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如/神性/梵,是單純存在,故無內容、不變動;無形性,故遍時空;先驗,故僅存概念中
雲程是我10多年的精神食糧,祈禱您能度過難關!這事能請唐鳳來嗎?我想他應該被總統府搞到焦頭爛額了...
多謝我是某種糧食~~哈哈,文字真有趣.
我記得人類史上,第一個說自己是"生命的糧"的人,被那個時代的人釘上十字架!對比這個部落格被檢舉~~~雲程大,你應該沒被鎖定吧?只因為講真話~~~~~
應該只是 FireFox 而已,其他 search engine 沒有受影響吧?假使日後真是如此,那既無其他管道,自己也顯得old fashioned(少數還在玩部落格的傢伙),也就是我該告老退場的時候了。一代代循環,不就是這樣而已嘛。至於被釘上十字架?我只是芸芸之一,沒那樣偉大啦。這點,我很警覺、警惕的。.
雲程大 , 離告老退場的時機點還早您的Blog 是諸多有思考能力的朋友交流意見的園地(平台)您的Blog其實已經一種公共財!所以 , 能不能告老...可能還是要請等等~!
所以各位有能力的網友能否幫助雲程大一個忙共同解決這個問題大家繼續經營這個Blog
這一年來,如果開新視窗來這裡,都會跳出"不安全"的字樣一直以為是我的問題,原來是狗(咕狗)的問題.
多謝報知。我剛剛將http://,改為https://請看看會不會好一點?.
這是品質認證!恭喜咧!
小心蔡英文的魔手,摧毀獨立建國派的言論自由!
在這件事情上,我實在不相信。.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多謝分享的確沒有注意到blogger與blogspot之別「這些軟件都會「被安裝」中國特有的根憑證軟件在OS上」「長城防火牆就可以用代理人攻擊的方式攔截加密內容」長知識了已經改為HTTPS了但,顯然在朋友(裝上中國軟體)的電腦上出現「被google程式「自動」判定為危險程式」這也很有趣。當時,寫「網軍舉報」是與「誤會」並列的,並不是說一定是什麼現在看來,答案是「誤會」我(以及一些朋友)的確在FB上被莫名其妙的封鎖過幾次,又莫名其妙的被打開大概是安全性(在發展過程中)的瑕疵??無論如何,我少用FB再次感謝.
講到「遺忘權」那是新的權利。問題是,必須要是進步社會,社會運作是基於「信任」之上,才行英國政府或公司說「好,我遺忘了」,人們信不信?中國政府或公司說「好,我遺忘了」,人們信不信?操作準則是,遺忘了的內容不作為行政或司法的證據。至於國安,另外一回事。遺忘,至少要做到這樣。順便說一下,馬與黃世銘的偷聽,就是忍不住慾望。把國安監控資料,搞到作為司法證據曝光,所以出紕漏。這就是民主「程序」的可貴之處。順便在說一下,防疫的28天賞味期,也應該這樣看吧?.
請網友務必留下一致且可辨識的稱謂顧及閱讀舒適性,段與段間請空一行
雲程是我10多年的精神食糧,祈禱您能度過難關!
回覆刪除這事能請唐鳳來嗎?我想他應該被總統府搞到焦頭爛額了...
多謝
回覆刪除我是某種糧食~~
哈哈,文字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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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人類史上,第一個說自己是"生命的糧"的人,被那個時代的人釘上十字架!
刪除對比這個部落格被檢舉~~~雲程大,你應該沒被鎖定吧?
只因為講真話~~~~~
應該只是 FireFox 而已,其他 search engine 沒有受影響吧?
刪除假使日後真是如此,那既無其他管道,自己也顯得old fashioned(少數還在玩部落格的傢伙),也就是我該告老退場的時候了。
一代代循環,不就是這樣而已嘛。
至於被釘上十字架?
我只是芸芸之一,沒那樣偉大啦。
這點,我很警覺、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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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程大 , 離告老退場的時機點還早
刪除您的Blog 是諸多有思考能力的朋友交流意見的園地(平台)
您的Blog其實已經一種公共財!
所以 , 能不能告老...可能還是要請等等~!
所以各位有能力的網友能否幫助雲程大一個忙
刪除共同解決這個問題
大家繼續經營這個Blog
這一年來,如果開新視窗來這裡,都會跳出"不安全"的字樣
刪除一直以為是我的問題,原來是狗(咕狗)的問題.
多謝報知。
刪除我剛剛將http://,改為https://
請看看會不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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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品質認證!恭喜咧!
回覆刪除小心蔡英文的魔手,摧毀獨立建國派的言論自由!
回覆刪除在這件事情上,我實在不相信。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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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多謝分享
回覆刪除的確沒有注意到blogger與blogspot之別
「這些軟件都會「被安裝」中國特有的根憑證軟件在OS上」
「長城防火牆就可以用代理人攻擊的方式攔截加密內容」
長知識了
已經改為HTTPS了
但,顯然在朋友(裝上中國軟體)的電腦上出現「被google程式「自動」判定為危險程式」
這也很有趣。
當時,寫「網軍舉報」是與「誤會」並列的,並不是說一定是什麼
現在看來,答案是「誤會」
我(以及一些朋友)的確在FB上被莫名其妙的封鎖過幾次,又莫名其妙的被打開
大概是安全性(在發展過程中)的瑕疵??
無論如何,我少用FB
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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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刪除講到「遺忘權」
刪除那是新的權利。
問題是,必須要是進步社會,社會運作是基於「信任」之上,才行
英國政府或公司說「好,我遺忘了」,人們信不信?
中國政府或公司說「好,我遺忘了」,人們信不信?
操作準則是,遺忘了的內容不作為行政或司法的證據。
至於國安,另外一回事。
遺忘,至少要做到這樣。
順便說一下,馬與黃世銘的偷聽,就是忍不住慾望。
把國安監控資料,搞到作為司法證據曝光,所以出紕漏。
這就是民主「程序」的可貴之處。
順便在說一下,防疫的28天賞味期,也應該這樣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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