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You take the rights,
you bear the obligations. Never think
that you will be an exception.
中華徵信所,在2015年被外資全數併購?靠!
查政府資料,時間是2017年5月18日,但中時報導2016年9月。有半年以上的時間差。
查CRIF公司歷史,2016年有購併CCIS的資料。也是時間差。
報導中提及:「接受總部在義大利的全球徵信公司CRIF收購,因雙方簽定備忘錄,收購完整之前不得對外表示任何說法,連長期與中華徵信所合作大陸徵信調查的日本帝國徵信(Teikoku Databank, TDB)也都不清楚,也非常不滿意我沒有親自說明」
「CRIF代表明確表示,「只要是工商徵信業務就要收購,和獲利無關」;我再次提出,除了工商徵信業務,中華徵信所還有資產估價、台北總公司辦公大樓,CRIF代表也明確表示,「只要收購工商徵信業務,其他都不要」。」
疑慮是:若中國透過商業需求而請「中華徵信所」調查台灣個人資料(已有此業務),假使真的有商業需要,還算正常,若隨便掰個需求調查台灣人,如何了得?
這項評分,當然也會及於其餘外國人。
制度的嚴酷是:是沒有救濟管道。
中國搞信用評分 台灣人恐被監控 自由20180619
中國近年推行「社會信用體系」監控人民,除繳稅、還款等金融信用,交通違規、網路通訊紀錄、網購等紀錄也被列入信用評分當中。學者研判,「對台卅一項措施」中包括兩岸徵信合作,徵信資料將被中國社會信用體系所用,台灣人民恐列入監控的對象。
對台31措施 包括兩岸徵信合作
政府官員指,過去雙方銀行業者雖曾建議推動兩岸徵信合作,但金管會在考量涉及個資跨境處理,且中國未有完善保護法令,目前並未開放。
不過,中國國台辦上月說明「對台卅一項措施」進度時表示,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下屬的上海資信公司與台灣的中華徵信所開展業務合作,聯合推出「台灣地區信用報告查詢系統」業務。
據了解,「台灣地區信用報告查詢系統」囊括中華徵信所票信、全國動產擔保、財稅中心、國貿局、戶政等十二個項目,信用報告版本分為法人徵信報告與個人徵信報告兩類。該系統目前僅於中國少數地區試點使用,如福建自貿試驗區平潭及福州,尚未推廣至中國全境。
對此,中華徵信所向主管機關澄清表示,該所於二○一五年被外資併購,該系統是由中國分公司與上海資信合作,由中國分公司向台灣公司採購資料,台灣方面並沒有直接與上海資信往來;而該系統所提供均為國內公開資訊,並未提供我聯徵中心或其他違反相關法規資料。
華人民主書院董事、中華大學副教授曾建元表示,中國的社會信用體系,一開始也是從民間商業行為發展而來,但最後這些資料卻被國家所接收、控管,並進一步結合社會行為紀錄,包括違反交通規則、未定期探望父母、甚至批評政府的紀錄都納入個人評分項目,不僅用大數據來衡量信用評分,還量化一個人的政治傾向。
民間商業行為被中國控管
台北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主任張國城認為,領取中國的對台優惠,接受監控也難以拒絕,若赴中的台灣人,像上海市台聯會長盧麗安一樣放棄台灣戶籍,領取中國身分證,就會被中國「打分數」,陷入監控風險之中。
雲程大大:國安系統可以在這種情形下啟動嗎?
回覆刪除誰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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