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申辦大陸居住證 不需連續居住滿半年 聯合20180901
大陸今天開始受理港澳台居民申辦居住證。多處指定受理申請的派出所員警表示,上午已有不少港澳台居民前往辦證,其中又以台灣居民最多。至於台灣民眾關心「居住半年以上」的基本條件,依現場受理情況,並未要求一定要連續居住半年才得申請。
台灣居民申請大陸居住證的要件是: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並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的這三項之一即可申請。
不少台商、台生因為經常往返兩岸,都未達到連續居住半年以上的條件,擔心無法申請居住證,但根據今天上午的辦證情況,申請者只要拿得出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在學證明(學生證)、工作證明(公司聘雇合同),指定辦證的派出所都會受理。
申辦居住者必須先至指定的照相地點拍照後再至派出所辦證,在檢核資料(台胞證與相關證明文件)後,按捺左右手大拇指指紋,取回收執條即完成,全部流程約五至十分鐘。
陸居住證上路 陸委會:政治圖謀昭然若揭 聯合20180901
中國大陸北京市日前公布台灣民眾申領居住證樣式,與中國大陸身分證高度相似。對此陸委會表示,陸方的政治圖謀已昭然若揭。
大陸委員會說,中國大陸核發的居住證採取與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相同的18碼編碼方式,兩者格式設計及圖徽、揭露訊息等,幾乎一致,居住證僅多列通行證號碼(台胞證號碼)。居住證是中國大陸一連串「名為惠台、實則利中」對台統戰措施的一環。
陸委會表示,中國大陸對申領居住證者提供趨近已設籍的待遇,陸方「內國化」與矮化我主權地位的政治圖謀已昭然若揭,絕非先前對外宣稱核發居住證予台灣民眾僅為提供生活便利的目的。
陸委會說,目前陸方只有片面不斷宣傳申領居住證的好處及可享受的權利,但是對於各方所質疑申領居住證後的各種風險與困難,陸方從未對外說明讓民眾充分瞭解,這是不負責任的態度。
陸委會表示,陸方以居住證這種片面將台灣「內國化」的政治圖謀,改變不了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的客觀事實,政府會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及保障民眾權益福祉。也呼籲陸方應放棄這種心口不一的統戰手法,才能開啟和平穩定、互利雙贏的未來。
領取大陸居住證 國台辦:台胞沒有繳納全球個稅義務 聯合20180901
大陸從1日起實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不過有業者提出依照大陸稅制,持有居住證的台灣民眾,必須繳納境外的個人所得稅。國務院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台胞不會僅因申領居住證而改變在大陸的納稅身分和納稅義務,也不會僅因領取居住證,而在大陸負有全球所得納稅義務。
馬曉光指出,8月31日下午,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的決定已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經向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求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有關規定與相關稅收規定沒有對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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