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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1

ROC 2.0非(原)中華民國

台大濺血事件後,貴報連兩日以社論從1945年盟軍佔領,講到1949年國共內戰,完整闡明台灣地位,及其與中國糾葛難斷的緣由,回應國台辦的「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两岸关系不是国与国关系,也不是一中一台」。

1949101日毛澤東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
當年他們自己也拿不定主意該建國或建政:假使是建國,則PRC是從中國脫離的新國家(state),中華民國是中國,PRC是他國,新舊兩國得並存於國際社會。假使為建政,則中國還是那一個,但政治體制由共和(republic)為人民民主專政(people’s republic),原中華民國憲法失效、政府滅亡,PRC可要求各國與中華民國斷交。

事實證明,PRC採取後者,並在國際社會主張「政府繼承」效果,消滅ROC

但,中華民國明明在1949年已經被消滅了,統派吵什麼?
一、423日首都南京被攻破,在「分批疏散、分地辦公」下,政府早被敗光
二、930中華民國憲法已經被〈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臨時憲法)取代而成為廢紙,新中國並五次制憲;
三、124日總統李宗仁直接去美國,沒來台灣。當年底來台灣,不是總統也非中華民國,只是元帥與逃難部眾。
社論稱此為當局為「中華民國 2.0」,實在是筆下留情。因為,這個2.0,是從1950年起才誕生的那個1.0,是從1912年誕生。兩者完全不同

1945年終戰起一直未改變的,就是從盟國→杜魯門→麥帥→蔣介石→何應欽→陳儀,一系列複委託(代管)的盟軍佔領權威。1949年「中國難民」(美國外交電文用語)避禍來台,只是事後插花。但蔣介石利用其軍事總督身分與冷戰之便,靠〈日華和約〉與〈共同防禦條約〉加持並以復國為幌子,在台灣重起「假ROC」的爐灶,維持聯合國地位。也因此,1981年蔣經國寧可採用「中國人的台北政權」(Chinese Taipei) ,這如假包換的「流亡政府」之名。

佔領與流亡在台灣交疊演出68年,但兩者都只是借住。前者不享有當地主權,不能承諾主權誰屬,最主要任務是「維持現狀不被改變」;後者因未擁有領土、人民主權,更是無權承諾主權所屬,只能痴望復國或被消滅。處在這種地位的當局,和2009年齋藤正樹所言一樣,根本「沒有獨自認定台灣地位的立場」。

荒謬的是,它雖無權統或被統卻不能不聲稱不代表中國,否則什麼都不是。回應國台辦「台湾作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来就不是一个国家,也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国家。台灣雖不是政治上state,絕對是族群上的nation與領土上的country

【姊妹文章】


34 則留言:

  1. 此篇把赤藍宰得血淋淋!棒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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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雖然沒錯
      但有一些人,臉也是「綠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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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所以雙十國慶就只好用菜市場的珈芷袋來包裝,千絲萬縷的紅藍綠線交叉成各取所需的政治表述,實用歸實用,但圖騰終究與台灣一點關係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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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美國務院官網撤我國旗 馬英九:政府應趕快交涉
    https://goo.gl/PRjvXZ

    馬英九很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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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們活著的台灣只剩下一個招牌,這個招牌變成這批漢奸、日奴、賣國集團的護身符,我們不要再捍衛這個招牌,現在中華民國的招牌還可以存在,靠著是吳敦義還是馬英九?都不是,說起來很可笑,中華民國四個字還可以存在是靠中華人民共和國、是靠中國共產黨,今天你敢拆這個招牌,我(指中國大陸)就打你!

    中華民國的國魂現在在中共浴火重生,包括經濟的大幅成長、釣魚台或南海島嶼的主權維護,即使人權發展較慢,但比起毛澤東時代也算大躍進。兩岸若要和平相處,就必須「緬懷中華民國,擁抱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是時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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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幹嘛複誦白爛的話,莫非你也是組織犯罪條例中幫派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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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即使人權發展較慢

    唬爛之詞

    68年來,在全球目睹下,這政權從頭到尾,人權發展方面一直都是原地踏步的
    絲毫未有進展 也不可能有任何進展.. 為什麼? 因為跟其執政基礎有關聯..直要人權要發展就直接動搖執政地位

    道理很簡單 黑道也可發展得很氣派富裕 但黑道頭子如果讓底下小弟享有同樣權利地位..這黑道還黑得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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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請問各位先進,找得到2009年齋藤正樹的演講紀錄嗎?根據相關媒體報導中片斷引述的內容,他說的好像是日本國,而不是ROC,「沒有獨自認定台灣地位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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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的,的確齋藤說的是日本國對於台灣法定地位無獨自認定的立場
      在此,做了一個推論

      既然,作為當事者(戰敗國)的日本,無「獨自」認定的立場
      所以,
      作為佔領當局(必然是戰勝方)的台灣當局(從蔣介石而來的),也無「獨自」認定的立場。

      那麼,哪些方有權認定?
      戰勝國集體,加上台灣人民,然後,取得日本的確認
      而完成程序。

      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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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處在這種地位的當局,和2009年齋藤正樹所言一樣(同樣邏輯),根本「沒有獨自認定台灣地位的立場」。」

      台灣當局,根據相同邏輯,「沒有獨自認定台灣地位的立場」。
      此處,「並未否定」中國作為戰勝國的發言權力(中國,是有權發言者之一)
      但是,
      美國是主要佔領國,是主席、老大,發言權最大。
      有戰功的,聯合王國、加拿大、印度、紐西蘭、澳洲等,都有發言權力。

      台灣人民,也有發言權。
      甚至,擁有的,是最重要的「否決權」。

      以上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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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從李登輝開始,歷任的在台灣中華民國總統的最大責任,就是不能讓台灣人民實施「否決權」。
      所以,從地方自治到總統直選,都是在行使「同意權」。
      只有陳前總統誤闖「禁區」,搞了唯一的公投,踩到美國政府的痛處,下台的慘狀,是警告繼任者。
      比起陳水扁,馬英九能趴趴走,不是沒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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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忘了說,民進黨或是蔡總統是不是玩真的,就看「公投法補正」什麼時候通過,還有限制了什麼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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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請問,如果有權認定的各方都消極不予認定,連台澎土地上的住民也不對自己的土地予以認定(例如公投建國),哪該怎麼辦勒?
      謝謝。
      ---------------------------

      >>「那麼,哪些方有權認定?
      戰勝國集體,加上台灣人民,然後,取得日本的確認而完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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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台獨必須過三關。(一)統獨爭議,但過關應沒問題。(二)是中華民國獨立(華獨)還是台灣獨立(台獨)?目前卡在這裡。(三)若是台獨,是以在中華民國體制內公投正名制憲獨立?或在中華民國體制外以恢復主權而獨立?
      ……
      台澎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摘自許建德 2017.10.3 自由廣場》台獨要過三關,自由電子報。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140390

      請問各位先進,
      如果有權認定的各方都消極不予認定,連台澎土地上的住民也不對自己的土地予以認定(例如公投建國),哪該怎麼辦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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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專講內部因素,根本不足以敘述台灣地位的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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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https://goo.gl/P4XYZB

    p82頁
    第二条
    日本国がサン.フランシスコ条約で台湾及び澎湖諸島並びに
    新南群島及び西沙群島に対する権利、
    権原及び請求権を放棄したことを承認する規定である。

    "これらの島嶼の日本国による放棄後の帰属については,全く触れられていない"。
    この規定は,これらの島嶼に対する中華民国の主権ないし領有権の承認の問題は別個の
    問題として単に前記のサン.フランシスコ条約の規定の存在を承認したものであ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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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致翻譯一下,有缺失請趕緊告訴我

      第二條
      規定了日本國承認:放棄在舊金山和約中對台灣與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與西沙群島的權利名義與請求權。

      「這些島與,被日本國放棄後的歸屬問題,完全沒有被論及。」
      此規定,對這些島與對中華民國「非主權的領有權(治理)」方面,是前述舊金山和約規定另外一個問題。

      最後一句翻譯得有點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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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ないし是乃至=また=或者 對這些島嶼對中華民國的主權或治權的認定是個別的問題

      ないし是日本法令用語:https://goo.gl/xMnX5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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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此規定,對這些島與對中華民國「非主權或(乃至)領有權(治理)」方面,是前述舊金山和約規定另外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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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補充一點,中(ROC)日雙方在談判台北和約時在條約的文字上發生許多衝突,一度無法談判下去,
    經由美國在中間調解才得以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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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為什麼毛澤東選擇「建政」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
    為何二戰結束,對比其他「戰區」,獨獨太平洋戰區下的中國戰區是一系列的杜魯門-->麥帥-->蔣介石,而不是杜魯門-->麥帥-->中華民國最高領導人?
    有網友提出一個有趣的觀點。
    日中一開打,中華民國在蔣介石領導下節節敗退,最後南京被攻陷,蔣介石逃走了。這樣的中華民國雖不算滅亡,但卻也出現了2個「中華民國」!重慶中華民國(蔣介石)與南京中華民國(汪精衛)。
    而南京中華民國汪精衛同意了日本國將東北恢復為滿洲國,並且中華民國與滿洲國,在日本偷襲珍珠港後,也共同向美國宣戰!
    中華民國向美國宣戰!
    戰爭結束,美國擁有絕對權力處分日本帝國的領土,不管是合法有主權的,還是在戰爭中佔領的,或是扶植當地政府代為管轄的。這時就發現有滿洲國,也有中華民國(只有華北華中華南組成,沒有東北,更沒有蒙古、西藏)。
    滿洲國,就給了「蘇聯」佔領;那中華民國呢?總不能中華民國(戰敗國)給中華民國領導人(必須是戰勝方)佔領,又是敗方又是勝方,邏輯怪怪。
    但美國人就是聰明!那就中華民國(戰敗國)給蔣介石(戰勝方)佔領、然後加入也佔領北越、福爾摩沙與澎湖,當做障眼法,避免一下就被看穿中華民國被中華民國領導人佔領這種怪邏輯。
    即使制訂中華民國憲法,表面上說的領土是秋海棠,但究實而言,蔣介石有效管轄的領土只有華北華中華南。中華民國憲法的領土,含糊的用固有疆域忽悠一下,還真的是學者各表的先趨啊!
    毛澤東趕走了蔣介石,實際管轄的領土可是比中華民國著實多了原滿洲國的東北,就好比當年的「大清」滅了「大明」,是「朝代」的更替呀!
    他們的觀念還在前近代,若要用「國際法」的現代觀念,國家跟政府來理解,就會有些地方,當下反而無法判定,要用後來的結果才能自圓其說。譬如中華民國是新的國家還是繼承大清國。明明一開始是新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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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只注意到蔣介石的中華民國在重慶,與毛澤東的競爭,隨時會改變結果。
      我倒沒有注意到(雖然知道)還有個中華民國在南京。
      這樣的自己佔領自己,很有趣的現象,卻不是例外。
      看看法國的例子吧

      其實,自由編輯下了這標題,反而把主題搞亂。
      毛澤東的不清楚國家與政府(體制轉換),和孫大砲當時的認識,是一樣的糨糊。

      文章的重點,是1949年底有個重大斷裂。
      無法連貫的斷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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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雲程兄,我真的有查法國啊~~
      1. The French Government at Vichy never joined the Axis alliance. 所以沒有向同盟國宣戰的問題。
      2. The Free French, concerned that the Allies might decide to put France under administration of the Allied Military Government for Occupied Territories, strove to establish quickly the Provisional Government of the French Republic. The first action of that government was to re-establish republican legality throughout metropolitan France.
      自由法國就是怕法國領土會被盟軍占領當局管轄,在D-day的3天前就搶著成立"法蘭西共和國臨時政府"。由戴高樂擔任總統。
      https://en.wikipedia.org/wiki/Vichy_France
      2. 戴高樂是在WWII德國投降前,就"收復"巴黎,並且在之後的 9 September 1944 將 The Provisional Government of the French Republic (gouvernement provisoire de la République Française or GPRF)廣納各種勢力成為"unanimity government",如此使戴高樂的總統身分獲得3巨頭的承認。戴高樂在 3 June 1944建立"法蘭西共和國臨時政府" (Provisional Government of the French Republic, GPRF)時,其總統職位是不被英、美承認的。
      https://en.wikipedia.org/wiki/Free_France#The_provisional_republic_and_the_war_against_Germany_and_Japan

      所以,蔣介石的重慶中華民國,甚至毛澤東的蘇維埃政府,完全沒得比!
      1. 名稱的混淆。蔣介石跑到重慶還是自稱中華民國。
      2. 沒有戰功。南京中華民國(只有華北華中華南)、滿洲國還是因為日本投降才繳械呀!
      3. 不只是1949年中華民國產生斷裂,其實在1945年戰爭一結束就開始了!此時的中華民國已經沒有東北了!只是我們接受黨國的歷史教育,中國國民黨跟共產黨,都在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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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https://goo.gl/LYRU5B
    日本占領及び管理重要文書集 朝鮮人、台湾人、琉球人関係
    剛好挖到此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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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看這個圖: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9/99/France_map_Lambert-93_with_regions_and_departments-occupation.svg

    可以知道,二戰時法國分成
    1. Military Occupied Zone
    2. Zone of German Settlement
    3. Free Zone (Vichy)
    4. Anexation

    5. Italian Occupied Zone:這還分時期
    6. Military Administration of Belgium and North France
    7. Atlantic Coastal Zone:
    8. Demilitarization Zone等
    隨著時期,不斷變化

    其實,要看法文(的圖)比較仔細些
    此處,至少英文出現
    military occupation
    military administration
    territory annexed
    settlement等
    應該各有地位與權利
    除非專家,否則並非我們能夠區分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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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的理解是,Free French 跟戴高樂很知道當盟軍登陸諾曼第成功反攻後,事情「應該」會怎麼運作。
    他們急著在D-day 3天前成立「法蘭西臨時政府」(從wiki看,3巨頭認為戴高樂的總統職是片面的,並不認同),並且參與諾曼第登陸,一直到收復首都「巴黎」後,又重新集合搞定留在法國抵抗希特勒的「政治勢力」,包括共產黨,讓「法蘭西臨時政府」成為“unanimity government",戴高樂的總統地位才獲得3巨頭的正式承認。等於法國有個「合法」產生的「軍事/民政政府」接管後續盟軍收復的法國領土。又因為法國是戰勝國,不須等戰後條約簽訂就可以對自己原有的領土做處份。這個軍事/民政政府在戰後也進入新憲法新共和。
    反觀「蔣介石」與他的「重慶中華民國」,被承認的是「蔣介石大元帥」,不是「中華民國」。
    中國在二戰中是處於分裂的,南京中華民國(汪精衛)與滿洲國(溥儀)是對盟軍宣戰而成為戰敗政府;重慶中華民國(蔣介石)是戰勝政府;毛澤東只是在地反抗日本的軍事勢力。
    如果這樣看戰後,「蔣介石」合法軍事佔領南京中華民國(華北、華中、華南)、台澎、越北;「蘇聯」合法軍事佔領滿洲國。然後蔣介石重新以「中華民國憲法」要在「中國」建立新共和(但仍是舊名稱中華民國)。這個企圖,卻因為中國共產黨的反對與抵制而進入中國的內戰。
    越北在戰後不久因為胡志明的遠見,還有因為法國是「戰勝國」,蔣介石的軍事佔領很快就交還給法國。台澎因為是戰敗國日本的領土,必須由戰後條約才能正式處置,軍事佔領政府的「片面」政治行為或是改變現狀,最終都要經過「和平條約」的「approval」才會塵埃落定。
    我的疑問,二戰,在歐洲什麼時候才是真的塵埃落定?那在亞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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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律形式上說,簽了和約,就是戰爭結束。
      實際上,還有後續要處理,破壞那樣大,處理豈會容易?

      所以,還要看實質。
      實質就是,權力(或形式)轉換。
      至少,德國經歷好幾階段,才於1992年吧,修正分區佔領狀態(東德五「邦」加入西德聯邦,不是「國家」合併)。
      問題是,盟軍佔領權力早就轉化為華沙與NATO體制,在整合到NATO體制了。
      要如何說塵埃。

      基於相同道理來亞洲。
      結論當然是,Dust in the 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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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雲程大跟椰子大,你們該「回應」一下。挑明佔領與流亡的大前提就錯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5849630117708&id=55285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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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是他的論點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5428045087708&id=552857707

      還有他的1949法理建國論:
      我個人則是傾向台灣1949年建國論在1949年12月9月,台灣有了中央政府,在此同時台灣已符合國際法上國家成立之所有要件(領土、人民、有效統治之中央政府、與他國交往之能力),因此台灣已在法律上脫離日本,成為一個新國家。 自1949年年底開始,台灣並非僅是「事實上國家」,而是已成為「法理上國家」。
      ~~~~~~~~~~~~~~
      1.ROC非法代表中國政權是聯合國在2758號決議後確認,2758號決議前ROC代表的國家行為在聯合國一概無效?若仍有效,ROC在1949~1971這段期間仍是中國合法政府,離開本土落跑台灣的不叫流亡政權?
      2.我是不清楚他如何跳躍的把1949還是日本領土的台灣擅自劃為ROC所有?更何況代表軍事占領的是蔣介石元帥而不是ROC,為了合理化ROC直接擁有台灣主權,這部分很多學者會刻意忽視。

      事實國家不代表著就會是法理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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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https://goo.gl/gop5Tt
    彼不了解美國所計劃對台灣採取之政策,何以將影響中國在聯合國內之席位。
    關於此點外,"縱使國民政府為一流亡政府",仍有權取得承認,
    如當年挪威政府及比利時政府雖在倫敦成為流亡政府
    ,仍繼續為各國所承認,黻告杜勒斯君謂對於此事持堅定態度之若干政府能接受其見解,
    然必須承認有若干政府 其態度正動搖不定,
    對於此項態度動搖之政府,
    則在本國領土上之國民政府與其在國外流亡之國民政府之區別,
    足為其決定是否在聯合國內支持國民政府及予以承認之決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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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1971年中國的代表權已由對岸的PRC政府所取代,ROC政府不再是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台灣尚未脫離中國舊政權統治,根本不是主權國家。…… 在其統治下的台灣內部,再怎麼修改中國舊政府名稱、憲法,並無法改變台灣不是主權國家的事實。」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14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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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建國才有權制憲
    2017-10-08 自由時報 林青昭(台灣憲法學會會員)
    中華民國憲法(中國憲法)不具合法性、正當性的兩大原因:
    其一、沒有錯,以被廢棄的中國憲法規範台灣人,的確不具合法性及正當性。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九四六年由包括中國大陸人民與蒙古人民在內的憲法制定權力所制定。憲法與人民是不可分割的,這些人民有權制憲,當然有權廢除這部憲法,實際上原制憲權人也早已宣布廢除。強行在台灣施行中華民國憲法根本沒有意義。
    其二、不是主權國家就不可能有憲法,這是憲法與國家關係最基本的觀念。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於一九一二年成立之時並不是自中國分離獨立、另外建立的新國家,而是成立中國的新政府。然而,於一九七一年中國的代表權已由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取代,中華民國政府不再是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台灣尚未脫離中國舊政權統治,根本不是主權國家。
    中華民國不是國家,而是中國的舊政權、舊國號。中華民國體制統治台灣已超過一甲子,在其統治下的台灣內部,再怎麼修改中國舊政府名稱、憲法,並無法改變台灣不是主權國家的事實。建國才有權制憲。對國家、政府的概念未能正確的認識,是阻礙台灣成為國家最主要的原因。

    林青昭FB補充:
    中華民國不是國家,而是中國的舊政權、舊國號,只有中國北京政權有權決定中華民國這個名稱如何使用。台灣人主動推動正名運動,等同和兩蔣時代一樣,依然和北京政權在爭奪一中之下的法統,反而是強化台灣在一中框架下之事實。七十多年來,台灣人所支持的中華民國政權,一直是維持一中框架下爭法統的外交政策,至今沒有任何改變。台灣人必須建國才有權制憲,對中國人已廢棄的憲法,台灣人當然可以輕鬆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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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的共產黨爸爸的立場就是:台灣和澎湖地區現在仍然被美國武力侵占.

      中國駐聯合國代表王民在2014年六月九日針對南海爭端照會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時,夾帶1958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 宣稱:[台灣和澎湖地區現在仍然被美國武力侵占],中國有權採取一切適當方法收復「台灣,澎湖地區」。這表示中國政府今天的立場與一九五八年的立場完全相同,就是說:[台灣和澎湖地區現在仍然被美國武力侵占].

      ***聯合國檔案文件:
      中國全權代表王民聲明全文17頁與中國政府的領海聲明(請參見第九頁末段):
      http://www.un.org/ga/search/view_doc.asp?symbol=A/68/907&referer=/english/&Lan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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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2005年3月1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 《反分裂國家法》,

    中國政府於 2014 年六月八日,九日第三次證實
    (第一次於1950年在聯合國,第二次於1958年):
    台灣和澎湖地區現在仍然被美國武力侵占.

    所以中國政府也認為 《反分裂國家法》 只能夠放屁嗎? (笑~)

    我們台灣人沒有多少人想要脫離美國獨立,
    美國政府也絕對不允許台灣現在脫離美國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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