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爭議,管中閔不適格。
理由好幾條,任何一條就足以判定管中閔不適格國立大學校長:
1. 具有最大募款能力,但錢會從何來?
2. 國台辦,為何獨對管中閩個案讚聲?
3. 未報備,就擔任台哥大獨董的違法,未澄清!
4. 台哥大董事長遴選台哥大獨董,未利益迴避!
5. 論文抄襲疑雲,未澄清!
6. 赴中國兼課,不澄清!
7. 在管制期間未報備赴中國,違法未澄清?
8. 校務會議的結果,與遴選委員會的決定基礎完全不相關!
9. 校務會議,設計同意、空白、不同意,三種意見表達,理應分成三種計分標準。實際上,只統計同意票數,且無審查,全數送往遴選委員會(人數少)。使得校務會議中最後一名的管中閔,成為遴選委員會第一名的人。明顯架空校務會議(人數多,代表性大)不合理!
10. 遇事躲起來,完全鴕鳥格如何領導大學!
去你們的鴕鳥《九陽真經》,像個成年人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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