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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4

美領務局、貿易代表署官網撤我國旗,外交部:非常失望,已表達嚴正關切 風傳媒 20180124

Comment
這是什麼意思?
美國領事事務局USTR,在台灣網頁上,撤除舊的中國國旗??
無法理解的,範圍更大:

USTR官網將中國、香港、澳門、蒙古與台灣的資訊同列入「中國、蒙古與台灣」(China, Mongolia &Taiwan)的項目之下。」


美領務局、貿易代表署官網撤我國旗,外交部:非常失望,已表達嚴正關切    風傳媒 20180124
美國國務院官網於國情簡介頁面撤除我國國旗後,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BOCA)官網近日也撤下我國旗。同時,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官網亦發生相同情形,原有的中華民國國旗圖樣,已消失不見。

美國領務局本月月中公布新型國外旅遊安全等級,將台灣列為最安全的第1級藍色「行使一般安全措施(Exercise Normal Precautions)」。該官網上的台灣頁面,原先可見中華民國國旗,但近日更新後,國旗遭到撤除,原國旗位置上僅剩下一白色長方框。

此外, USTR官網在「國家與區域」(Countries&Regions)欄目下,介紹各國或區域與美國的貿易情況,在「中國、蒙古與台灣」(China, Mongolia & Taiwan)的項目下包括中國、香港、澳門、蒙古與台灣的資訊,並附有以代表旗幟為底圖的圓形圖示,而原在我國欄位顯示有中華民國國旗圖樣,現已不復見,但港澳蒙古等旗幟圖樣仍存在。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官網撤除中華民國國旗圖樣。圖為USTR官網將中國、香港、澳門、蒙古與台灣的資訊同列入「中國、蒙古與台灣」(China, Mongolia &Taiwan)的項目之下。(取自美國貿易代表署官網)

對於美國國務院領務局及貿易代表署網頁移除我國旗,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今(24)日代表外交部發表強烈談話。他表示,「我們不僅無法理解,也沒有辦法接受,也感到非常失望。外交部已經向美方表達嚴正關切。」

李憲章指出,在台美溝通過程中,美方多次強調,台美關係堅實友好,且保證對台政策絕無改變,但我方認為,類似的案件將影響我國民眾對台美關係現況的認知。

美方撤台灣國旗,是因陸方打壓?外交部:沒有推測

李憲章亦指出,我方也注意到近年中國大陸持續使用銳實力,在國際組織和原屬自由開放的網際網路領域打壓我國,這樣的作法完全無助於兩岸關係發展。而媒體追問,此次美方撤台灣國旗,是因為陸方打壓嗎?李憲章則表示,外交部針對這一點時間巧合,「沒有推測」。


美國在台協會(AIT)發言人游詩雅(Sonia Urbom)對此表示,美國的政策不變,仍信守基於美中三公報與《台灣關係法》的「一個中國」政策。

17 則留言:

  1. 拿掉好!表示美國對台澎區塊的一切領事公務,全部與任一中國毫無關係。

    最好,若金門馬祖的居民與美國的任何領事公務,一概歸香港總領館辦理,那會更加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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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事件, 我觀察到台灣各界對此事件的不同反應:

    藍營及紅營"見獵心喜", 以此事譏諷小英執政無能造成台美外交關係生變、小英未獲美國支持、綠營寄望美國護台無效、最後還是得乖乖回頭與中國談判妥協.....

    綠營則持保守態度審慎以對, 或說此為偶發個案, 或說後續有待觀察, 一方面向美方提出"抗議"並進行"探詢"與"溝通". (相對低調)

    一般民眾則呈現憂心忡忡, 深怕美國此舉是否因為已屈服於中國壓力? 美國是否已暗中把台灣當籌碼與中國交換其他更大利益? 美國此舉是否暗示即將"放棄"台灣? ......("負面"解讀不少)

    但另一方面, 我也觀察到台灣各媒體網路平台的民眾對該新聞的留言中, 竟也漸漸出現不少與以往不同的以下見解 (越來越敢於表達) :

    "ROC的車輪旗被撤, 並不代表美國不支持"台灣", 只代表台灣經由民主選舉選出台灣人執政後, 美國逐漸不再承認"中華民國"(KMT)的託管身分, 不代表美國不支持"台灣", 所以不見得是壞事.(....其他諸如此類的"正面"解讀)

    能將「"台灣"不等同於"中華民國"」此基本概念區分清楚, 這要感謝網路的力量, 我發覺台灣民眾越來越多人已俱有如此認知, 雖然還不夠普及, 但比以往進步許多, (這要感謝雲程大、Ajin大、Iseilio大、及其他一起推動相關概念的網路部落格前輩們長年努力傳播的結果)

    回到事件本身, 說不定美國正在佈局一盤大棋, 目前撤掉ROC車輪旗或許只是其中的一小步棋, 後面說不定正醞釀令世人意料之外的下一步大動作, (就像不久前川普突然正式承認耶路薩冷為以色列首都一樣).

    另一觀察到的怪現象是, 中共主要官媒第一時間竟未表態, 出奇安靜, 目前只見一些網軍小五毛們自行起鬨 (照說, 中共官方對美國此舉應會大表贊同而公開表態支持, 且官媒也會如往常那樣見獵心喜順勢大舉對台展開文宣施壓心理戰). 之所以安靜無聲, 表示連中共高層也摸不清美國此舉真正意圖, 尤其川普的不可捉摸特性令人無法預料, 說不定他們也在暗暗擔心: 此事背後會不會正朝他們所最擔心、最不樂意見到的方向發展!

    山姆大叔葫蘆裡究竟賣什麼藥? 此事對台灣未來命運是好是壞? 不宜太早下論斷, 各方也只能後續保持密切觀察、屏息以待 !!

    from 卸甲楓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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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否定92共識一中各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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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台灣旅行法在眾院通過後,中國大使館加大力道運作相關對抗事務,以對習有交代。但這也顯示國會國務院院不同調,川普政府混亂運作。
    當然更大的謀略,誘使中國武力攻台,兩岸衝突,美國再作計劃也不能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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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美政府官網撤旗 國務院:對台政策不變(中央社

    看來美國態度很明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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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後續相關新聞陸續出爐 :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80126/2690553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323260

    美國時間1月25日,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諾爾特(Heather Nauert)對記者提問美方官網撤旗事件, 在記者會上強調:「台灣是我們的重要夥伴,.....台灣將繼續享有美國的強力支持。」不過她並未對於美國政府為何把網站上的國旗撤下做出解釋,也未承諾會將國旗重新放上網站。

    台美"準同盟"關係不變, 美國要台灣方面安心.

    也難怪這兩天在美國務院記者會之前, 中共主要官媒第一時間對此事件保持"不出聲", 出奇安靜 (避免因見獵心喜而解讀錯誤、表錯情而尷尬收場).

    但美國官方在公開宣達"安心發言"之後, 依舊不願解釋撤旗原因, 也不承諾復旗, 這才是最有趣的重點所在. (恐怕連中共官方亦同感納悶)

    美國似乎隱約在表達另一層意義 : 要逐漸的把「台美"準同盟"關係」 與 「ROC車輪旗(舊中國國旗)」 兩者切割開、區隔清楚.

    from 卸甲楓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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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連反恐聯盟的網站上的台灣的中華民國旗也被撤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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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的確, 剛剛才發現, 再添二則相關新聞 :

      「青天白日滿地紅」消失!美英反恐行動官網撤我國旗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126/1101139.htm
      美國「堅定決心」反恐聯盟 我國旗遭官方下架!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323647

      在承諾台美"準同盟"關係不變之條件下, 陸續撤掉「ROC車輪旗(舊中國國旗)」, 果真另有大事在背後醞釀中??? 越來越耐人尋味了.

      from 卸甲楓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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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就直接打臉台灣= 中華民國的說法,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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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又有新的詭異情節發展:

      (1月26日) 美領務局官網再改版 撤下所有國旗圖案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324270
      不只台灣 美國務院領務局官網國旗全撤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1270016-1.aspx

      哇! 要玩大的, 就要大家一起玩, 美國真的越玩越大了(川普面露詭異微笑), 美國該不會接著玩起 撤旗、復旗、撤旗、復旗、........, 最後只見觀眾席裡有兩人當場心臟病發、口吐白沫、倒地抽蓄, 眾人趕緊將「台灣」與「中國」這兩名入戲太深的觀眾緊急送醫, .............

      2018開場懸疑好戲連連, 精彩可期 !!

      from 卸甲楓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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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台灣目前的國際地位法律上是「大日本帝國天皇(非日本國)單獨擁有所有權(附註2),但由美國總統暫時佔領中(握有管理權)」。等待美國總統與大日本帝國天皇簽署最終和平協定後,再由大日本帝國天皇政治決定台灣最終的國際地位(註:大日本帝國天皇未簽署舊金山和平條約)。

    第二次世界大戰大日本帝國投降,大日本帝國台灣受一般命令第一號(詳附註3)由美國軍事佔領,美國委託盟軍美方代表蔣介石佔領大日本帝國台灣。

    盟軍美方軍事占領代表蔣介石以退守重慶的國民政府人員頂替由日本扶持的南京汪精衛中華民國的政體,成為中華民國總統,不幸中國主要佔領權國美國承認這個法律上有問題的「中華民國政府」,至1979年1月1日美國台灣關係法生效後,中華民國才正式走入歷史。(註:蔣介石代表戰勝國美國佔領中國;又當選了戰敗國中華民國的總統)

    美國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中華民國在台灣關係法架構下是屬於美國主權國家的附屬管理單位,1979年1月1日不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自此,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滯台之中國流亡難民(詳附註4,約台灣人口10%)持有中華民國國籍是中國政治難民;另90%人口原是日籍的台灣原住民,因無國際承認的政府保護及尚無法判別國籍(暫以無國籍認定),屬日本政治難民。以上二種人口均為美國台灣關係法所稱台灣人民(the people on Taiwan)均受美國憲法及美國台灣關係法保護,所以政治地位是類同美國公民。

    依美國上訴(高等)法院2009年4月7日判決(案號: 08-5078,補充說明如本文下一段),美方為保護台灣日本政治難民原日本臣民國籍及生命、財產及自由等人權,於2010年10月4日在美國成立台灣民政府。如領有美國軍事政府所核頒之台灣政府身分證(身分別為TW),將恢復日本臣民國籍。可能獲得美方及中方賠償。

    補充說明:
    1.上訴(高等)法院法官Brown撰寫本案的看法,表示:基於過去六十年間,美國與中國之間爭吵不休及多變化之關係,讓台灣住民(the inhabitants on Taiwan)政治上陷入煉獄中。在此期間,台灣人民(the people on Taiwan)(此處表示本土台灣人與流亡中國人之統稱)生活在無一般國際社會承認的政府統治之下。以實務角度言之,他們在國際社會中並無確定的地位(uncertain status),已影響到這些人的日常生活。台灣人民處在這種渾淆不清的狀態(pervasive ambiguity)下,上訴人要求本上訴法庭,確認他們的正確國籍身份(national identity)與人權。
    2.首先,法院說明,本案是上訴人尋求適當的救濟:「台灣人要旅行證件(護照)」。更具體的說,台灣人要國際承認的旅行證件(類似琉球當時的旅行證件)。然而,現在上訴人要求更多,台灣人想依照美國法律規定,成為擁有相關權利和特權的美國國民護照(the US nationals)(依照規定台灣是美國佔領區的海外佔領的領土)。想要「確定」上訴人的「國籍」,這將使本法院跨進美國行政部門外交政策領域,才能解決行政部門在過去六十年來未解決、未答覆、而有意不處理(intentionally left unanswered)的問題(議題),即:「誰對台灣執行主權?」本法庭並無此權力(This we cannot do.)做這樣的判斷。由於「政治問題原則」(political question doctrine)阻止本法院去思考上訴人的要求,本法庭在不得已之下,只能做出決定:無法律根據受理上訴人對於管轄權的實質的要求,從而,讓上訴人依法再尋求「補救」(上訴最高法院)。


    附註:
    1-1林志昇先生於2006年10月24日向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提告,2008年3月18日,聯邦地方法院判決:[台灣人60年來無國籍(stateless)]。
    1-2.上訴(高等)法院認同聯邦地方法院判決[台灣人是stateless] 的看法。
    1-3.1946年1月12日國民政府以節参字第01297號訓令:「原有我國籍台灣人民自(民國) 34 年 10 月 25 日起 一律回復國籍」,於是大日本帝國臣民的台灣原住民就被迫非法取得中華國籍。
    2.台灣、澎湖是大日本帝國天皇依照國際馬關條約單獨所擁有的直屬領地。日本國非大日本帝國天皇單獨有。
    3.根據一般命令第一號內容 (甲)、在中國 (滿洲除外 )、台灣及北緯十六度以之法屬印支那境內的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輔助部隊應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由此可見中國亦是戰敗國。
    4.由於1949年國共內戰蔣介石及其黨羽國民政府撤退來日本台灣,在1949-1955年陸續來台灣的中國人有超過150萬,當時沒有任何合法的國際條約就將中國人民大量遷往日本,這在國際法上是有問題的,任意的將它國人民異地而遷造成其他國家的人權苦難。由於沒有任何合法的渡台條約或文件,我們將從中國非法渡台的中國人稱為「中國流亡難民」(Chinese exi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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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2009年10月16日,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儀深說:
    林志昇、何瑞元企圖從「戰時國際法」和「佔領法」來論述戰後台灣的國際地位,戰後台灣的地位是「美國軍事管轄下海外未合併領土」。個人認為,此一論述的弱點是:既然中華民國政府只是被美國委託的「次要佔領權國」,竟然在1945年10月受降的時候宣稱台灣光復,隨後且宣告台灣人集體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美國為何沒有「即時糾正」?
    又,既然引述19世紀末波多黎各和古巴曾經是「在USMG(美國軍事政府)管轄之下的未合併領土」作為台灣的範例,但波多黎各和古巴都確實有一個短暫的USMG、以及當地成立的平民政府予以取代的過程。而台灣有自己的歷史因緣,這些事在台灣從未發生過;今日如何能夠讓歷史倒轉,炮製一個在台灣的USMG,然後說台灣「目前的地位」是處於USMG之下未合併的領土?
    ……台灣地位問題錯綜複雜,至少涵蓋國際法、憲法、歷史與政治等「多學科途徑」(multi-disciplinary approach)才講得清楚;不能只根據戰後某項宣言的效力或某條約的文字解釋,就以為找到台灣地位的真相或答案。

    2009年11月8日,台獨人士兼美國律師江建祥說,林志昇等所謂「理想派」的控美案對於台獨來說是非常危險的:林志昇等的講法是,希望美國從中國國民黨手上「拿回」台灣主權,然後幫助所謂的「平民政府」完成「獨立」;但美國沒有台灣主權,美國已公開反對台獨、不准台獨公投,一旦台灣變成美國屬地,美國會讓台灣「獨立」嗎?他批評,控美案的心態非常可議,應該用一個「奴」字來形容,「看美國人臉色的『建國程序』,這能夠做嗎?不能做」。他說,林志昇等說「台灣、美國和日本同一國」,他深不以為然,「同一國?這就是奴性!那是懦夫,才會甘心當被保護的『奴』」。他說,林志昇等聲稱《舊金山和約》中顯示日本擁有台灣的「殘留主權」,這是他頭一次看到「殘留主權」這個名詞,他不知道「殘留主權」是什麼意思;但《舊金山和約》中,日本放棄台灣與朝鮮的主權時的法律用語一模一樣,「如果日本敢說擁有朝鮮的『殘留主權』,一定被朝鮮打死」。

    2013年3月4日,台灣的媒體工作者許劍虹說,台灣民政府是一個標準的統派團體,但其奮鬥目標是追求台灣恢復1945年以前的政治地位、也就是「回歸」大日本帝國的懷抱,故其主張台灣目前的國家元首仍然是日本天皇;但台灣民政府無法忽略大日本帝國於太平洋戰爭後瓦解、乃至於目前日本仍然遭受美軍佔領的事實,故其在法理上認為,目前的台灣與澎湖均為美國軍事政府佔領下的屬地,但同時在美國默許下有一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存在於這塊土地上;台灣民政府亦認為,在中華民國體制下參與政黨選舉活動的民主進步黨,也同樣是這個「中國流亡政權」的一份子;台灣民政府主要的宣傳對象不是美國人、甚至也不是台灣人、而是日本人,「根據東森新聞對該組織領導人林志昇的訪問,台灣民政府認為:目前台灣人的身分是美國人,但是最終要成為日本人!」「台灣民政府想要把美國政府拖入一場與中共的全面戰爭中,讓這兩個超級強權彼此打到兩敗俱傷,甚至也不惜讓台灣一起同歸於盡,為日本爭取喘息與壯大的機會。一旦等到中共與美國的戰爭結束後,在他們的認知裡,日本將會成為全亞洲唯一的贏家,然後大日本帝國也將在廢墟中重新站立起來,而台灣人民也將在最後重新成為『驕傲的日本人』。這在筆者眼中,可能才是林志昇這票人的真正目的。」

    2013年7月9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聲明:
    台灣的國際地位在1951年9月8日簽訂的《舊金山和約》第二條中明確說到「日本政府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名義與要求」,並未提及台灣的歸屬。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潮流及普世人權的價值影響之下,「自決權」是戰時殖民地解決歸屬的最高原則。台灣的未來應依照「住民自決」的原則,由台灣的住民來決定自己的國家;這也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19)70年代發表三篇重要宣言的基礎。這些與台灣民政府主張台灣為「日本天皇保有所有權,美國總統握有佔領權」是相互矛盾的。
    雖然台灣民政府反對台灣屬於美國的一部份,但他們同時也反對台灣的獨立、建國、自治等的選項。這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堅持的「面對現實,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是矛盾的。
    台灣民政府在這兩年不斷強調「參拜靖國神社」以展示其主張之「日本天皇保有所有權」。但參拜靖國神社具有高度的政治及宗教的敏感度及爭議性,不宜鼓勵。

    2013年8月12日,台灣國家聯盟主席姚嘉文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灣民政府及兩岸基督教論壇對策說明會」台北場說,台灣民政府強調台灣不是一個國家,這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強調「要建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的立場大相逕庭,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仍有許多牧長、信徒堅信台灣民政府的說法,令他非常擔憂;他說,台灣民政府對台獨運動及台獨團體的傷害很重,大家一定要好好分辨,不要被台灣民政府騙了,「台灣不是日本、美國、中國的,台灣是台灣人民的,這就是事實!」

    2014年1月30日,前民進黨中央黨部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幹事蔡百銓說,台灣民政府期盼美國與日本勢力重返台灣,類似萬那杜塔納島居民的船貨崇拜期盼美軍重返該島;如今美國確實會加強其在西太平洋的勢力,但是絕不可能恢復《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程度;台灣想要加強台美關係,最迫切的工作就是加入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TPP)。

    2015年5月31日,台獨人士張繼昭說,《臺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都證明美國不是臺灣的主要佔領國,否則美國早在1978年總統吉米·卡特宣布與中華民國斷交時就直接接管臺灣了;《舊金山和約》第1條規定結束同盟國對日本的戰爭狀態,第2條規定日本放棄臺灣及澎湖主權、但沒有規定美國對臺灣及澎湖有佔領權,第6條規定佔領軍於該條約生效後90天內退出「所有的」佔領地區,沒有佔領就沒有佔領權;台灣民政府與美國臺灣政府都主張美國是臺灣的主要佔領國,但他們都沒有美國的授權書,「就等於美國不承認他們」。2015年6月15日,張繼昭說,《臺灣關係法》是美國國會制定的國內法,美國國會沒有行政權,現在的美國只能承認「臺灣治理當局」(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不能同時承認其他政治實體,美國國會當然不會授權任何團體在臺灣治理當局之外組織政府,所以美國不可能承認台灣民政府或美國臺灣政府。

    2016年6月11日,Facebook台灣國護照貼紙粉絲專頁管理員說,前一陣子,台灣民政府成員不斷在該頁張貼台灣民政府官方宣傳影片,還以台灣民政府在七大工業國組織(G7)雜誌花錢買的廣告宣稱台灣民政府「已被G7邀請以觀察員身分去參與」;上列言論被該頁管理員揭穿以後,台灣民政府成員不但沒有回答管理員的質疑,反而找來多人到該頁護航;希望大家不要花錢申請台灣民政府身分證,也希望蔡英文政府早日處理台灣民政府,「不要再讓他們繼續抹黑台灣建國運動」。

    2016年6月14日,AIT臺北辦事處處長梅健華表示,台灣民政府身分證無法免簽進美國。

    2016年6月15日,台灣民族同盟資深成員張先生向信傳媒說,陳水扁在其總統任期末期出很多事,「國內許多『愛台灣』的支持者突然覺得台灣前途飄搖」,林志昇趁勢宣稱台灣民政府背後有美國中央情報局(CIA)支持,他問林志昇「憑什麼說CIA支持?拿出證據來」,林志昇支吾其詞;嘉義曾有一批醫生熱衷參加台灣民政府活動,其中一人被說服以新臺幣三千萬元買下未來台灣民政府執政後的「州長」職位,「事隔多時,那位醫生覺得不對勁,錢也討不回,那幾個醫生就跟林志昇決裂了,但也不敢四處張揚」。同日,政治評論家汪笨湖向信傳媒說,台灣民政府是在馬英九政府任期內壯大,其很多行為已經違法,「馬政府卻默許其行徑,為的是醜化台獨」,其實很多真正從事台獨運動的人早已跟林志昇劃清界線。

    2016年6月16日,政治評論家曹長青說,台灣民政府利用「一些台灣人對日本的親和情懷(包括今天對民主日本的好感)」,主張台灣是日本的一部分,其組織架構也模仿日本政府。他說,林志昇一邊說台灣是日本的一部分,一邊又宣稱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台灣是美國屬地,還自稱在美國提起訴訟(控美案)要求確認美國對台灣的管轄權;但在美國,只要找一個律師寫訴狀就可到法院遞狀,但「遞狀不等於法院受理」。他說,美國聯邦地方法院與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皆以純屬政治問題為由,根據《聯邦民事訴訟法》將控美案程序駁回,「連請求的內容都拒絕予以實質裁判」;林志昇卻謊稱控美案已經進入「林志昇律師團可以向被告(包含白宮、國務院、國防部、法務署等行政部門)調閱與本案相關之文件」的狀況,林志昇在台灣演講時甚至自稱「美國願意提供它的機密檔案給我,這個機密檔案都是英文的,差不多有兩個我的身高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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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戰爭的巨大力量,改變一切政治、經歷、社會,甚至文化面貌。
    佔領與重建,無論法理或實務,都是現實且具體存在。
    會否認的,多半是被教育或宣傳所影響,知其一、不知其二。
    只見現前有形事物,不見背後的力量與法則。

    不過,知道這些事實與道理的,也常處於瞎子摸象。
    沒有人教,外人也不願意教。
    一切要自己來。

    所以,一不小心,就易推論過頭。
    假使不是「不小心」,而是有意從中揮灑牟利,那就惡劣了。

    大大所引用上面的報導
    仔細看,報導當事人,通常是雞同鴨講:根本在說不一樣的事情,卻攪在一起。
    或者,根本是一樣的事情,卻以用詞有異,而以為是不同的事情。
    誤解的量太大,很難一一說明。

    只好,「莫如自修」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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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有關我陳述與台灣國際地位相關的法律與歷史,別人都是引述他人的二手意見來回應。實在是雞同鴨講。
    正因為如前所述(因敬佩您的努力,但不捨您的資訊缺乏,特提供您參考,期能發現真相),版主若要回應,請就台灣國際地位有關的法律與中華民國真實的歷史來回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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