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縛雞之見】
「持有長期中國旅遊、商務或探親簽證的外籍人士來說,目前還沒有入境的其它可能」
這種多層次的熔斷,讓人不安。
中國外交部調整入境規則 長居海外華人仍無法回家 DW 20200923
中國外交部本週三公佈了《關於允許持三類有效居留許可外國人入境的公告》,讓許多目前無法入境中國的海外華人燃起了能夠回國的希望。但仔細斟酌中方的最新規定,發現它只適用於一部分人群。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外交部在最新發布的公告中指出:根據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及防控需要,現對2020年3月26日外交部、國家移民管理局聯合發布的《關於暫時停止持有效中國簽證、居留許可外國人入境的公告》部分措施進行調整。具體調整內容為:自2020年9月28日0時起,允許持有效中國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和團聚類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相關人員無需重新申辦簽證。如外國人持有的上述三類居留許可於2020年3月28日0時後過期,持有人在來華事由不變的情況下,可憑過期居留許可和有關材料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辦相應簽證入境。上述人員需嚴格遵守中方防疫管理規定。
消息一出,中國官媒《環球時報》的微信公眾號以"突發:外國人入境政策重大調整"為題予以報導,燃起了許多持中國簽證的海外華人,包括德國華人終於能夠回國探親的希望。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範圍快速蔓延,中國當局決定自2020年3月28日0時起,暫時停止外國人持當前有效來華簽證和居留許可入境。中國外交部當時表示:"這是中方為應對當前疫情,參考多國做法,不得已採取的臨時性措施"
"居留許可"不是"簽證"
德國之聲記者以個人身份向中國駐杜塞道夫領事館下屬的簽證中心問詢,才得知中國外交部最新的規定只適用於一部分海外華人。簽證中心的工作人員強調:相關新規針對的是持有"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而"居留許可"並不是"簽證",持有者雖然是外籍人士,但長年居住在中國。最新的規定只是針對這類,比如持有中國Q1家庭團聚簽證的外籍人士。然而持有多年多次往返探親或家庭團聚簽證的外國人,目前仍然無法入境中國。
從整體趨勢上來看,隨著新冠疫情在中國得到有效控制,中國官方正在逐步放鬆對外國人入境的限制。其實在8月初,中國駐德國大使館就公佈了有關歐洲國家(名單見後)持中國相關有效居留許可(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團聚類居留許可)人員,可向使領館免費、免邀請函申辦來華簽證的通知。實質上與中國外交部最新公佈的政策調整內容一致。
目前入境中國的幾種方式
對於外國人來說,現在能夠通過何種方式入境中國呢?據駐杜塞道夫簽證中心的消息,目前外籍人士可以申請的入境許可包括Q1型家庭團聚簽證,入境中國後可在當地戶籍部門更換為長期居留許可。另外有一定級別的中國政府機構,比如外事局開具的PU和TE邀請函持有者可以申請進入中國的商務和工作簽證。能夠證明有特殊原因,比如家人病危的外籍人士也可以例外申請回國簽證。除此以外,對於持有長期中國旅遊、商務或探親簽證的外籍人士來說,目前還沒有入境的其它可能。
出於對等原則,德國也禁止來自中國,持短期或長期簽證的人士入境。中國方面推出的例外規則,基本也適用於入境德國。但在歐洲新冠疫情又有所惡化,感染病例重新攀高的背景下,現有的入境規則隨時都有可能發生變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國家移民管理局
關於允許持三類有效居留許可外國人入境的公告
根據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及防控需要,現對2020年3月26日外交部、國家移民管理局聯合發佈的《關於暫時停止持有效中國簽證、居留許可外國人入境的公告》部分措施調整如下:
自2020年9月28日0時起,允許持有效中國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和團聚類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相關人員無需重新申辦簽證。如外國人持有的上述三類居留許可于2020年3月28日0時後過期,持有人在來華事由不變的情況下,可憑過期居留許可和有關材料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辦相應簽證入境。上述人員需嚴格遵守中方防疫管理規定。
3月26日公告其他措施繼續實施。中方將在確保防疫安全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復中外人員往來。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國家移民管理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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