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8-03-02

葛萊儀:《台灣旅行法》無關美中聯合公報 VOA 20180302


Comment
It is scholars’ job to figure out the possible explanations once political division decided a specific policy. 
On the Taiwan Travel Act, they figured out that this is a state-trade partner relation, nothing to do with the issue of recognizing Taiwan a state, and thus bypassing the US-China Three Communiqués.

Though the Taiwan Travel Act is a “sense of Congress” and should be decided case by case, it is still a progress for the US herself to admit the self-restraint.
政治一決定之後,學者幫忙想原因。
他們想出來的是:這是「國家」對「貿易夥伴」,與台灣是否為國家無關。原本的自我設限,完全無道理。
但是,實際上的操作仍要視情況而定。


葛萊儀:《台灣旅行法》無關美中聯合公報    VOA 20180302
華盛頓—美國參議院星期三晚間無異議通過《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引起各界極大關注。熟悉美台關係的分析人士說,這個法案的重要性在於解除美國政府長期以來對美台官方交流的自我設限,讓美台之間的往來正常化,實際上政府部門如何落實,還是要視情況而定

往來正常化
華盛頓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中國權力項目主任葛萊儀在參議院通過《台灣旅行法》後受訪時說,美台高層互訪的限制原本就是美國政府自我設限的結果,《台灣旅行法》只是要讓美國與它第10大、11交易夥伴台灣有正常往來,與美中之間的聯合公報沒有關係。

葛萊儀說:“這個法案的通過一點都不令人意外,它被美國視為是非常良性的,我們一直在與台灣的互動中為自己設下限制,但這種互動其實與美中之間的三個聯合公報一點都沒有關係,許多人都認為這些限制是沒有必要的。”

並無約束力
葛萊儀也提醒人們注意這個國會法案的文字內容,因為它是以表達“國會意見(sense of Congress)的方式,以敦促美國政府“鼓勵”美台官員互訪來敘述相關條款,並沒有使用“必須”或“應該”(shall)的字眼,因此這個法案對行政當局並沒有拘束力,美國政府還是會依據個案考量,在決定應該有何種級別的官員來與台灣接觸。

葛萊儀說,既然美國政府還是會以個案來考量美台交流層級的必要性,北京當局自然也無須認為這個法案就是有支持台獨的意思,它更不是對中國的威脅。

葛萊儀說:“我認為這會是以個案基礎來決定,我預期會有一些改變,我的看法是,北京不應該把它當作一個威脅,我認為這只是我們想要和台灣進行對彼此都有好處的正常往來。我確定北京不是這麼看,他們也會有所擔憂,不過我的看法是,這個法案是無害的,它並不是意圖支持台獨的第一個步驟,如果這樣想的話那將是對《台灣旅行法》的錯誤判斷和錯誤理解。”

兩院兩黨支持
在美中關係日漸緊張、北京又不斷加大對台施壓的情況下,旨在為美台高層互訪解禁的《台灣旅行法》立法過程相對順利和迅速,眾議院1月初無異議表決通過,2月初參院外委會為加快立法程式直接表決通過眾議院版本,2月底即排上參議院議程,同樣以無異議方式表決通過,只待川普總統簽字即可生效成為法律。

2016年在參議院提出《台灣旅行法》的美國佛羅里達州共和黨籍聯邦參議院魯比奧(Marco Rubio)在參議院通過法案之後發佈聲明說,台灣是一個民主盟友,也是美國在印太地區的重要夥伴,《台灣旅行法》的通過對於加強美台關係非常重要,尤其是當現在中國正在加大努力孤立台灣、阻止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的時刻。

美台商業協會會長韓儒伯(Rupert Hammond-Chambers)也在該協會推特帳號上說,《台灣旅行法》代表美台雙邊關係的重要和具體改善,也是為中國對台灣民主不間斷的威嚇設立的一條界限。

美國台裔公民團體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對參議院通過《台灣旅行法》感到鼓舞,除了感謝美國參眾兩院議員對法案的支持外,會長郭正光說,通過法案這一天對台美人及台灣人民來說都是美好的一天,現在這個法案只需要總統簽字即可成為法律,“它將為台灣高層領導人--包括台灣總統蔡英文在內到華盛頓訪問開通道路。”

中國抗議
中國政府對美台官方往來非常敏感,多次公開表態反對,並警告美國這個法案對美中關係的不利影響,中國黨媒《環球時報》多次以“挑戰美中關係紅線”來定位這個法案。

星期四,中國政府也不意外的再度為此向美國提出“嚴正交涉”。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例行記者會上說,中方對這個法案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要求美方“停止美台官方往來和提升實質關係”,以免嚴重干擾和損害中美關係。


7 則留言:

  1.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回覆刪除
    回覆
    1. 「台湾民政府工作人員(台湾民政府不是真正的政府,屬信託及代理性質,為台灣關係法下之管理當局,取代目前自稱中華民國之管理機構,其人員不宜稱為官員)」
      這句話,看不懂!

      TRA下的台灣管理當局,就是「先前被承認為ROC的」現在的台灣當局。
      這個才是民政政府啊!

      也無須自限於「官員」這文字
      TTA,用的是
      Taiwanese counterparts
      以及
      high-level Taiwanese officials

      我是官員,我的對方就是官員
      officials,就是執行公務的人,公務員、官員都可

      刪除
    2.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刪除
    3. 不要用一堆名詞,胡亂推演!

      刪除



    4. TRA第二條:
      I
      由於美國總統已終止美國和臺灣統治當局(在1979年1月1日前美國承認其為中華民國)間的政府關係,美國國會認為有必要制訂本法

      刪除
  2. 版主大大未能從法律面、真實歷史來回應,實感不捨與無言。如再留言,已屬失言。青雲萬里的路程 ,一路好走。

    回覆刪除
  3. 流亡政府就是被視為台灣現在的治理當局,這點是不用懷疑的啦。
    治理當局要一直對外使用ROC這個名字,就別在意外國把治理當局當瘋子。

    回覆刪除

請網友務必留下一致且可辨識的稱謂
顧及閱讀舒適性,段與段間請空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