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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9

《Formosa, 1949》序 by Taimocracy

Remark
Formosa, 1949》這本書出版於2014年元月,至今已經3年半。
因為這資料對台灣地位的轉折發展非常重要,因此,予以貼出在部落格上。並藉此向所有盡過心力的Taimocracy致敬。



Formosa, 1949》序
by Taimocracy

2011年某個炎熱的夏日,林炳炎前輩約雲程見面。在台大附近一家熱鬧的小咖啡屋內,前輩交付雲程一疊美國官方資料影本:Policy of the United States Toward Formosa(美國對福爾摩沙政策),並囑咐翻譯。這份資料收集了1949年一整年與福爾摩沙直接相關的電報及備忘錄,對於台灣當代歷史與地位的研究相當重要,特別是其中的國安會37系列文件。

這份兩百多頁的pdf檔,來自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S.《美國外交關係檔案》(簡稱FRUS1949年的第九冊。美國國務院的檔資辦公室(Office of the Historian) 所負責編輯出版的FRUS相當龐大,共375大冊,涵蓋了18611960年的官方檔案,後來由威斯康辛大學電子資訊中心數位化之後,完整公佈在網路上。通常機密文件會在三十年後解密以供研究之用,但是國務院仍會保留過度敏感的文件。由於國人長期與國際政治脫節,或受執政者刻意矇騙,這些與台灣相關的外交文件縱使並非全貌,仍具相當震撼力。

台灣翻譯FRUS的先驅,是資深記者兼作家王景弘先生。他獨力在浩繁的FRUS當中整理並摘譯與台灣相關的部分文件,其毅力令人感佩。王景弘先生的《1949大流亡》及《第三隻眼睛看二二八》等書,將史實資料攤在國人面前,提供了美國當年的視點,也給了本書的翻譯人員必要的基礎概念。

雲程接下資料後苦惱約一年,終於因緣俱足,得以糾集志同道合的網友動工翻譯。

英文電報翻譯不易,除了過於簡約的英文,還要摸清許多略語及當時的人名、背景。幸而林炳炎前輩對台灣這段歷史累積了豐富的人文知識,做了無人可取代的珍貴貢獻。中研院許文堂與陳儀深兩位教授,也不吝撥冗賜教,主動提供寶貴的專業知識。嫻熟政治學的網友陸曠,不僅校對,且細心斧正過於白話的文字。經濟學人田台仁,耐心解釋術語,協助經濟相關文字的翻譯。主導整個翻譯工程的雲程,則從頭至尾監督各種政治名詞的正確翻譯,協調解決譯者的疑難,並負責撰寫導讀及最後的編輯工作。擁有如此豐沛的人力資源作為後盾,翻譯人員不負前輩所託,終於在2013年的夏天交差。雖然來回翻譯、校正數次,但錯誤在所難免,尚祈各方指正,不勝感激。

FRUS及其他歷史文件,雖經過翻譯但不屬創作,歸類為附錄較為妥適。國安會37系列文件與48/2有歷史的重要性,故以中英文對照呈現,避免譯者壟斷詮釋。為了方便研究者日後索驥,譯文中的英文人名保持原文。音譯的中文人名則盡量恢復中文,但仍有少數不可考,只得保留原文的音譯。蔣介石被稱作Generalissimo(元帥)或Gimo,我們視行文翻譯為「蔣元帥」或簡稱為「蔣」。另有SCAPGovernor兩個名詞,必須在此稍作解釋:

SCAPSupreme Commander of the Allied Powers(盟國最高指揮官)的縮寫,基於杜魯門總統給麥克阿瑟元帥的指令,也基於麥帥長期(1945/8/151951/04/11)任此一職,SCAP通常指麥克阿瑟元帥「本人」。但在日本,SCAP常常被稱為GHQ (General Headquarters),是座落於東京日本第一生命大樓的佔領軍總部(盟軍總部),而成為一種對「組織」而不是對個人的稱呼。由於軍事佔領者囊括立法、行政、司法三權於一身,麥克阿瑟元帥的佔領權力凌駕日本天皇與政府之上,也常被並記為SCAP/GHQ。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政府SCAP/GHQ為「盟總」。在本書的翻譯中,則配合上下文將SCAP翻譯為「麥克阿瑟將軍」或者「盟總」。
Governor一詞我們決定以原文呈現,不加以中文翻譯。戰時國際法下,戰勝國在佔領區受降並進行後續統治,稱為軍事佔領。軍事佔領統治乃嚴厲的「軍事統治」 (military government),其統治者通稱「軍事總督」 (military governor)。軍事總督亦同時兼任「民政長官」 (civil affairs administrator)。蔣介石元帥接受盟軍總司令委託接受台灣與澎湖的日本軍投降並進行後續統治,為一種軍事佔領與軍事統治。為此,美國外交電文中的 governor 應理解與翻譯為「軍事總督」,而不是「行政長官」,更不應該是「省長」──但在台灣的軍事統治當局,在軍事上自稱「警備總部」,民政上自稱「長官公署」(其後片面改為「台灣省政府」)。為免讀者混淆事件本質,本書的Governor皆保留原文。

林炳炎前輩交託資料時,特別提及FRUS的文件編碼,它精確表述了1949年的東亞政治狀況。美國國務院1910-1963年文件所使用的歸檔工具,是一種小數點編碼系統 (decimal filing system)。這個系統以事件性質將資料先做十大分類[1],然後編定國碼(country[2] numbers[3] 及其他分項,最後是日期。日本國碼是94,福爾摩沙定為94a,庫頁島94b、琉球群島及南方諸島94c[4]。此編號意義是,即使台灣實際上在1945年被委託給蔣介石元帥軍事佔領當局管理,且在1949年有大批忠於蔣介石的部眾,流亡來台灣並融入佔領當局,但在尚未透過和平條約解決之前,前日本領土仍應劃歸日本項下。也就是說,1949年底當時已辭總統職位的蔣介石與其部眾,來到的是「法理上仍屬於日本主權下的台灣」,而不是「中國的一省」。如果1949年的台澎不屬於中國,現今的「中華台北」當局有義務回答以下問題:台澎在何時、以何種法律形式被整併為中華台北的「領土」?假使相關國家不曾透過國際法程序改變過台澎的領土地位,則台澎以何時點的何種地位持續至今?

這些外交檔案,顯現了美國對福爾摩沙的外交、經濟以及最後的軍事協助,其介入之深遠遠超乎一般人的想像。國人特別要注意的是,台灣並非遺世獨立的絕緣體,美國是在亞洲、世界的層層架構下,逐步形成福爾摩沙政策,任何國際局勢的變化都會牽動我們的命運。因此,在進入附錄一、附錄二的FRUS電文與備忘錄之前,我們必須從雲程的導讀文中接觸戰爭與戰後重建的常識,從許文堂、陳儀深兩位教授的推薦文取得該段歷史的政治概念,方能在揮灑情緒之餘,冷靜地辨識出何者是必然要處理的議題,何者是美國以及中華台北的政治風格。

參與FRUS翻譯的夥伴眾多,事有分工,但個人的奉獻無論多寡都是無價的,最後大家決定以共同的筆名 Taimocracy 呈現成果。Taimocracy Taiwan Democracy(台灣民主)之意,對創造有台灣特色的真正民主制度,表達了殷切的期盼。20137月下旬,美國國會研究處提出《美台關係總覽》報告,提及台灣民主被玩low了,此時 Taimocracy 的名稱益發有意義。

Taimocrats 樂於奉獻一己微薄之力,儲備台灣生命共同體的正面能量。我們堅信,唯有匯集個體的自信與包容,方能成就深厚有韻的公義社會。廣義地說,在自己崗位上默默奉獻心力的社會各階層人士都是Taimocrats

我們謹以此書,獻給每一位可敬的Taimocrat



[1]  1類:雜項;2類:利益保護(個人與財產);3類:國際會議、國會、會議與組織;4類:國際貿易與商業、貿易關係、關稅行政;5類:國際訊息與教育關係、;6類:國際政治關係、雙邊條約;7類:內部政治與國防事物;8類:內部經濟、工業與社會;9類:其他內部事物、交通、運輸、科學。
[2]  同樣翻譯為「國家」,但在英文中country指涉領土意涵、nation指涉民族或人民意涵、只有state的是政治意涵。在國際法上,台灣毫無疑問是country,是nation,卻仍不是state
[3]  00:世界;10:西半球;13:中美洲;20:中南美洲;40:歐洲;50:西歐;60:東歐;70:非洲;80:近東;90:遠東(包括所有亞洲)。在此項下,再細分各國國碼。
[4]  朝鮮半島為95,北韓95a、南韓95b。中國為93,滿洲為93a、西藏為93b。香港的46g則劃歸不列顛亞洲屬地46項下,澳門的53e 屬於葡萄牙53項下。

10 則留言:

  1. 關於開羅宣言,英美在1950年時發了個公報表達開羅中台灣處置的部分
    英美聯合公報(英首相克萊曼·艾德禮與美總統杜魯門,1950年12月8日
    https://goo.gl/htc7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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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敢是這段?
    On the question of Formosa, we have noted that both Chinese claimants have insisted upon the validity of the Cairo Declaration and have[Page 1786]expressed reluctance to have the matter considered by the United Nations. We agreed that the issues should be settled by peaceful means and in such a way as to safeguard the interests of the people of Formosa and the maintenance of peace and security in the Pacific, and that consideration of this question by the United Nations will contribute to these e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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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的,美國國家檔案館也有此文件:https://goo.gl/6fES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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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On the question of Formosa, we have noted that both Chinese claimants have insisted upon the validity of the Cairo Declaration and have[Page 1786]expressed reluctance to have the matter considered by the United Nations. We agreed that the issues should be settled by peaceful means and in such a way as to safeguard the interests of the people of Formosa and the maintenance of peace and security in the Pacific, and that consideration of this question by the United Nations will contribute to these ends.

      關於福摩薩問題,我們注意到,兩中國的聲索方都堅持《開羅宣言》的有效性,並已表示不願意聯合國審議這個問題。我們同意這些問題應該以和平方式解決,來維護福摩薩人民的利益與維護太平洋的和平與安全,而由聯合國審議此問題將有助於這些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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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所以,這就是我所言
      台灣領土地位,是由聯合國(戰勝國集團)所授權,以美國為首(主要佔領國)的〈舊金山和約〉體制下的託管地。
      但並非「聯合國託管理事會」(UNTC)職權下的那種一般託管。

      這是國際法。

      就美國國內法而言,台灣應該是:聯合國授權美國總統,而置於美國憲法下,自治的、未整併海外領土,屬於一種暫時的地位。
      最接近的例子,是沖繩與太平洋戰略託管地(TTPI)。但,卻複委託給蔣介石元帥(與其當局)。

      最近爆出的那具體的「五條紅線」,應該放在這脈絡下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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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這些有關台灣領土與管轄權的重要原始文件,能收集完整已經相當不容易。

    之後還能輾轉進入忠貞台派人的手中,碰上只顧耕耘的熱誠人士,能透過專家層級的人動手執筆,針對台灣前途命運有決定性的文史資料,有個漢字翻譯有個精準範本,如此大工程能夠成功,重重關卡,重重過關,實在是奇蹟啦!這個翻譯,必定是此後有關台灣領土地位任何漢子引述的最標準版本了!

    感恩炳炎老大,Taimocracy 老大們,雲程大們!俺在此彎腰再彎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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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17571

    與此計畫無聯繫,但作法,一致。

    最大的功勞,是非常少數的翻譯者。
    其餘人,包括我(特別是外文很爛),只是幫忙。

    向翻譯者們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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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請問雲程大大:

    這些鉅著像派大星這等門外漢,如果感興趣想拜讀時,

    可以從哪裡下手?哪裡可以找到這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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