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縛雞之見】
如果是2007年,李登輝應已理解佔領的法理。
承不承認戰爭法是一件事情,但將台灣當局(稱為中華民國),視為日本殖民地的繼承國概念,是有問題的。
國際法上,分為政府繼承與國家繼承兩大類。在譚慎格文章中,讀者無法理解李登輝講的是政府繼承或國家繼承。
講「國家繼承」時,被繼承(或被部分繼承)的國家是哪個?同樣的,講「政府繼承」的話,是在一國內的政權變動。問題是:哪一國內?國在哪裡?這是問「白癡問題」!
最有趣的是,李登輝說「台灣「中華民國」更像是在台灣推動現代化建設的日本殖民政府的「繼承國」,而不是國民黨戰後流亡政府的「繼承國」。」歷史上雖然如此,但國際法上卻有問題。
倒是「「元代之後」(post-Yuan)的中國「從未包括台灣」」這種說法很精闢。理由是「到了「清代」,中國確實將台灣納入版圖,但當時的中國是由滿人統治,而非漢人。」意思是「滿蒙聯合帝國」。
至於加入聯合國,多數評論者都跳過了必須先是國,才有申請資格的前提。
總之,這文章提供了先前不知的事實。
李登輝總統的遺產:民主與國家地位 譚慎格@自由20200816
我最後一次與李登輝總統談話,是在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的週五上午,下週即將屆滿十三年。當時,我們就台灣的國家定位及其國際法地位,一對一地談了將近兩個小時,這並不奇怪,因為對於這些問題,他毫無疑問是全世界最重要的權威。畢竟,他幾乎憑一己之力打造出當前的「活力民主台灣」,被美國國務卿龐皮歐譽為「堪稱印太地區及全世界的表率」。
那個晴朗的早晨,我在李總統位於桃園鴻禧山莊的別墅受到盛情款待,他的見解更是發人深省。當週稍早,聯合國負責政治事務的副秘書長貝霖(前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對台灣試圖以「台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發表了不慍不火的評論。李總統認為,此舉的時機尚未成熟,他對政府沒有做好足以推動入聯申請的奠基工作感到不滿。台灣要求加入聯合國,只是讓人們注意到台灣在國際上的孤立,卻無助於安定台灣民心。李先生說,在開展這類行動之前,台灣必須先爭取可靠的合作夥伴和盟友,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國和日本的支持。
李先生指出,我們必須以一種有系統的、分階段的方式來追求戰略目標。在沒有確保必要的人員到齊、資源已經就定位而萬無一失之前,不能莽撞地採取行動。他意有所指地提到自己在一九九○年發動的重大憲政改革中所扮演的角色。我提到宋楚瑜策劃有功,或者至少在「李登輝的一千天」這本書裡是如此描述。
李前總統沒有生氣。他說宋楚瑜確實「幫了忙」;李總統當時必須設法駕馭國民黨,前提則是他必須掌握年輕世代的想像力。(毫無疑問,一九九○年全國大學生發動的「野百合運動」和一九八九年的天安門民主運動,激發了國民黨青年黨員力挺李登輝。)他回憶起自己是如何爭取黨內支持,推動大膽的憲政改革。他提出廢除「萬年國會」的策略。如果台灣能夠被國際社會接受為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將為台灣在後天安門時代「野百合學運」的正當性奠定基礎,而如果台灣人民要在自己的土地上建立自己的主權,國際社會的接納更是不可或缺。他,李登輝,認為唯一的解決方案,就是解散現有的選舉機構(自一九四七年在中國大陸「當選」後從未真正改選),在一九九○年代重建一套新的民意代表機關,讓立法院、國民大會,甚至總統,都完全由台灣人民選舉產生。
寧靜革命 不以激烈手段破壞憲政體制
李總統對他的成就引以為傲。他強調,他的「革命」不是以激烈手段破壞憲政體制,然後在沒有正當選舉程序的情況下,以另一套制度加以取代。
相反地,這是一場憲法內部的革命,從憲法本身以一種有序、開放的方式帶來變革。李總統解釋說,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台灣政府是一個「繼承者」(successor)政府。李總統闡述的「台灣」概念,是一個「繼承國」(successor state),而不是北京的敵對政權(或者是推翻獨裁專制舊政權的「革命」國家)。
他說,目前關於台灣加入聯合國的爭議,是思慮不周、執行不力。主要的問題在於,在深入研究聯合國會員資格問題之前,沒有人致力於探索台灣當前的法律地位。他們對這個概念還不清楚。
然而,李總統可不是這樣。他宣稱,台灣現任政府不是「革命國家」(revolutionary State),而是「繼承國」。
做為一個「繼承國」,台灣不需要宣布獨立,而是自我主張為一個新的憲政實體,在一九九○年代的憲政改革中,從舊的獨裁政權手中承接主權。而且,一九九○年代的改革雖然並未在增修條文中言明,卻具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合法性的法律效力,新的台灣中華民國政府不再宣稱對中國擁有治權,並且聲明做為「繼承者」的中華民國政府,根據新的憲法增修條文,對「台澎金馬」(台灣、澎湖、金門、馬祖)擁有舉行自由選舉的主權。
只有當前的台灣能夠確立其做為「繼承國」的地位,才能向世界其他國家發動宣傳。(在談話的後段,李總統堅持說,如果台灣真的想要加入聯合國,就必須瞭解聯合國的會籍取決於聯合國大會的投票,而不是法律權利的問題。因此,台灣要進入聯合國,必須有「實力」,也必須有「朋友」,「實力是最重要的」,軍事力量極為重要。)
然後李總統將話題轉到潛艦,他說:「美國國務院說,潛艦是『攻擊性武器』。他們還以為台灣想要『反攻大陸』,他們究竟在想什麼?」他問道,「他們以為我們想要反攻大陸嗎?」但是,國防預算未能通過,並不完全是立法院的問題,而是「雙方領導階層」(大概是指民進黨和國民黨)某一方的責任。台灣最親密的「朋友」肯定是美國和日本,美日的關切不能不當一回事。然後,李總統看著我,又說,「如果你疏遠了朋友,你就有麻煩了。」
讓我們回到「繼承國」的概念。我提醒李總統,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是中華民國的「繼承者」,因此新的中華民國是舊中華民國專制政權的「繼承者」的概念,可能很難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同。
李總統則認為,今天的中華民國政府並非舊政權的繼承者。一九四七年的中華民國憲法已經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條文被徹底修改,如果另外三分之二也被修訂,台灣就等於是一個全新的憲政實體,而不必再宣布「獨立」。李總統說,在性質上,台灣「中華民國」更像是在台灣推動現代化建設的日本殖民政府的「繼承國」,而不是國民黨戰後流亡政府的「繼承國」。李總統說,日本在台灣實施嚴酷統治,但日本人為台灣在一八九五年前混亂的傳統中國文化,帶來秩序和進步。他讚揚日本總督府民政長官後藤新平,是一九二○年代的「台灣現代化之父」。日本為台灣提供了公民社會的基礎建設,在經歷國民黨的專制戒嚴統治後,後藤的公民社會精神如今再次發揚光大。
除了公民社會,台灣的憲法仍然需要改造;「最重要的問題是第四條」,即憲法對領土的定義:「固有的疆域」。這種定義無懈可擊,因為它根本沒有定義任何東西。「固有的疆域」意謂「我們擁有的領土」,既沒有指明擁有哪些「領土」,也沒有說明「我們已經擁有」多久時間。李總統說,「元代之後」(post-Yuan)的中國「從未包括台灣」。(我把他說的「元」解讀為蒙古人建立的「元朝」;之後的「明代」,中國從未宣稱對台灣擁有主權;到了「清代」,中國確實將台灣納入版圖,但當時的中國是由滿人統治,而非漢人。)因此,「中國」不是一個法律、地理或歷史的概念,而是一個無法給予政治定義的「文化」概念。
他繼續說,台灣首先必須透過這類方式確定其法律地位,以爭取廣泛的認同,建立全民共識。然後,再將焦點轉向國際地位。「不要惹麻煩。」
想加入聯合國須做好準備 不要著急
然後,他顯然是針對台灣政府領導階層提出警告,必須步步為營,因為美國正處於徬徨的十字路口。美國在中東遭遇重挫;美國擁有軍事力量,但沒有外交實力(顯然是指類似「軟實力」的東西)。他的結論是,「如果台灣想要加入聯合國,就必須做好準備。不要著急!這需要時間。」台灣必須廣結善緣。
我相信李總統可以安息,為台灣現在得道多助感到欣慰,但他擔心的是,台灣仍然缺乏維護他的繼承國願景的「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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