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共和國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案,仲裁庭「作出了一致裁決」,表示結論很明顯,沒有爭議。但實際上,爭議很大。
仲裁庭首先處理程序,檢視是否有管轄權—答案是有的。仲裁庭表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爭端解決機制不得被保留,等於打臉中國的保留主張,而且確認:中國的杯葛並不妨礙仲裁程序繼續。
在實質問題上,《公約》第121.1條僅定義:「島嶼『是』四面環水並在高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日本即以此捍衛「沖之鳥」之島性,認為第121.3條「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僅為補充,無足輕重。就條文而言,前者是島的定義,後者是「假使為岩礁,就無相關之衍生權利,並非島或礁的判別。」但仲裁庭卻以「法律解釋」擴張第121.1條為四項條件,以判斷島礁之屬性[1]。此舉等於「法官造法」—雖言之成理,卻恐逾越授權。仲裁一出,東京恐將面對北京對沖之鳥與尖閣的「島性」質疑了。
菲律賓以「特稱命題」明示與菲律賓EEZ相關之美濟礁、仁愛礁、渚碧礁等某些礁岩為訴之標的。但性質上應屬被動的仲裁庭,卻以「全稱命題」判斷:從「中國所主張的任一島嶼」,到「認為南沙群島的所有高潮時高於水面的島礁(例如包括太平島、中業島、西月島、南威島、北子島、南子島)在法律上均為…岩礁。」
此外,太平島距離菲律賓200海里。意思是,若菲律賓的海洋法仲裁案,只能聚焦於海洋權利,就只能討論200海里內的事物,而不能討論太平島,因為太平島在菲律賓的經濟海域之外。仲裁庭在此案若不能審理西沙、中沙與東沙,卻審視了超出菲律賓EEZ之外的「南沙群島全部」,並斷言都不是島。顯然,仲裁庭錯誤接受了菲律賓法律戰術而擴權。
但九段線,是整體的,其中近一半攸關菲律賓的EEZ與主訴的黃岩島,所以,九段線即便一部份超出菲律賓EEZ的範圍,也都是可以討論的。於是,仲裁雖稱不涉領土主權,卻準確擊中各聲索方主權主張的要害。仲裁庭檢視北京九段線主張後,斷定其為「資源的歷史權利」,且僅僅漁民的利用(非政府排他性管轄),恰為「是對公海自由而非歷史性權利的行使」。在現實上:若《公約》放任九段線主張成立,等於自毀海洋法體系;反過來說,此仲裁實質上拆解了中共從江澤民以來,煽動民族主義來鞏固政權的心思。北京在頓失自稱的210萬平方公里「海洋領土」後,要如何對內自圓其說,值得憂心。
比起菲、越、馬、印尼「不懷疑仲裁庭對這些程序的管轄權」,林全內閣「絕不接受」仲裁文的反應,無異砸「新南向政策」的腳。此事或還情有可原,但外交部長與北京口徑類似,加碼堅持U形線,等於呼應了仲裁原文第31頁起以新詞「中國的台灣當局」五度定義我方,那就無力回天。報載仲裁內容我國情蒐與國安判斷失準,小英政府,是該認真面對國安體系仍有過多懸缺的嚴酷狀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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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剛剛回文被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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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剛剛回文被吃了
最近,這部落格「肚子很餓」
刪除吃掉很多朋友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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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We cannot read UNCLOS s.121 only, but the rationale.
不光是法條 要了解法理
將近20年前上海洋法課程時 參考課本有提到有沒有淡水水源是決定島嶼的重要依據
當時RO正開始流行 就有同學提問若把RO或其他海淡設備帶上岩礁 岩礁的法律地位是否會改變成島嶼?
台上的教授表示
1982年人工海淡或因成本與技術之故 還沒有這麼普及 所以法條中未區分水源是天然或是人工 這確實會造成爭議
必須要等海洋法法庭有判決案例才知道
(現在海洋法法庭指出島嶼必須要有天然可飲用的淡水)
個人認為這個決定的法理和UNCLOS中有關人工島 人工構造物 及人工設施 享有權利(就是沒有權利)的法理是一致的
並沒有問題
日本那塊本就是岩礁
就看中國要不要拉下臉去海洋法法庭告日本而已
另外
刪除有關U型線
當時海洋法第一堂課簡介不到10分鐘
台上的教授就直說U型線絕對不可能會被海洋法公約承認
有報導說政府對判決結果措手不及
我卻認為其實政府有關單位私下都知道
只是檯面上還是要說說場面話罷了
I can't reply from firefox, but it seems work in Chrome
個人認為目前不論是ROC or RPC對南海的主張都是二戰後權力真空時的先佔先贏。ROC軍艦出巡插旗佔領之後政權丟失,RPC繼任ROC的權利。所以PRC是依附在ROC之下。
回覆刪除問題是南海不是無主地,二戰結束前是日本實質控制中,ROC去插旗是代表誰?盟軍還是CHINA?PRC的主張從來不是由二戰後的條約出發,而是歷史權利,現在歷史說被打臉,顯然插旗代表的是盟軍。
台灣如果要擴大南海利益,用ROC的觀點出發已然是行不通,只能退回到二戰後台灣被ROC統治前,用台灣總督府有效管理的角度出發,台灣不再跟ROC有瓜葛,如此一來才能有歷史上管理的脈絡可循。
回覆刪除再以實際面來看台灣連本島的海域都發展不了了,有能力有效管理南海嗎?在ROC的體制下台灣被當成陸地國家管理,對海洋、漁政的管理只有禁止、限制,連本島的海洋休閒都做不好了,如何有能力去開發一千多浬外的小島?
刪除那些主權咚咚的問題,先擱置吧。台澎本身的身分都搞不定了。還是先回到現實,台灣還實質佔有太平島。台灣該如何把這佔有管轄的事實,當下作出最佳運用,讓成果貢獻給國際社會,那才是亮麗的賣點。
回覆刪除人類連火星都想上去了,更何況是太平島?太平島可做的科技發展機會,多到如海沙咧!要活用太平島,把它當作成科技發展,應用實驗之地方。要發展台灣經濟,說不定太平島的各種發展,就是一隻金雞母囉!
台灣其實大可以蓋一間誇國的南海氣候觀測站,順便作各種南海生態的研究園區,甚至發展太陽能,風能的實驗,把整個生態變成一個可以從太陽能,透過超大型的海水淡化,建立多層次的田,也畜牧。垃圾處理,海水處理的礦物質都可做回收各種使用。
不贊成現在去做這些事,太花錢了,小英政府的當務之急是把錢省下來花在下面幾點;
刪除1. 補強即戰力:聘請外國有關國際法、海洋法、條約與國際仲裁專家來台授課,國安團隊,行政部門,立法委員全部都要去上課,當然要「能力分班」。
2. 人才培養:提供獎學金,鼓勵大專學生投入相關領域,優秀人才送出國去留學。
3. 向下扎根:中小學公民教育提供國際法相關知識與概念。
從長遠著手,才是台灣的生存之道,至於馬英九要求登太平島,可以問他,難道習近平南海各處走一趟,礁就會變島了嗎?南海海龍王就會跑來朝拜嗎?
國際政治是實力的問題。看是要透過法律實力,或者是科技帶動發展經濟實力,兩者並不衝突,但在取捨之間,執政者的智慧會決定,但要有最終如意結果,誰也不敢保證啦。
刪除除此之外,最重要的還是台澎領土地位的角色,要如何才能不繼續被牽扯在雙霸的糾纏內,那是最重要的議題。台灣要以一個自主,自立,自治的政治單元在國際舞台上佔個位置在國際舞台上佔個位置,太平島應該如何捍衛與運用,都不能忘記最重要的大前提。
若透過這種科技發展讓太平島變成一個100%高科技供養的自給自足的海上孤島,俺鐵嘴斷定,全球都會靠攏過來支持台灣的啦。畢竟是台灣的科技克服大自然的惡劣環境。
回覆刪除太平島當做成有如南極探險一般地經營。小英最佳的策略就是台灣先建立一個商業雛形,之後再邀請周遭邦國一起上太平島開發商業機會。以跨國公司分股方式經營。這就解決一切。