行做為擔保,第一期賺近500萬元,後來一直賠錢,到1997年間共積欠946萬美元,巴黎銀行因此向台北地院聲請本票執行進行追債獲准,翁的公司資產因此遭法院查封。
急著尋求解套的翁茂鍾,於是與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約在桃山日本料理餐廳見面商討對策,之後翁即請公司財務經理吳仙富,向台南地署檢察官曲鴻煜及檢察長方萬富自首,指抵押在巴黎銀行的1千萬美元本票是假的,是他偷蓋公司章偽造的;翁也順道向方萬富暗示,自己的公司即將有增資股票,可以買股賺錢。後來檢察官曲鴻煜採信吳仙富自首的說法,以偽造有價證券罪將吳起訴,全案很巧地由翁的好友、台南地院法官蘇義洲承審。
吳仙富當庭認罪,承認盜開本票替公司投資,翁茂鍾則出庭說原諒吳,最後吳遭判2年,緩刑3年確定,1千萬美元「假本票」被法官沒收,檢察官與被告都沒上訴,全案確定,為翁的3億元債務開啟解套的第一步。後來方萬富於2014年獲當時的總統馬英九提名為監察委員,曲鴻煜與方萬富也都剛好有向翁買未上市的怡安公司股票獲利。
之後,翁茂鍾再與石木欽吃飯及打高爾夫球討論案情,翁公司的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上訴至最高法院,2001年5月於熊二餐廳和石木欽及顏南全兩位法官見面後,立即與最高法院民庭庭長林奇福見面,在當時「保密分案」制度下,6月分案時很巧合地又分給林奇福的民三庭審理,全案在5個月後由現任高等法院院長李彥文任受命法官審理完畢,判翁的公司勝訴,免還3億元確定。
接著翁展開反攻,由當時擔任調查官的好友秦台生向台北地檢署檢舉,反控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在對翁的公司追討千萬美元債務時,用假的定存單當擔保,涉及偽違造文書等罪;由於諸慶恩是依據公司規定並請示理律法律事務所且獲台北地院裁准,以銀行名義發出定存單的「自發自買」方式提供擔保,一審諸獲判無罪,二審在2002年改判他4個月徒刑及緩刑3年。
諸慶恩自認奉公守法,無法接受有罪判決,上訴最高法院,石木欽即為陪席法官,受命法官為池啟明,2人雖與翁多次往來卻未迴避審理此案。2003年諸慶恩等不到無罪判決即過世,僅獲公訴不受理,但翁仍透過司法向諸當時年僅8歲及9歲的女兒提告追償5億元,讓2位幼女在父喪期間還得出庭面對鉅額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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