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開始,新款機車要強制加裝ABS或CBS煞車系統,車價將一口氣多8千到1萬元。日前總統在記者會中提及:「立意良善的施政,常常會忽略掉一件事,也就是這些施政新的標準的施用,是不是會增加人民沒有辦法負擔的情況。」說得真好。3天前才堅持如期實施的交通部,代理部長聞訊趕緊說「將重新檢討」。
支持者說「總統不一樣了」,反對者說「快、狠,但不準。」但雙方都沒講到重點—總統越過行政院長,直接指點個別政策,合理嗎?顯然不合理。
癥結在「中華民國憲法」中的總統定位不明—權力很大,卻無相對的問責機制。
現代憲法基於「權力分立」原則而成立。總統制國家中,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平等且相互水平制衡,沒有任何權力凌駕其他之上。內閣制國家稍有不同,行政權雖脫胎自立法權(多數黨組閣),卻輔以隨時倒閣或解散國會的設計。但兩者都有達成制衡問責的目標。
在問責上,所謂的「中華民國憲法」渾沌不明:一方面總統明顯是行政權之首,他享有國防外交,如統帥、條約、宣戰媾和、戒嚴、緊急命令等國安關鍵權力,但憲法卻規定行政院才是「最高行政機關」;而立法院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有窒礙難行需要時,行政院仍要經總統核可才能提覆議。立法權監督行政權,但行政院長只是總統的玩偶,總統才是行政權的藏鏡人。
但若說總統是行政權,憲法另一方面卻證明:總統若不是行政權—他得召集五院院長,會商解決院與院間爭執;要不然,就是我們有兩個行政權,一個是總統,一個是行政院長。於是,什麼權都無法定義總統。他是如在金字塔頂端般,凌駕各權、各院,甚至超克現代政治與憲法學理論之上的君主權或總督權。
民主國家不怕總統權力大,美國總統在必要時的權力可像獨裁君主一樣大,但美國憲法與法律,明文條列制衡機制與條件,不怕總統脫軌。民主國家怕的是憲法設計矛盾,或權力流程有黑洞,可任人恣意揮灑。
台灣的民主成就令人敬佩,但從結構上看,「中華民國憲法」中無法被權力分立原則所定義的總統,就是台灣民主的隱憂。他只要想獨裁,就獨裁。荒謬的是,有如此先天矛盾致命缺陷的「中華民國憲法」,卻正指導著民主台灣…。
台灣在戰後政治重建的道路上,已經走了七十年,雖成就斐然,但面對此民主瓶頸,我們該換一部「真正權力分立的憲法」了吧!
【姊妹文章】誰來幫總統裝上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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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內閣制,和單一選區聯立制
前提
刪除建設性不信任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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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閣,解散國會,即刻重選
組合起來讓民意快速組成政府
建設性不信任投票機制下
倒閣,政府及國會馬上改選可以讓人民表態支持/反對新政策
內閣制國家日本德國爭議、重大政策、疑民眾不信任政府時,常啟動倒閣並解散機制確認民意。
反對內閣制最常見的理由就是倒閣會不穩定,可是如果國會與行政不一致反而更不穩定。
刪除總統跛腳、行政權過大偏離民意國會被黨團綁架。這都不是好現象。
可惜台灣目前出現過的民選總統,不太願意下放權力。
是不是該先放棄所有選舉任期一致那些多合一選舉,以後不管怎樣的補選一律四年。
那些什麼補選任期只有一年兩年才浪費社會資源。
我最近都在FB留言,既然蔡總統不兼黨主席,應該趁此建立慣例。
回覆刪除總統對外代表治理台灣,專責外交(含中國事務)與國防(含國防工業);
國會多數黨的黨主席為行政院長,負責組閣,專責對內的民政。
……
這套凍結與增修後的中華民國憲法,若視為台澎佔領區與金馬剩餘區的基本法,1950年由蔣介石大統帥兼總統在陽明山建立的「(盟軍)中華民國」,看起來就是有對外與對內的面貌。在獨裁者時代,這2個面貌是合在一個人身上(終於了解「蔣總統」原來也是頭銜)。
由李登輝前總統的修憲,總統直選,台灣人的民主路走過20多年,歷經6任4位總統,終於遇到總統在第一任時就「不兼黨主席」這個時代契機。
我沒什麼學理背景,野人獻曝加拋磚引玉。雲程大也許可以再深入結合國際法佔領與憲政民主學理,發展出台灣的「未定地位」混搭「民主憲政體制」的獨特自治領模型。
(隱而未現的主權歸屬)->(主要佔領國)->(美國在台協會)->(大總督/理事主席)……(盟軍中華民國[GRC]三軍統帥/軍政總督[1996年後直選])->(行政院長/民政首長[由軍政總督指定國會多數黨黨主席])=>台灣澎湖+金門馬祖。
基本理論是已經發展出來了~
刪除人微言輕,不夠花俏而已
這篇文章,仍就是轉個身在推薦:基本法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