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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2

共軍繞台牽制美艦入港【完整版】

今年9月,美國國會通過《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在第1259條「強化美台國防夥伴關係」(STRENGTHENING THE DEFENSE PARTNERSHIP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AIWAN)中,表達行政部門應「考慮重建美國海軍與台灣海軍停靠港的妥適性和可行性(consider the advisability and feasibility of reestablishing port of call exchange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navy and the Taiwan navy.)[1]


「靠港」一詞前所未見。不免讓人與去年4月間,CMA CGM公司所屬具1.8TEU運量,長399、寬54、吃水16公尺的巨輪Benjamin Franklin號首航高雄港;今年7月,MAERSK所屬同級貨櫃輪Mc-Kinney Moller號,來訪聯想在一起:難不成雷根號航母入港有譜?

公開的方案不是「靠港」,而是由台灣提供美軍艦在「外海的運補作業」,2018年開始執行。強度降低一些,卻也沒有妨礙《國防授權法》中「妥適性和可行性」研究的授權。AIT為此進行商訪,計劃於12月初與得標廠商簽約。

正在預定簽約的當口,中國駐美公使李克新8日主動邀請中國留美學生、華僑與媒體參加講座,還特別低頭念稿表示「美國軍艦抵達高雄之日,就是我解放軍武力統一台灣之時。」李克新舉措,顯係受命且有針對性。自古以來,任何武裝衝突都要個大義名分,李克新之言在累積相罵本—進可鋪陳日後衝突,退可縮為做做外交姿態。

此事目前雖以短期的外交拌嘴的成分居多,但警訊仍在。

由於中國的精華區外露,只要東海有戰端,必定波及中國的經濟力與成果,中國就毀了。於是,北京除了趕緊開發大西部之外,解放軍必須長距離武力投射能力,逼敵到第一第二島鏈之間決戰。

200811月,解放軍海軍「旅州級」驅逐艦首度穿越宮古水道,與同年12月「海監」船首度進入尖閣領海以來,中國的軍事能見度一年強過一年—從PLA海軍(包括海警)艦艇、PLA空軍飛機,從單一軍種到海空、跨戰區聯訓,從尖閣群島、宮古水道到巴士海峽,不斷測試其軍力投射的能力與組合。

今年中國「海警」船繞行尖閣領海,從固定的2艘一組增長為4艘一組,頻率更增為每月3航次,日本觀察家判斷意在誘「海上自衛隊」出手,以編織「被迫應戰」的口實[2];同時,軍機繞行台灣的頻率與組合(戰機、轟炸機、電偵機、電戰機)也增加,今年至1211日為止已經17次,這還不算軍艦的部分。

不過,1950年韓戰爆發,美國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便指出:朝鮮、台灣與越南是同一件事情的不同側翼,它指的是從東海到南海各種紛爭的本質,乃美國國防部新任助理副部長薛瑞福所言「美中長期戰略競爭」架構的外顯。即便美中建交快40年,架構仍持續至今。

在東北亞,美日台韓四方,是在整體戰略的觀點下,分配各國軍事投資與支援方案—失去台灣,美日韓防衛網就潰不成軍;韓國、沖繩有事,台灣至少要負責「人道援助」義務。124號馮世寬的援助說[3],即為明證。

台灣人無須驚恐,該注意的是站穩腳步,堅持與民主陣容在一起。這句話雖然乍似陳腔老調,卻也是從1949以來顛撲不破的道理。

【姊妹文章】




[1] consider the advisability and feasibility of reestablishing port of call exchange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navy and the Taiwan navy.
[2]  古森義久,〈尖閣問題 米研究者が日本人に警告「中国は間もなく尖閣の施政権を主張する」〉SAPIO201712p.19

8 則留言:

  1. 有網友在自由留言如下:

    美軍十年內出現在台灣兩次,中國武統台灣了沒?

    2015年6月,台北賓館舉辦了一場儀式。這場儀式開啟了台美關係另一塊里程碑。

    當時,在兩岸官方的見證下,台美宣布成立「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備忘錄。該瞭解備忘錄將台美現有的人道援助、公衛、環保、能源等合作計劃案,予以制度化,以利台美進一步的擴大合作。

    當時簽署人,是時任我外交部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主委、現任陸委會主委張小月。當時,美國務院經濟暨商業事務助卿芮福金(Charles Rivkin)還親自訪台,他在現場說,GCTF不僅強化美台之間更廣泛的合作,也提供絕佳的平台,擴大美國在亞太地區和全世界的共同參與。

    GCTF的簽署代表著台美長期建立起互利互惠的緊密關係,合作範圍遍及亞太與世界各地,從人道救援、醫療互助、新能源研發到科學試驗,都是該架構的領域。

    就在GCTF簽署前2個月,當時美國作了一件極為罕見的行動,令東亞各國側目。

    2015年4月,兩架美軍F-18戰鬥機以機械故障為由,降落在台南空軍基地;為了要做運補,隔天美軍C-130運輸機也降落在台灣土地上,創下台美1979年斷交後的首例。這也代表著,美國軍事力量再度出現於台灣。

    美軍在台美斷交後的軍事存在,更可往前推到2009年的莫拉克風災,美軍以救援災害的名義,出現在台灣,當時轟動了台灣社會,也會台灣人民注入一劑強心針。

    李克新指稱,只要美軍艦停靠在高雄港之時,就是武統台灣之日。

    但回顧上述兩次「美軍出現在台灣」的事件,若依照中國駐美公使李克新的邏輯,中國早就應該要啟動《反分裂國家法》,用武力統一台灣了,不是嗎?結果呢?中國選擇默不吭聲,裝作沒這回事。

    故言之,頂著英國倫敦政經學院高材生學歷的李克新,在國際戰略上犯了一個最低級的錯誤:話講太滿,作繭自縛。

    因為,若美國軍隊按照「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用人道、醫療、科學合作或救災名義,再度駐紮在台灣「任何一個港口」,試問中國如何反應?這時,《反分裂國家法》到底是用來自慰裝飾,或作為中國武統台灣的憑藉呢?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20171211/125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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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日本自衛隊的潛水艇在左營遊戲

    算不算「靠港」???

    還是「靠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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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可能是:

      靠么!喀E安ㄋㄟDa?(要用高雄腔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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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靠么!喀E安ㄋㄟDa?(要用高雄腔發音)

    高雄腔太重要
    我這內山腔
    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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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如果「陸續迫降」2015.04.04
    繼美軍戰機「迫降」台南機場後,美軍運輸機抵達台南。中國外交部馬上向美方抗議,但並未向台方表示抗議,而福爾摩沙島內的中華民國馬上透過AIT向美方表示同意。

    台灣海峽的兩岸關係,在李登輝和陳水扁任內均宣示兩岸是國與國關係,不管是特殊關係也好,還是一邊一國也好,至少兩岸關係是定義在國家基礎上。而有關太平洋的台美關係,是不是特殊國與國關係,還是一邊一國,卻鮮少有人探討,論及兩岸的台美關係,美國是用《台灣關係法》來規範美國人民與在台灣土地上所有人民間(The People on Taiwan)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

    「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台灣的前途之舉—包括使用經濟杯葛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台灣關係法》第二條第二款如此說明,有意思的是在亞投行議題發酵之下,到底亞投行是不是符合上述條款的「經濟杯葛」手段呢?外交部長林永樂表示無關,但美國或AIT的觀點就值得後續再觀察,是如同林永樂所言還是後續又有美方戰機「陸續迫降」福爾摩沙呢?

    到底台美關係是何種關係?如果依照《台灣關係法》和二次大戰後的《舊金山和約》來看,至少可確定是戰勝國(美國)和戰敗國殖民地(日屬福爾摩沙)的戰略關係。除了這層關係外,昨日《未解放的台灣》表示台灣是屬於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所轄制,尚未解放成功,也因未解放,故美方有義務和責任信守防護福爾摩沙之職,等待福爾摩沙人民有能力和意願自我解放。如此,台美關係也才能進展到特殊國與國關係,而這也是二次戰後尚未獨立建國的台灣人民所必須面對的嚴肅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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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台美關係如果是特殊國與國關係,

    那大總督幹嘛來督導公投法的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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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美台之間是特殊性關係,但是這種特殊性關係,不是特殊國與國關係,特殊國與國關係是我個人想像的未來式不是現在式,至於這種特殊性關係是什麼關係,大總督和小總督都知道,但不會和台灣人講。我勉強找了一下,覺得波多黎各的波美關係勉強和台美關係可做對比。台灣政治地位在台灣關係法界定下,只是台灣當局的政治地位會不會提升,要看台灣人民的意志而定。至於大總督幹嘛來督導公投法的修正案???我覺得是和小總督確認公投法的修正案會不會超出紅線,違反美國的政治利益,照現行新修正的公投法版本,美國應該很滿意,小總督該如何說服台灣人民吞下不能超越憲法層次的公投,那是小總督和美國的政治承諾,也是小總督配合大總督玩的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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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個人建議:
    立法院再訂個法律,規定:
    凡中國軍人駕駛軍機來台投奔自由,每人頒發黃金五千兩。一個任務編隊中的全體軍機集體投奔自由,每人再加發黃金五千兩。投奔自由途中擊落試圖阻止投奔自由之中國軍機,再加發黃金五千兩。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一旦出現投奔自由首例,不論是否成功,中國應該會有好一陣子不會再派軍機來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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