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問題真的是椰子大所言,企業主與政府(高官)的思維跟不上時代了!
該被淘汰了!
簡錫堦:一記「背棄勞工」烙印的永久傷害 上報 20180111
蔡總統競選時承諾要實現「周休二日」理想,獲得勞工界的支持。就任後立即推動「一例一休」,砍了七天國定假日,調和資方的不滿。但中小企業大力反彈下,不到一年又進行第二次修法。勞工強烈抗爭中,挾其國會優勢火速蠻幹通過立法,展現其鐵腕改革的魄力。
這次修法,表明政府放棄保護勞動人權天職,以「勞資協商」和「政府監督」取代《勞基法》。
本來勞資力量不對等,放任勞資協議不利勞工,政府才要立法保障勞動人權。揭明雖經勞資協議,而使勞工權益低於此法者無效,還要受罰。但新修法條卻明定只要經由勞資協商,可鬆綁七休一鐵律,讓勞工連續工作12天也不違法;加班時限由46小時可延長至54小時;輪班間隔由11小時縮短為8小時;特休假可遞延到次年,方便雇主調動人力。
傷害最大的是「可調動例假日和休息日」及「補修換加班」。例休不一定要在周六及周日,所以這兩天加班可依平日加班計算,不再給加倍的加班費。配合「補修換加班」淡季時再補休,一天換一天,平日加班的加成計算1.33或1.66也沒了,因此以後台灣勞基法不須有加班(延長工時)這一項目了。
各國政府不敢撼動「七休一」鐵律,沒有周休二日,也要保障工作七天至少休息一天的人權。現在連七休一的「周休一日」都破功了,恢復到上世紀60年代台灣「大小禮拜制度」,每個月第一和第三禮拜日不休假,只有第二和第四的大禮拜日才給勞工休假。不就和現在修法後可連續工作12天一樣嗎?上帝創造宇宙第七天也要休息,台灣勞工比上帝還累。
賴揆宣示此次修法「四不變」「有利勞資共享彈性工時」。但從上述修法內容看,已大大的降低勞動條件,推勞工至更血汗的勞動環境。而所謂的勞資共享工時彈性,實是授於資方宰割勞工降低成本的「彈性權力」,勞工哪能自由決定工作與休息時間?
效仿北歐建立理想國 台灣才有希望
在行政、立法歡慶「勝利戰功」、政績大豐收之際,提醒大政治家們,這記「背棄勞工」的烙印,可能帶給貴黨永難抹拭的傷害。背棄對勞工的承諾,反重傷支持你的進步勞工,對貴黨「誠信」才是重傷。未來貴黨或候選人提出的政見無人相信,反被譏為欺騙的「詐騙集團」。縱使國民黨太弱而各小黨未成氣候,民進黨可能還會繼續執政,但失卻公信的政黨,要再挽回民心恐無力回天。尤其之後因修法受害的廣大勞工回頭算帳,重傷貴黨不無可能,天底下無永遠不下台的政黨呀!
我多次為文建議宏觀的工時政策。我國相較於國際,工時屬較長的國家,以往太過依賴長工時低工資,反使我國產業無法升級,迅速落入四小龍之末。在人工智慧機器人將逐漸替代人力的時代,大幅縮短工時,讓一份工作兩人分享,促進就業,未來將成為潮流。政府的工時政策應有此進步思維,以縮短工時逼使企業轉型,走向高附加價值產品的生產模式;讓勞工多休假,有時間自我成長,增強創新能力,貢獻企業。休假既能促進消費,並使內銷需求旺盛,拉抬景氣,有利經濟發展。
花更多時間說服企業老闆,定調此方向,協助企業克服困難,逐步推出進步政策改革時弊,相信資本家了解若不跟進此路徑,企業只能苟延殘喘,終遭淘汰。台灣是全球稅負最低國家,工資也是同級工業國最低,而勞動生產率卻全球第一。老闆們若再以出走要脅,不過是虛張聲勢,或是自甘下流,受困低階產品路徑的死胡同。
台灣八成以上為中小企業,雇用勞工最多。許多中小企業訂單不穩定,無充足人力,趕貨時全靠勞工加班。讓勞工理解周休兩例現實的困難在於中小企業,共同思考如何讓中小企業度過衝擊期;怎樣由一休一例走向完全的周休二日。借鏡韓國補貼中小企業徒增的人力成本,給予三年調整期,扶助企業轉型,降低政策衝擊,也給勞工團體周圓的思考,一起來落實。如此對勞工有說服力,也能得到支持。
以上政策建議希望有助貴黨施政調整的參考,走向中間偏左的路線,效仿北歐建立理想國,台灣才可重建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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