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7-10-25

2017是1984:中國蒐集聲紋監控

Comment
問題在:有,就做,或是
有,但不能做。

控制,是很大的誘惑,即便對民主政體而言也是。
在此,政府們立場是相近的特別是存在「永遠的統治階級」。


中國蒐集聲紋監控    自由20171025
廣建人民辨識資料 國際組織憂濫用
〔編譯魏國金/綜合報導〕中國政府近年致力利用生物辨識技術,以提升對人民的監控效力,除已收集逾十億筆臉部辨識資料四千萬人的DNA樣本外,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二十三日指出,中國政府積極打造人民的「多模態」(umlti-modal)生物辨識資料個人聲紋資料的蒐集是其中新近計畫。該組織警告,相關蒐集及應用缺少透明度與法律規範,恐被中國當局輕易濫用。

2012年起建構 安徽等地已設資料庫
人權觀察指出,中國公安部與安徽「科大訊飛」(iFlytek)公司合作建置大規模自動聲紋辨識與監控系統,該公司生產中國八成的語音辨識技術產品。相較於其他生物辨識資料庫的建立,這項計畫起步較晚。一二年中國公安部開始建構全國聲紋資料庫,並指定安徽為試行省。官方招標文件顯示,二一四年安徽省公安廳下令加速該資料庫的建立,全省警務單位購置聲紋蒐集系統,至翌年,共蒐集七萬筆資料。

一六年,分佈有一千一百萬維吾爾族人的新疆公安廳也採購相關系統,第一線的警察並有每月採集額度的要求。廣東省、福建安溪縣湖北武漢市也建立聲紋資料庫。

警方報告建議,警方蒐集聲紋時也應一併從事指紋、掌紋、人像、尿液及DNA等生物辨識資料採樣,以落實「信息採集標準化與一體化」原則。聲紋辨識資料將連上警方的個人身分證資料庫,進而連上個人其他生物辨識及種族、住處,甚至旅館紀錄等個資。警方可對任何犯法嫌犯,包括輕罪者進行相關個資採樣。官方報告指出,自動聲紋辨識已用於打擊電信詐騙、運毒、綁架與勒索等案件,並可用於反恐與維穩目的。

監控工具庫越強大 越沒有隱私權

人權觀察中國部門主任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說:「在一個對批評者的監控與報復不加約束的國家,當局可以輕易濫用這些資料。中國當局的監控工具庫越來越大,而隱私權被遠拋在後。中國當局應立即停止蒐集高敏感的生物辨識資料,直至制定明確可靠的法律保障。」中國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簽署國,但尚未批准;該公約要求政府除非因重大犯罪的調查必要,否則不應蒐集、使用高敏感的生物辨識資料,且相關蒐集與使用應限制在涉及不法者上,而非與犯罪無關的廣大平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請網友務必留下一致且可辨識的稱謂
顧及閱讀舒適性,段與段間請空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