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ark】
網友要我貼出此文以及相關的年表,說原來的連結不見了。
於是,照做。
很訝異以前還做過這些苦勞!現在則越來越懶,歲月不饒人。
菲律賓的建國過程與台灣獨立
雲程
菲律賓的獨立建國一波三折,從1899年到1946年,經過非常多的事件和近半個世紀的時間,才從美西戰爭後美國的佔領地獨立成為一個主權國家。
1898年美西戰爭後,菲律賓島上就有民族主義者E. Aquinaldo建立政府,並宣布菲律賓獨立。但是,在西班牙與美國的默契下,美軍登陸菲律賓並進入馬尼拉,宣布建立軍事政府。此時,菲律賓的政府還通過自己的憲法。(注意這時候有兩個政府。)
經過美西戰爭的1898年12月10日《巴黎和約》西班牙正式將菲律賓割讓給美國,美國則給西班牙兩千萬美元作為賠償。(照說,簽訂和平條約之後應該從軍事佔領階段進入友好佔領階段,但因為菲律賓國內尚有不一樣的武裝反對勢力,所以,軍事佔領階段尚未結束,此點和日本佔領台灣一樣,要經過樺山資紀的一段「平亂」階段,也像極了1947年台灣的二二八與其後的軍事鎮壓動亂。)
1899年E. Aquinaldo公布憲法,建立菲律賓共和國,並就任首任總統。這時候,美國與菲律賓正式爆發武裝衝突。(在戰爭法來看,就是佔領軍事政府平定佔領區的叛亂政府,在國內法層次來看,就是外國武力干涉住民自決的建國。)
後來美軍在「平定叛亂」中獲勝。
1901年3月2日美國國會授權美國總統有結束菲律賓軍事政府的權力(當時美國也正在建立其領土憲法性法源)
美國軍事佔領區進行民選首長,1901年美國總統任命首任菲律賓民政總督,正式開啟民政治理階段。然後,美國國會通過法案,賦予菲律賓人與美國人同等的權利法案。
1907年7月30日美國舉辦菲律賓的議會選舉。後來1916年8月29日美國國會通過,總統簽署著名的《鍾斯法案》(Jones Act)。美國通過《鍾斯法案》時說,美西戰爭並無擁有菲律賓,只想菲律賓建立穩定政府之後即撤出。
1919年菲律賓人民到美國國會遊說已經準備好獨立,菲律賓國會也通過相似宣言。
1934年美國國會通過著名的《泰丁斯-麥克杜飛法案》(Tydings-McDuffie Act),詳細規定菲律賓獨立步驟。
菲律賓人選舉制憲代表,起草憲法草案,通過憲法草案。美國總統簽署此憲法草案。菲律賓舉行公投,批准此憲法,之後1935年選舉首任總統(任期六年),1935年11月15日成立菲律賓國協。1941年11月11日選舉第二任總統。
後來出現憲法修正草案,也經過上述繁複程序,最後由美國總統批准然後公投通過。不過,似乎也曾經發生過美國國會通過法案,但菲律賓卻不接受的狀況,顯示此過程具有協商的意味而非單向的命令。
1942年1月3日,日本佔領菲律賓,麥克阿瑟和菲律賓政府(總統副總統)撤出。
(麥克阿瑟的I shall
return,以及戰爭後期美國陸海軍所謂的爭論是攻佔菲律賓或攻佔台灣的爭議。原本決議依據海軍意見來攻佔台灣,但在麥克阿瑟與羅斯福一席密談之後,決策逆轉。其實,雖不知麥克阿瑟說什麼,但是基於美國總統保護「領土」的憲法責任,跳過菲律賓恐有憲法職責上疑慮,而麥克阿瑟的I shall
return,顯然具有憲法責任的意義。同時,陸軍也較海軍更明白「佔領法」,雖然海軍也懂戰爭(海戰)法。)
日本的佔領,也遵照佔領法實施戒嚴與軍事管理。
1943年6月日本實施制憲會議,研擬憲法草案,1943年10月菲律賓第二共和。
此時美國國會決議延長流亡美國的菲律賓正副總統任期。後來美國國會授權美國總統在1946年7月4日宣布菲律賓獨立。(注意:菲律賓獨立不是由菲律賓宣布,而是由美國宣布。)
1945年美軍奪回菲律賓,太平洋戰爭結束。1946年4月23日舉行總統大選,進而美國於1946年7月4日正式宣佈菲律賓獨立。
【心得】
一、菲律賓從被美國軍事佔領到建國,歷時47年,其中經歷佔領法的「敵意佔領」與「友好佔領」階段。
二、美國領有菲律賓之初,菲律賓內部有自主的建國運動,結果被美國武力摧毀。但是一來、美國無擁有菲律賓領土的野心;二來、在二十世紀初也尚無國際戰略的需求,似乎有實務上有矛盾,但卻合乎佔領法,以致於國際上並無異議。
三、之後,菲律賓的制憲、獨立建國、修憲運動,懂得向美國爭取。所有的運動必須美國批准,並依據美國國會所制訂嚴密與繁複的程序辦理,成果也需美國批准。不過,菲律賓也具有否定的權力。
四、在菲律賓建國過程中,發生太平洋戰爭,菲律賓被日軍佔領,形成「佔領再佔領」的複雜狀態,未來台海若發生戰爭,可能會是這狀況,以致於美國思考屆時登陸台灣的可能性。
五、美國在太平洋戰爭期間,宣布延長總統任期(因為不知戰爭會打多久)。
六、麥克阿瑟帶著菲律賓總統離開,他的名言「I shall
return」,不是感情因素,而具有「保護領土」嚴肅的憲法義務。
七、菲律賓的獨立是由美國宣布。
八、1920年代,台灣與菲律賓都發生向殖民母國的請願運動,菲律賓向美國爭取獨立,台灣則是向日本爭取併入國內(議會請願願動),有意思的巧合。
雲兄
回覆刪除有個說法是, 當初麥帥說服羅斯福總統先打菲律賓, 有一個原因是當時是 1944 年, 美國總統再度選舉, 由於菲律賓有上萬名美軍俘虜, 而且當時已經傳出日本虐殺美國俘虜的消息, 如果麥帥攻打菲律賓, 就能救出這些美國軍人, 可以使羅斯福避免失去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